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精神病人住院自伤责任承担问题解析

精神病人住院自伤责任承担问题解析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实上,受精神病医学水平和物质条件的限制,精神病医院尚难保证精神病人住院期间不出现任何意外情况,更何况精神病医院的医护人员受到精神病人的伤害也是常见的。所以,笔者认为,除非精神病人自伤精神病医院确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外,精神病医院对精神病人的自伤行为一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精神病人住院自伤责任承担问题解析

依《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160条的规定,如果精神病医院的医护人员对精神病人的自伤确实存在过错(如医护人员明知精神病人进行自伤而不予阻止等),当然可以依《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160条的规定责令精神病医院给予适当赔偿。但尚若精神病医院对精神病人的医疗活动和护理工作都是严格按照医疗规章制度和特殊护理常规处理的(如精神病医院对精神病人还负有巡视责任,约定俗成的一般为15分钟巡视一次),精神病医院确实不存在任何过错,精神病医院则对精神病人的自伤当然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上述案例)。这是因为精神病人的自伤行为往往是在精神症状的影响下产生的常人难以理解的自我毁灭行为,这种自伤行为一般具有突发性、冲动性和隐蔽性的特点,难以预防,具有不可抗力性质,符合我国民法理论中的免责原则。事实上,受精神病医学水平和物质条件的限制,精神病医院尚难保证精神病人住院期间不出现任何意外情况,更何况精神病医院的医护人员受到精神病人的伤害也是常见的。因此,若不论是否有过错就一并追究精神病医院的赔偿责任,就会加大医护人员的工作压力,处处谨慎行事,甚至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这样更不利于精神病人的治疗和康复,还可能发生因拒精神病人于门外、使精神病人失去救治的机会导致精神病人造成更大的自伤行为或危害社会行为的情况,这于国于民于社会都是不利的。所以,笔者认为,除非精神病人自伤精神病医院确有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外,精神病医院对精神病人的自伤行为一般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该如何对待精神病人住院自伤的问题呢?笔者认为:①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与精神病医院签订精神病人住院协议书。由于精神病人所具有的特殊性,精神病医院不能只对精神病人的家属或监护人口头交待可能发生的意外,应签订住院协议作为自我保护的有效措施。虽然法律并未明确这一形式的法律地位,但这毕竟对意外事件引发的纠纷可以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其实,协议书既可使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正确认识相关问题,也能使精神病医院放下包袱,全身心地组织人力物力为精神病人的治疗和康复工作服务。这对加强医患合作、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意外事件的发生都是有积极作用的。笔者相信不久的将来医患协议书必定会成为具有法律意义与法律效力的文件或依据。②积极推行对精神病人入、住院受伤或自伤的保险工作,正确引导精神病人住院投保,尽量避免风险,解除医患双方的后顾之忧,让精神病人住院放心,医护人员工作安心,还可杜绝纠纷产生后无法及时解决的现象。③尽快出台能切实维护精神病人住院治疗后医患双方利益的法律法规(如《精神卫生法》),规范精神医疗卫生市场,完善医患机制,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和精神病人的康复以利于精神病人入院后出现意外事件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www.daowen.com)

(原载2004年《法学杂志》增刊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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