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提高我国知识产权能力:教育与文化战略研究

提高我国知识产权能力:教育与文化战略研究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知识产权能力具有无形性、价值性和独特性。归根结底,就是提高知识产权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增强国家科技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我国建设新型国家提高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Teece认为,企业的竞争力源于企业用知识产权对企业知识进行保护能力。知识产权能力的默会性是相对隐性知识而言的,企业内的隐性知识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

提高我国知识产权能力:教育与文化战略研究

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指出:知识产权能力是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能力的综合体现。郭秋海认为:知识产权能力是指组织对自己所拥有的智力成果进行有效的控制、保护、运用并能有效整合,能为组织创造财富的能力。知识产权能力具有无形性、价值性和独特性。知识产权保护只是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能力建设还涉及其他各个重要环节,特别是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在当前形势下,知识产权成了国家之间、企业之间竞争的重要对象,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已成为国家和企业克敌制胜的杀手锏,成为国家和企业重要的发展战略。对于我国和企业来讲,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能力建设尤为重要,因为没有自己的知识产权,就没有任何竞争优势,只能一天到晚保护别人的知识产权,被牵着鼻子走,永远不能掌握市场主动权,不能占领知识产权高地。有资料显示:全球企业专利的申请,荷兰的飞利浦专利数名列第一,其次是日本松下德国西门子

胡锦涛总书记曾在中央政治局第三次集体学习的讲话中从四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重要意义,首先,建设创新型国家,必须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其次,为了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秩序、建设诚信社会必须提高知识产权能力;再次,提高知识产权能力,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和企业市场竞争力;四是提高知识产权能力,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归根结底,就是提高知识产权能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作用,增强国家科技经济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为我国建设新型国家提高有力支撑和重要保障。

(1)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是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将知识产权资源与其他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①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和企业能力

学者对企业能力的定义有不同的标准,有的学者从柔性和刚性两个维度来划分。柔性主要是指企业对动态环境主动或被动的反应有能力和适应能力;刚性则主要是指企业自主拥有的技术和水平,如生产制造技术、市场营销技术和组织管理技术等。有的学者从指标体系角度来划分企业能力,一级指标体系包括知识生成体系、基础管理体系、组织创新体系、协同博弈体系、技术创新体系、价值实现体系,在一级指标上再设立相应的二级指标。以上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都忽视了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能力,基本没有涉及企业文化、知识、组织、信念、规范等。工业革命时期,一个产品对应一个专利,如今的情况不一样了,一个产品可以申请多个专利,一个产品可以向全球申请专利,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管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好企业知识产权,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是对一个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考验。企业拥有丰富资源不利用好,不一定能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但缺乏有效管理,同样也可能导致企业失败,知识产权能力是企业能力的重要部分,应当按知识管理的原则,多角度、全方位地从知识的获取、知识的生成、知识的选择等方面对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

一个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强,说明该企业能以企业目标为指南,主动适应内外部环境,并有效地进行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韩国三星公司2005年发表的《专利经营宣言》中明确规定,在研发、进入新领域和其他企业合作过程中都必须考虑专利,提出构造一个和产品组合相适应的专利组合,对专利进行全球化管理。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韩国三星专门设立了首席专利官(CPO),同时在公司努力营造专利文化。知识产权能力是企业能力的重要能力之一,与企业研发能力、营销能力、财务能力、制造能力协同发展,共同形成企业综合竞争能力。

②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和企业技术能力

Martin Fransman、King是最早提出企业技术能力概念的。学界对企业技术能力形成三大学说:(1)结构学说,认为企业技术能力由生产能力、投资能力和创新能力构成;(2)过程学说,认为企业技术能力是一个从技术选择、使用、改进到创新的过程;(3)资源学说,认为技术能力是在企业生产和管理活动中所需要的一种资源。还有一些学者以知识本体论为视角,认为企业技术能力理论是企业的一种知识,它对企业的技术活动和技术创新起到支撑作用。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和企业技术能力都属于企业能力范围,都是企业的一种知识,二者相互联系、相互影响。一般而言,具备技术能力才会创造出知识产权,所以,企业技术能力是知识产权能力的基础和前提,两者呈正相关性。知识产权资源是企业从事技术活动的重要技术资源,两者相互促进,互相影响,企业技术能力高低决定知识产权能力强弱,反之,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也促进企业技术能力的提升。但也有例外,如果企业技术能力较强,并取得较多知识产权,但在知识产权运用、保护和管理任一环节出现问题,企业的知识产权能力也可能较差。[12]

