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红对我的计划的第二个步骤是重建和我之间的亲密关系。
也就是在那次“两会”期间,记得是在大会最后一天的中午,我从大食堂吃饭出来,猛抬头发现一个西装革履的小伙子站在面前,彬彬有礼,面带谦恭的笑容,对我说:“张越老师您好,对不起打扰您了,我是区政府办公室的小李,请问您现在方便吗?”
我问他:“你有什么事?”
他回答:“我们乙红区长和您是同学,她想请您现在过去一下,如果您方便的话。”
我心里吃了一惊,但不动声色地问:“她人在哪儿?”
对方回答:“乙红区长在她的办公室等您。”
虽然事出意外,但我还是镇定地回答:“那走吧。”
小李不再说别的,只是殷勤地在前面引路。我也不说话,跟着人家上了电梯,穿过一条走廊。
很难描述那一路我的心情。但显然我是想去见乙红的,不管前面等着我的是什么。为此我的脑子里甚至还闪过这样荒谬的念头:她是区长,也不能把我怎样吧。不可否认这说明乙红现在的身份和地位还是影响到我的心情。
曾经我也是怕再见到乙红,但那种又怕又恨和现在的忐忑不同。虽然在本次大会召开的首日我意外地发现自己确乎已不再纠结于曾经的恩怨,但并不等于我现在就愿意和乙红重修往来。
其实单单就是眼前的这个召唤,且还是通过陌生人传递的,就轻易改变了我的状态。
在我跟着那个年轻人走向他要带我去的乙红的办公室时,事实上我还来不及意识到自己的状态的改变。不管时间过去了多久、人生发生了多少变故,我没想到在自己内心深处的某一个角落里依然固守着过去的那一时刻。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以为时间早己治愈了“心灵的创伤”。在意外得到那个年轻人带来的乙红的召唤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反应有何问题:它似乎出于某种下意识,不可控制,其实恰恰是源自受伤的心灵。对于内心那个被遗忘的角落而言,乙红的召唤仿如夜幕下出其不意当空升起的照明弹,瞬间将它照亮。
我其实并不是来不及对此做出反应,而是我的反应完全不在现实中,超出了我的意志和控制:我可以将这种情况描述为“穿越”,仿佛时光倒流,我还是呆立在二十多年前那个令人刻骨铭心的“十字街头”,面对着乙红的背影,恍如在绝望的坚守中终于等到了她的“回心转意”。
自大会首日我看见乙红出现在主席台上后,我没再见过她。那几天每天出入政府大楼,我经常会想到她但从没想过要去见她。我没想过也想不出有什么理由会让我去见她。其实理由简单之至,我想到也不会相信。
就这样,那天吃过午饭后,我被一个陌生的年轻人带到了一间办公室。年轻人帮我推开了门,然后让到我身后,在我进入后将门拉上。
乙红已经从她的办公桌后面站起身,向我走过来。
虽然我们己有二十多年没见面,且分手的原因不堪回首,但乙红显然有意在和我重逢时跳过这一页,她见到我时的样子仍像是之前和我关系不一般的老同学。她朝我走过来,但并没有走近我,只是离开了她的办公桌,就停住了。
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张越,你来了,我们到里面去坐。”
这句话乙红说得极其平常、自然,直截了当,你完全不明白“里面”是什么概念。你也听不出眼下你和她之间是什么情况,似乎这是一次平常的会面。
我进去后才知道,乙红的办公室是个面积很大的套间,“里面”即是里间,看上去是乙红的一个小会客室,有沙发桌椅和茶具等,但不同的是靠墙有一张小床。乙红告诉我,机管局的同志出于对他们几位区级一线领导健康的关心,特意给他们在办公室里间安放一张小床,方便他们休息。但是,乙红说,她本来就没有午睡习惯,现在工作这么忙,哪有时间休息,所以这张床她基本没有用过。
听了乙红这番说明,在她要给我泡茶时,我就故意说:“不好意思,领导亲自给我泡茶。”
也许这么说并不好玩,我只是想以此让自己放松些。
乙红不以为然地回答:“没事,这种事我都是自己做的。”
我就再说:“我可不好意思,我自己来。”
乙红回答:“你别动,就好了。”
看乙红这么无动于衷,一脸严肃相,我不由得也愈发装腔作势起来,说:“领导还亲自动手做这种事。在我们小公司,泡茶倒水这种事,我都不会动手。今天领导给我做了榜样。”
在那个不期而至的“应召日”,我一再称呼乙红为“领导”,恐怕也并非完全是出于有意的调侃。以后我当面也常这么称呼她,乙红说过我几次,不让这么叫,后来也就随我了。
乙红泡好茶后,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坐下,忽然抬起眼睛看着我,脸上挂着笑容,不说话。
这一刻乙红的样子最像二十多年前的她。
我不由得也回望并凝视她。虽然彼此无语,且四目相视,但并不觉得尴尬,不必说,这是因为我们有一段二十多年前的共同的经历,在我们坐下相望的一刻,它来到了我们中间。
还是我先开口问她:“领导,你怎么知道我在开会?”
