理论教育 律师视界:法案析疑,不后悔昨天,不忧愁明天

律师视界:法案析疑,不后悔昨天,不忧愁明天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如能因自己的得而喜,失而忧,推己及人地也为旁人的得而喜、失而忧,就算做到忘我的一半了。他对这位朋友说:“我从来不为昨天后悔,也不为明天忧愁。我只为今天所获的友情与信赖而快乐。”作为一名律师,应学会面对后悔与忧愁,特别是在当今社会泥沙俱下的情形下,除了尽可能地用法律武器维护他人与自身合法权利之外,还要做到莫为昨天后悔,莫为明天忧愁。这样的忘我境界非中国律师莫属也!

律师视界:法案析疑,不后悔昨天,不忧愁明天

有人说,律师有案便上岗,无案便下岗。因此,律师每时每刻都处在上岗与下岗的旋涡中。笔者也是一名律师,曾做过不少的民事代理与刑事辩护案件,但凡在这些案件的背后,总有一些令人心酸的往事和对未来上岗的心理渴求。

不是么?大凡称职的律师,总是在不断地回味着自己承办案件的酸甜苦辣,也在为明天的上岗而奔波。这就是典型的中国律师,这就是我们中国律师的现状。

有一位高僧和一位老道,互比道行高低。相约各自入定以后,彼此追寻对方的心究竟隐藏在何处,高僧无论把心安放在花心中、树梢上、山之巅、水之涯,都被道士的心于刹那间追踪而至。他忽悟因为自己的心有所执着故被道士找到。于是便想:“我现在自己也不知道心在何处。”也就是进入无我之地、忘我之境。结果,道士的心果然追寻不到他了。

这个故事有点玄。我们是常人,不必高谈玄理,立身行事,还是踏踏实实从日常生活上做起。比如得失之心,谁能无得而不喜,失而不忧者,有点不近人情。但如能因自己的得而喜,失而忧,推己及人地也为旁人的得而喜、失而忧,就算做到忘我的一半了。

其实人不必忘我,只要学着把这一颗心一天天放得宽大,关心自己也关心别人,便有无穷喜乐。(www.daowen.com)

有一位朋友说三年前在美国遇到一位黑人鼓手,他用所得微薄工资办了一个简陋的收容所,辅导迷失逃家的儿童,然后一一把他们送到父母身边。他的伙伴赞美他,一个小小的人儿,有一颗大大的心。他对这位朋友说:“我从来不为昨天后悔,也不为明天忧愁。我只为今天所获的友情与信赖而快乐。”这位朋友听了好感动。黑人鼓手的忘忧,大概就是“忘我”的境界吧!这个充满忧患的世界,只有一颗大大的心才能托得住。

作为一名律师,应学会面对后悔与忧愁,特别是在当今社会泥沙俱下的情形下,除了尽可能地用法律武器维护他人与自身合法权利之外,还要做到莫为昨天后悔,莫为明天忧愁。这样的忘我境界非中国律师莫属也!

(原载2009年第1期《深圳律师》,后被法律出版社出版的2010《律师文摘》特刊《广东律师30年》一书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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