③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特征

a.价值性。任何一种资源只要存在它的价值性,就会成为竞争的优势,知识产权能力也是一种资源,它的价值性表现在创造、改变和配置知识产权资源,为企业创造出新的竞争优势。知识产权能力的价值通过两方面表现,一方面,能为企业占领市场,获取更多利润。另一方面,可以激发企业员工发明创造热情,营造知识产权文化氛围和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b.动态性。知识产权能力会随时间而变化,是一种动态的发展,这与企业竞争力的形成相适应。Teece认为,企业的竞争力源于企业用知识产权对企业知识进行保护能力。企业会随时面临一些环境和顾客需求的变化,对于这些动态的、非线性的变化,企业只有加强动态的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及时根据内外环境和现有资源进行有效调整,才能保持企业竞争优势,予以从容应付。根据知识产权能力的动态性特征,企业需要具备一种动态的、高水平的“元”学习能力,这样才能将组织中各种知识进行有效同步整合,保持企业持续竞争力优势,赢得市场。

c.默会性。知识有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之分,显性知识是指让学习者或接受者能通过清晰地表来获取的知识,隐性知识则与之相反,不能通过外在形式表达出来,具有高度隐蔽性,他人难以轻易获得。知识产权能力的默会性是相对隐性知识而言的,企业内的隐性知识是竞争对手难以模仿的。在专利申请时,需要申请人有合格的权利要求书和专利说明书,在权利要求书和专利说明书里要写明发明的主要内容,并且要将专利说明书公之于众,便于该领域技术人员评价,因此,静态的专利资源往往是显性知识,但是,在静态的专利说明书里,并不会详细的公布发明人的创造细节,否则没等到授予专利权,新的技术就已经自己泄露了,所以这些大量的专利创造知识并不表现在外,而是隐藏在发明者的头脑和员工的实践中,所以,对于这些隐性知识,是要通过提高知识产权能力的提高,需要理解、体会、摸索才能知道的。这就是知识产权能力默会性的体现。

d.开放性。企业处于一个开放系统中,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必然受到外部自然、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由于专利的地域性,专利的授权有待于国家专利行政机关进行实质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才能授予专利,而且,专利的保护和运用需要国家权力进行干预与支持,外部环境会给知识产权能力带来一定影响。因此,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应当具备开放性和适应性,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提高知识产权能力,完善其层次结构和功能结构,不断地适应环境的方向发展变化。

(2)政府知识产权能力

①定义与特征

政府知识产权能力建设是多种学科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涉及到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知识产权法学等多种学科知识。政府知识产权能力是指借助公共权力,依据法定职责,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法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知识产权的能力。它具有以下特征:

a.环境的特定性。政府能力是根据环境的变化和时代发展的趋势,提高国际竞争力、合作力、国民生产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准的整体能力。政府知识产权能力是在知识产权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生活中作用提升的环境下才出现的,它是政府回应知识产权经济的产物。

b.实现的强制性。政府知识产权能力的实现需要依靠公权力和国家的强制力作为后盾。所以,政府知识产权能力只能来自于国家法律的授权。这就需要政府工作人员真正树立法治理念,严格依法行政

c.手段的多样性。政府知识产权能力,是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通过制定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政策法规来实现,而知识产权制度既可以保障人们权利实现,又可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政府可以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来发展知识产权经济。

d.内容的广泛性。从内容上来看,政府知识产权能力包括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四方面的能力。是涉及知识产权多方面能力的综合体系。

②政府知识产权能力的主要内容

政府知识产权能力的主要内容可以用以下模型来表示:

Y=f(x1,x2,x3,x4)

Y表示政府知识产权能力,x1代表政府知识产权创造能力,x2代表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能力,x3代表政府知识产权保护能力,x4代表政府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a.政府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政府知识产权的创造能力是政府知识产权能力的前提和基础。所谓政府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是指政府通过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为知识产权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与政策环境,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在知识经济条件下,政府为知识产权发展提供政策与制度的能力与政府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成正比,并相互作用,当政府知识产权能力越强,就会制定越符合国家经济发展需要的科学知识产权制度,反之,政府提供知识产权发展政策和制度能力越强,政府创造知识产权能力也随之越强,从而更进一步促进知识产权经济的发展。以美国为例,美国是一个知识产权能力较强的国家,美国制定了符合本国经济发展环境、体系完备的知识产权制度,能够充分维护美国知识产权人的利益,为知识产权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2003年,美国整个国民经济中,知识产权产业占17.3%,企业里知识产权约占总资产的33%。在美国经济中,知识产权相关产业增长速度最快,并远远超过整个经济整张的平均速度。知识产权为美国其他产业的发展和生产率增长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政府知识产权创造力是提高国家的知识产权竞争能力,关系到国家未来竞争成败关键因素。