乙红顿了一下,说:“你也叫我领导,以后不可以。有两件事我现在要向你说明一下。一件事是我要向你道个歉。本来我今天应该自己去会场找你,请你过来坐一会儿。我也可以问政协办公室要你的手机号,给你打个电话。但我还是托小李代表我去请你,可能我觉得这样更合适些。不过你可能会认为我摆架子,所以我要向你道个歉。”
我说:“不会,我也觉得领导这么安排很合适。刚才我也说了,领导的平易近人己给我上了一课。”
乙红说:“你还是领导领导,又是什么平易近人,以后真的不可以。另一件事是,你问我怎么知道你在开会,我也要向你坦白,是我向工商联的颜主席推荐你参加政协的。”
我回答:“怪不得,我想我的名气没这么大吧。”
乙红说:“其实你也很清楚,你不是什么名气问题。说实话,这几年我一直都在关注你,当然想不关注也不行,你现在在房地产业知名度很高,在电视台出镜率也很高。你的问题是你的公司注册在我们西亭,可是你从来不来参加我们工商联的活动,他们向政协推荐委员时,没人提到你也很正常。在这种情况下我的推荐起了点作用。碰巧颜主席还是我的学生。”
我说:“怪不得,颜主席对我很热情,我感觉还有点另眼相看。”
乙红说:“这也不至于吧,我向她推荐你是为工作,并没有告诉她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顿了一下,说:“没想到。”
乙红问:“什么意思?”
我给出的回答也许并非是我的原意:“没想到颜主席是你的学生啊。”
乙红脸上露出了笑容,说:“那你还有没想到的,我女儿是颜主席的学生,上小学时。”
乙红在此提到她的女儿,我发现是当下一个好话题,就问:“你女儿多大了?让我想想,应该是工作了吧?”
乙红回答:“对,工作有两年了。”
我问:“她是做哪一行的?”
乙红说:“她学的是动画,现在做的也是动画。”
我问:“自己开公司还是?”
乙红回答:“没有自己开公司,给人家打工。”
我问:“你没让她跟着你走仕途啊?或者学她爸爸做生意?”
乙红回答:“我们对她没这个要求,她自己也不愿意。她就喜欢她的动画。找工作也不要我们管。”
我说:“这说明你女儿比较成熟,知道自己要什么,又能坚持自己的想法。这在他们这一代中不多见。另一方面,你们也有条件支持她。”
乙红说:“你这话好像话里有话。我们支持她,尊重她的想法和选择,和有的父母因为‘有条件’一味地宠孩子是不一样的。在她小时候,我们没有你现在说的这种条件时,我们就很懂得欣赏并目鼓励她的一些课外兴趣爱好和天赋特长。即使她的主课成绩一直相当优秀,当她高考时坚持要报艺术设计专业时,我们依然尊重并且支持她。”
我蓦地发现,乙红在说“我们”时,她的语气里表现的自然、自信和自豪,让我丝毫没有感觉出她和康启明已经不是夫妻了。康启明不仅已经离开她,而且已为人夫,从乙红脸上看不出这件事对她有何影响。(www.daowen.com)
我顿了片刻,用“上一次我们见面时”,代替了“当年我们分手时”,我说:“那时你自己还是个年轻人,也是才参加工作两年吧,今天再见时,你已有一个和你当年一样大的女儿。人生真奇妙。她长得像你吗?”
