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人员也称科技工作者,泛指掌握科学技术知识,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自然人。在科技不发达的中世纪以前,技术的发明、占有和使用是浑然一体的,即拥有技术专长的工匠集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为一体,技术融合在操作过程之中。只有当近代科学技术发展到一定的阶段和水平,技术的开发与技术的使用出现分离,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出现分离,即技术的发明者、占有者与使用者出现分离,才有了产生独立从事科技研发和发明创造的部门和个人。瓦特蒸汽机的发明和爱迪生实验室的创建就是其中最为典型的代表。从此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就有了独立的科技人员。按科技领域分类,科技人员一般分为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和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两部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包括从事数、理、化、天、地、生等基础科学研究人员,也包括理、工、农、医、林等工程技术研究人员;社会科学研究人员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文学、艺术学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人员,也包括新闻媒体、影视作品制作、动漫游戏、网络数字传播技术等方面的专业应用人才。从专业职务的角度分类,科技人员可分为科学家、工程师等,又可分为专家学者、高校教师、医务人员等;从社会分工的角度分类,科技人员可分为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人员,也可分为科技教育、科技管理或科技服务的专业人员,他们广泛分布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农业、行政管理部门等领域。
当今世界正处在由工业经济向知识经济转变的过程中,这场变革的重要标志就是社会赖以发展的战略资源从物质资源转化为人力资源。人力资源主要表现为人的知识、技能、经验和创新能力,在知识经济时代,更突出的表现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因此,科技人员的规模、素质和知识产权能力就成为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就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世界各国综合国力的竞争,其实质就是人才素质和人才质量的竞争。科技人员作为最有生机和活力的科学技术载体,作为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的开拓和实践者,就必然把大力开发人力资源和提高知识产权能力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任务来抓。
(1)教育与培训主要内容
根据培养科技人员知识产权能力的要求,我国科技人员主要掌握的知识产权知识和知识产权制度的内容是:
①专利制度。专利制度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利用法律和经济手段推动技术进步的法律制度。专利权是法律赋予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具体而言,这种权利是指对专利的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的专有权。如果是专利产品,权利人享有在我国境内制造、使用、销售、进口的专有权;如果是专利方法,享有在我国境内使用专利方法,销售或进口用专利方法获得产品的专有权,这种专有权具有独占垄断和排他的性质。我国专利法的的立法宗旨是:“为了保护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管理、应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创新型国家。”。我国科技人员通过学习专利法,首先要了解专利权的主体与客体、专利权的授予条件、专利的申请与审批程序、专利文献检索、专利的代理等内容。要知道如何申请、取得专利,专利的授予条件是什么,掌握专利转让与实施许可、专利权的限制以及专利权的法律保护等。只有这样才能在实践中依法运用专利和保护专利,才会正确处理自己的专利权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②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秘密和专利技术不同,专利享有法律赋予的独占垄断的专有权,技术秘密只有事实上的占有权,而且是在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形下才能维系的。
对于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与TRIPS协议大体一致:商业秘密必须具有秘密性,及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或者没有进入公共领域;商业秘密必须具有实用性,它能在生产经营中具体应用,并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知识和经验;商业秘密必须具有经济性,也称为价值性,经济性的意义在于该项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的使用能够为经营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包括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
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受保护的软件必须由开发者独立开发,即必须具备原创性,同时,必须是已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而非存在于开发者的头脑中。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独立完成软件开发,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自然人。如无相反证据,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开发者。(www.daowen.com)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包括软件著作人身权和软件著作财产权。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财产权包括专有使用权和使用许可权。专有使用权是指:(1)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是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软件的权利;(5)翻译权,即将原软件从一种自然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自然语言文字的权利;(6)应当由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专有使用权。使用许可权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许可他人行使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许可他人行使软件著作权的,应当订立许可使用合同。使用许可分为专有许可或非专有许可。没有订立合同或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为专有许可的,被许可行使的权利应当视为非专有权利。转让权是指软件著作权人享有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其软件著作权并获得报酬的权利。转让软件著作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2)教育与培训措施
①根据社会需要和科学技术发展实际,培养科技人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能力。
自主创新可分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消化基础上的再创新。一般来说,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主要应在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上下功夫;企业和农业科技人员,主要应在引进、吸收、消化基础上的再创新上下力气。当然在实际研发中,自主创新的类型是可以兼而有之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自主创新成果。知识产权能力的具体内容是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对于科技人员来说,应当知道知识产权能力是发明创造的前提和运用发明创造的归宿。所以,要把创新理论、要素和能力培训和知识产权知识与知识产权制度的培训结合起来,这是科技人员教育和培训内容选择的一个特点,各个高校和专门的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要针对这个特点组织培训计划和设置相关课程。
②高校、科研院、企业等单位应定期聘请知识产权专家、学者来本单位进行知识产权讲座、报告会。也可选派科技人员去高校和知识产权培训基地接受继续教育,得到进一步的进修和深造机会,提高科技人员知识产权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③知识产权培训机构应对科技人员专门组织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训。如前所述,知识产权文化的基本理念是“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对科技人员来说,尊重知识需要克服的是文人相轻,崇尚创新需要的是克服抄袭和剽窃,不能照搬照抄,必须在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的征途上克难奋进、刻苦钻研、埋头苦干、精益求精,只有这样才能有所建树、有所创新、有所前进,不会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上。
科技人员诚信守法,克服急功近利、学术浮躁的心态和情绪,老老实实做学问,兢兢业业干事业,应该成为当代科技人员的精神风貌。遵纪守法是科技人员应有的本分,可以在全社会起率先垂范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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