b.政府知识产权运用能力。知识产权创造之后,要使创造出来的知识产权发挥其作用,必须要通过市场化、产业化来体现它的经济价值,从而发展知识产权经济、积累知识产权优势、提高国家知识产权竞争力。美国之所以知识产权经济发达,不仅仅是因为他们拥有高质高量的知识产权,更重要的是他们善于知识产权的运用与经营。美国对知识产权的运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制定知识产权运用的相关法律,如制定知识产权转化的相关法律,为知识产权转化保驾护航;制定《联邦技术转移法》、《美国发明家保护法令》、《技术转让商业化法》、《技术转移商业化法》,鼓励知识产权运用,为美国大学、国家实验室和研究机构在产学研结合、技术转移等方面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与制度支撑。二是组建专门的政府机构负责知识产权转化,提供知识产权转化的组织保障,美国目前这样的机构主要有两个,分别是美国国家技术转让中心和美国联邦实验室技术转让联合体,主要负责识产权技术转让和实施。中国的知识产权转化与美国还有很大差距。我国专利成果实际转化率不足20%;高校每年科技成果产业化不到10%。发达国家技术成果市场转化率和技术应用产业化率在60—80%的水平,我国两项指标分别为10%~15%和7%,远低于发达国家。[13]

c.政府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因为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能像对有形财产一样通过直接占有来保护,所以必须得依靠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和制度。国家知识产权法律界定了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知识产权救济方式与途径,对于任何知识产权纷争,有相关法律依据进行解决,起到保护知识产权的作用。从理论上来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与外来投资和技术转移成正比,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力度越大、水平越高,吸引的外资就越多。中国的实践就是最好的例证,据多项研究表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每增强1%,外来直接投资存量将增加0.45%,技术转移将增加0.69%。中国的发展也需要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力,中国面临着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知识产权发达国家的知识产权压力,面对专门针对我国市场的打假和无休止的专利侵权诉讼,所以要提高政府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为国内企业自主创新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d.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包括知识产权的获取管理、维护管理、应用管理、日常管理、国际经营管理等五个方面。目前,我国有些地方根本没有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有的地方也只是形同虚设,没有发挥其真正作用。以河南省为例,河南省18个省辖市中,只有50%设置了知识产权局,隶属于科技局,16%与科技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而县级市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置情况更不尽人意,经济形势稍好的地方相对比较重视知识产权,也设了一个专利办公室专门负责专利工作,其他经济不够发达的地方根本就不设任何知识产权部门,对知识产权工作放任自流。以上这种形势,会严重影响当地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也严重阻碍我国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因此,必须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切实贯彻并执行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任务。

(3)高校与其他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能力(www.daowen.com)

高校与其他科研机构知识产权能力具有类似性,这里只以高校为例进行说明。资料表明,高校和科研机构已成为我国重要的知识产权发源地和辐射源,带动周边地区的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从20世纪80年代的“硅谷”和北京的中关村、武汉的光谷等,均与当地高校密不可分。高校科技园,成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因此,高校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与高校的发展、高校知识和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紧密联系在一起。科研机构与高校知识产权能力情况相似。目前高校知识产权能力还存在一定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

①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能力

第一、高校领导的知识产权意识和科研实力是影响高校知识产权创造的关键因素,。首先,高校领导只有具备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才会重视学校知识产权工作,加大学校科研支持力度.其次,学校要有一批学术能力强、科研精神突出的学者,这些人有能力和时间潜心研究,从而创造出更多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创造出更多的知识产权成果。

第二、知识产权创造激励不足。激励措施乏力,难以激发知识产权创造的热情。首先,学校对专利地位重视不够。与学校教师切身利益相关的主要是考核、奖励、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只有把专利与这些挂钩,老师的科研热情、创造热情一定会很高。其次,知识产权发展经费投入不够。高校知识产权工作需要有专项资金支撑,科研人员通过研究产生知识产权成果,学校没有专利申请经费,有些人员又不愿意从课题中支出,导致这些人不申请专利,只是改为发表一些论文或进行成果鉴定。对于学术实力强,但又缺乏资金保障的年轻学者,学校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从而为能力强的年轻学者提供支持,创造出更过的知识产权成果。

第三、重论文、鉴定和报奖,轻专利的思想不同程度存在。这种思想实质上是一种急功近利的思想,因为发表论文和报奖在某种程度上来讲要比申请专利容易,而且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实惠更大。这种思想极大影响科研人员申请专利的积极性,阻碍高校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建设。

第四、科研人员缺乏知识产权法律知识,目前高校专利的申请基本由专利代理公司完成,由他人代写的专利申请书,虽然比专利发明人自己申请专业性强、成功率高,但是,专利代理人有时并不能充分理解专利的真正技术,影响专利的成功申请,而且容易发生专利技术的泄露。