乙红脸上再次露出笑容,说:“我女儿像我,但是比我好看多了。对了,我给你看看她的照片。”
事后当我回忆这段情节时,我很怀疑当时茶几上的一台“苹果”电脑是乙红在我到来之前有意摆在那儿的。按此推理,在现场我曾以为是我适时转移了话题,其实当乙红说“我女儿是颜主席的学生”时,她就等着我问下面的话了。看照片应是那天的必备节目。
乙红起身打开了电脑。桌面就是她女儿和一个小男孩的童年照,两个孩子手牵手站在一道开满小黄花的篱笆前。
“金童玉女。”我发出由衷的赞美。
乙红从电脑里找出一个文件夹,里面收藏了不少她女儿从小到大的照片。乙红把鼠标交给我,让我自己看,她则起身过来坐到我旁边,一边和我一起看,一边对照片做一些解说。
乙红并没有言过其实,她女儿的确很好看,比她好看,不过似乎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其实我并没有特定的不喜欢的类型,只不过可能是因为乙红的女儿长得(在我看来)越来越像她的爸爸康启明,尤其是眼睛。
我边翻看边点赞。
当我对乙红直言她女儿长得更像她爸爸时,没想到乙红的回答是:“那当然。”
然后我在电脑里发现了一个标注为“思思动画”的文件夹,我就问乙红:“这里面是你女儿做的动画吗?”
乙红回答我,是女儿导演的一个动画系列短片,公司的产品,为网络视频定制的。
我问:“能看看吗?”
没想到乙红犹豫了一下,回答:“不能。”
我问:“为什么?”
乙红说:“这不是做给我们这个类型的人看的,你看了后,估计不是会觉得这些动画片很傻很幼稚,就是会觉得自己老了傻了。哪样都不好。”
我问:“那你呢?你觉得女儿的片子傻,还是自己傻?”
乙红一笑,回答:“这就是女儿的工作令我困惑的地方。正如我不相信自己傻一样,我也不相信女儿每天在认真做的是傻事。你会说,应该有一个判断谁傻的标准。对,以前我们一直有这样一个标准,并且相信标准掌握在自己手里,但是有用吗?你能搞定吗?现在我们的认识提高了一步,我们知道人生没这么简单,对一个事物有不同的看法,并不表明谁傻谁聪明,也不必非要试图去理解自己不理解的事。我现在每天都会收藏网络上更新的女儿的片子,我不看,但不会影响我以此为荣的心情。”
我说:“对不起,领导,我恐怕还是认为,对一个事物看法不同,的确不能简单地判定谁傻谁聪明,但也不能说明没有一个更高乃至至高的标准。另外,你现在是以自己的女儿为例,这不能说明你的观点,所以你看,你愿意给我看女儿的照片,但不愿意给我看她做的片子,在女儿的照片和她的作品之间,你的态度差别明显。其实我未必会不喜欢。就算我不喜欢也没什么,你照样可以认为是我傻。”
乙红哈哈一笑,说:“我怕你认为是我女儿傻。你看吧,可以看。”
我说:“今天不看了,以后找时间好好看,我相信你女儿才貌双全。”
乙红回答:“也好。”
本来看片子也不是今天的主题。关于乙红女儿的话题似乎到此为止。
当我们的视线从电脑屏幕上移开后,在偌大的房间里,我们并肩而坐就显得有点问题了。
我起身去方便一下。从洗手间回来,乙红抬头看我一眼,欲起身让座,并说:
“你还是坐这儿,我坐回去。”
我回答:“不用。”
我径直过去仍和乙红坐在一起,并且坐下时还伸手过去按住乙红的一只手,似乎强调我的回答。
乙红顿了一下,忽然挪了挪屁股,干脆朝我坐近些。她的肩胛碰到了我的臂膀。
这可真是恍若隔世的一幕。
在我的讲述里,我显然认为,上述情景的发生和乙红在此前那一刻对我的那个貌似多此一举的反应有关。
我不知道乙红当时是怎么想的,但我顿时就明白了我们之间过去的那种状态“音容宛在”。
于是紧接着,在乙红向我靠拢后,我的进一步的反应不是探手将她揽入自己怀中,而是不由得“顺势”倒在了她的怀里。
乙红的反应亦如过去曾经发生的一幕,她俯下脸来问我:“你怎么了?”
