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知识产权教育对人才培养的影响

我国知识产权教育对人才培养的影响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知识产权法学归属于民法学,但与管理学、经济学、技术科学等有着交叉和融合,因此知识产权人才应当具备多学科的知识背景。解决知识产权人才供需矛盾,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培养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应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知识产权人才应当是高端型人才。知识产权教育可分专业教育与普及教育,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多种,而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是对应于知识产权精英教育和专业教育而言的。

我国知识产权教育对人才培养的影响

(1)知识产权人才应当是复合型人才。知识产权法学归属于民法学,但与管理学经济学、技术科学等有着交叉和融合,因此知识产权人才应当具备多学科的知识背景。他们除了掌握法学的基础知识外,还应当能够理解文、理、工、医、管等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前沿、动态,成为懂法律、懂科技、懂经济、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长期以来,我们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面,没有注重多学科的嫁接,学生学科背景单一,难以适应知识产权职业的要求。解决知识产权人才供需矛盾,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培养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应是我们今后努力的方向。

(2)知识产权人才应当是高端型人才。知识产权跨学科的特点,意味着单一的本科学历根本无法实现知识产权专业的目标要求,要使知识产权人才有较高的起点、较广博的知识,双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等高学历人才应当成为今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主流。为此,应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整合教学资源,设立独立的知识产权学科的硕士点、博士点,提升知识产权的学科地位。

(3)知识产权人才应当以应用型、国际型人才为主。知识产权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学科。立法、司法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企业等经济实体、中介服务机构等对知识产权人才有着广泛的需求。这些单位和机构注重人才实践操作的能力,要求能够熟练处理各种知识产权实务问题。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经济知识化的发展趋势,知识产权制度呈现出国际化、一体化的发展特点,知识产权领域的对外交流日益频繁,这就要求知识产权人才还应是具有国际视野、熟悉国际规则、能够处理国际事务的国际型人才。

知识产权教育可分专业教育与普及教育,精英教育与大众教育,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多种,而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培养是对应于知识产权精英教育和专业教育而言的。

【注释】

[1]程开源,知识产权法[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147

[2]吴汉东,胡开忠,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5:206

[3]李开国,民法基本问题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34

[4]何家寿,法学前沿[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7:23

[5]泰勒,文化之定义[M],顾晓鸣译,多维视野中的文化理论,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87:98(www.daowen.com)

[6]马林诺夫斯基,文化论[M],费孝通等译,北京: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98:2

[7]辞海(缩印本)[Z],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79:1533

[8]林炳辉,知识产权文化[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7

[9]康建辉王渊,我国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电子知识产权,2008,9

[10]http://news.qq.com/a/20100420/001639.htm

[11]吴汉东,知识产权文化的改造和重构法制资讯,2010/12

[12]刘西平、曹津燕:《知识产权教育与知识产权文化》,《知识产权》,2007年第1期

[13]王思锋知识产权教育与文化建设研究教育评论,2011年第4期

[14]http://baike.baidu.com/view/895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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