②高校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由于知识产权具有商业价值和无形性,知识产权不可避免会流失,知识产权侵权手段也表现出多样化和隐蔽性。高校知识产权流失主要原因有:a.职务成果非职务化。有些科研人员知识产权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区分不明,有些属于职务发明的成果,被当做非职务发明进行投资入股,或者进行转让,把本属于学校的职务发明成果变为私有,导致职务成果流失。b.随人事变动而流失。高效人员流动也比较频繁,随着教师的工作调离、出国深造、退休、学生毕业等,也会带走一些知识产权成果。c.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漏洞。各高校都设有科技管理职能部门,有的叫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有的叫科学技术处,叫法不同,但实质职能一样,虽然都设有科技部门,但是成果的登记、管理、运用与推广,以及管人事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脱节,信息不能得不到有效统一,这种管理上的混乱与漏洞,造成了知识产权成果的流失。d.外单位窃取而流失。高校科技成果丰富,一些企业缺乏资金和创新能力,他们往往会利用高校知识产权管理漏洞而窃取高校知识产权成果。e.随合同流失。高校在进行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过程中,需要与其他单位签订一些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等合同,这些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一般由高校科技部门负责,负责管理的相关人员由于缺乏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导致合同审查出现问题,导致高校职务成果随合同流失。如技术开发合同中,知识产权条款过于抽象和模糊,如条款约定“知识产权共享”,而没有说明具体细节技术。对专利申请权、使用权、转让权、收益分享比例等含糊不清,造成成果产权不明。另外,在条款里不明确技术范围,导致高校把已有的技术也当作开发成果一起被企业带走。

③高校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高校创造科研成果后,往往不重视其知识产权成果的运用与转化。加之我国产、学、官不能有效衔接,缺乏合作,没有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也是导致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运用与转化不够的主要原因。一项由武汉市知识产权局和武汉大学共同完成的“2005—2008年武汉地区高校授权专利维持与实施状况”调查报告显示:在累计抽样15所院校的590项授权专利中,专利实施率仅为24.9%,未实施的443项专利有效专利占47.6%,大量科研成果闲置。一份由清华、复旦等国内20所高校联合完成的“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的探索与实践”课题研究报告显示,由于受到内在动力机制、外在经济载体、社会投资机制等三个方面的瓶颈制约,近年来我国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率与产业化率不到10%。然而,2006年揭晓的国家最高科技水平的三大奖项——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的评审结果中,高校的获奖比例却都占到50%以上。[14]

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发达国家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日本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把知识产权创造的任务主要放在大学及研究机构,大力扶植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运用与转化,把高校作为知识产权成果运用与转化的主力军。我国应进一步加强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相关立法和环境建设,为高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提供有力保障条件。[15]

④高校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高校应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和机构,对全校知识产权进行统一管理,突出专利的地位,鼓励个人积极申请专利,并给予资金资助,对于市场价值高的科研成果,可由学校统一申请,学校承担全部费用,对于暂不能转化为生产力的科研成果,鼓励科研人员自行申报,申请成功的,给予全部资助,对于未申请成功的,学校给予适当资助。突出专利在职称评定、奖励中的权重,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大力支持科研成果的转化与运用。定期对科研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提供知识产权经验交流的机会,增强科研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其知识产权能力,只有形成良好的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健全的管理机构,老师们具备了具备了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才能为高校知识产权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16]

【注释】

[1]何焕锋,我国社会应培育的知识产权意识,法制与社会,2008.12

[2]韩雪,从中美地板案看中国企业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的必要性,法制与社会,2008.7

[3]http://www.lawtime.cn/article/111664070669164oo6848

[4]张涛,企业知识产权资本价值及其管理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08.10

[5]张会峰,法律信仰刍议.思想教育研究.2010.12

[6]伯尔曼著.法律与宗教[M].梁治平译,三联书店,1991.p5—7

[7][法]卢梭著.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2002.p73

[8][德]柯武刚,史漫飞著.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韩朝华译.商务印书馆.2000.p203,201

[9]马长山.社会转型与法治根基的构筑[J].新华文摘,2003,(10)

[10]邵银.法律信仰寻根,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8

[11]马维野.论文化和知识产权文化[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

[12]李伟,谢雪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内涵和外延,科技管理研究,2010.21

[13]孙运德,政府知识产权能力解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2

[14]黄亦鹏等,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中问题剖析及对策研究,科技管理研究,2011,11

[15]张新奎,任月娥,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4

[16]张新奎,任月娥,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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