我不响。
她忽然扑哧一笑,说:“你知道我想到什么了?”我问:“什么?”
她顿了片刻,说:“你还是老样子。”
我还未及如她那般“想到什么”,但是我的下意识反应完全是“老样子”:我举手向上想将她拉下来。
乙红又笑,挡了我一下,说:“你可还真是老样子啊。但是,请稍等,我还有话要说。”
乙红的眼睛忽然似乎下意识地朝沙发对面“示意了一下”,然后,她对我说:“老同学(她这么称呼我,语气有点怪),看到你现在还是曾经的老样子,我不由得有一个问题要问你。”
接着,乙红还是先提到刚才她问我要不要她坐回去,我说不用,说着我还伸手过去抓住她的手,好像怕她离开。
然后,乙红问道:“你现在告诉我,你不要我离开, 自己又是老样子,是因为眼前出现了似曾相识的一幕,你想和我重温旧梦吗?”
似乎看我有点儿发愣,乙红没有等我回答,又进一步阐发她的意思,说的是:即使我己想到,她所谓要“坐回去”,言外之意并非是要离开我(我甚至可以想,她似乎就是“宁可”舍近求远,“去那边”——如她已有所示意的),“那么你也只是想留在这儿和我重温旧梦,仿佛除此就‘走得太远了’?”
乙红抬手掩了一下笑口,随即,仍未等我有所反应,她又以令我无所适从的措辞补充道:“我不是说你会这么理解,我本人也未必是这个意思,但是你会做这种假设吗,——既然如你所见,现场居然还明摆着有这个条件?”
乙红向我“示意”的“那边”,即在沙发对面,靠墙有一张我进屋时就已注意到、乙红也已对我做过说明的小床。
我不禁有点吃惊。
事后我将当时发生的事在脑子里过了几遍,很容易就确定了乙红说我“还是老样子”指什么,当然不是指我“模样未变”。
当我躺倒在乙红的怀里时,她即已明白我的意思。虽然这似乎是上一次我们约会时做过的事,但“重温”这一幕,彼此在二十多年间的改变岂会被忽略不计?
由此,乙红一边拦住我,一边却又配以闪烁而神秘的眼神示意我:我现在可以“假设”和她一起直接“去那边”。甚或这本来就在她的计划中,但从她的反应看她显然没有预料到“老样子”。
当时我的反应是稍有犹豫,即从乙红的怀里起身——似乎经她一提醒,我也本能地羞于自己还是“老样子”。
事后发现,在经历了这次不寻常的重逢后,我心里恍然有一种看到了两性关系中一个通常似乎很容易被忽视的“悖论”的兴奋和无奈:两性之间,占有有时即意味着破坏,——反过来说,常人往往不明白,失恋其实完全可以被时间遗忘,最终留在体内令人耿耿于怀、如芒在背的东西,说白了多半是身体对于过去某种未偿的渴望的记忆。以至在爱人之间,彼此发生过性关系与否,对他们的相互关系可能都会产生致命的杀伤力:前者针对的是“感情”,后者针对的是意志。
按这个逻辑,完全可以解释,在我和那位高个子女同学、纺织厂女工齐爱红之间,分手即是遗忘;可是在相隔二十多年后,当乙红再次出现时,她对我的意志的控制依然有效,宛然如昨。
许多年后,我也还记得,对于那个“应召日”,我的另一个感悟是,那天我还如梦乍醒似的看到,我的现实世界早就是一个噩梦。这也就是告诉我,为什么当我面对“现实”时,我更容易感觉置身噩梦中。如今,如果说我想回到过去,对我来说已并不意味着我想做梦或者说我喜欢虚幻世界,我想回到过去对我就意味着我想回到现实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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