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晚过去以后,这些年里,外人不难看到我们家的生活发生了一些变化,甚至是“翻天覆地的变化”。但外人难以看到的是,这些变化在我和小顾这对夫妻的关系中意味着什么,它们又是怎么发生的。
有个周末的晚上,我开车带小顾和孩子回家,车进小区后,小顾忽然叫我停车。
我以为她碰到了熟人,有话要说,我就将车靠路边停下。
小顾招呼孩子和她一起下车,并对我说:“你先回去吧,我们过一会儿自己回去。”
我已看出她不是碰到熟人,就问她:“你有什么事?”
小顾说:“你不要管,你不喜欢的,你回去吧。”
这时我已猜到小顾要干吗。若在平时我至少会说她几句,然后“拂袖而去”(开车离开),但那天我没吭声,并熄了火,准备等他们。
我先是坐在车里观察他们。我注意到小顾手里提着一个从饭店带出来的马甲袋,里面装的是晚饭的几样剩菜。原来她早有准备。他们俩往车后走去。路边树丛里出现了一只小猫,朝他们发出“喵呜”的叫声。小顾和孩子走到小猫跟前,小顾蹲下身,从马甲袋里取出一个装菜的泡沫塑料盒,打开盖,推向小猫。那盒里肯定是我们吃剩的鱼。小猫又“喵呜”叫了一声,就低头吃了起来。
这样的一幕我以前也见过。小顾知道我不喜欢,一般都避开我。有一回,我难得和小顾一起从超市走回来,小区里有一只幼小的野猫看见她就跟着她。我回头吓唬它,它就“喵呜”叫一声站住。我走了,它又在小顾那一侧跟着她,一直跟到我们家楼下。
我问小顾:“它干吗跟着你。”
小顾回答:“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倒是你,小猫小狗看到你都走远点,应该问个为什么。”
后来我明白,天底下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从那只小野猫对小顾的亲近状看,可以判断小顾和它之间发生过什么。
事实上,我由此还确定了一件事,小顾若不是顾忌我的态度,她一定早就把那只野猫带回家了。不仅如此,她恐怕还会把小区里更多的流浪猫流浪狗带回家。也许目前她还不会见一只带一只,但她至少会将自己在小区看到的几只无家可归的幼猫幼狗带回家。
毋庸置疑,小顾这么做既不同于只是出于个人喜好的宠物爱好者,也还有别于貌似怀有更高目标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小顾看到路边任何一只被遗弃的小猫小狗就想去照顾它的表现,在我看来,也许只需要她是一个心地善良又非常相信因果报应的女人就足够了。而这恰恰是她的与众不同之处。
那晚发生的事,和平常唯一不同的是,小顾没有刻意避开我。当然她还是不愿意我在现场,所以叫我先回家。
之前,我还是要再说一下之前,即在我看到那只小野猫跟在小顾脚边不离开后过去不久,有一天晚上,我从公司开车回家,在小区里看到小顾和儿子在路边草地上喂一只小狗吃东西。我把车开过去停在他们身后,摇下车窗,问他们在做什么。
小顾掉头看到我,有点吃惊,说:“今晚这么早回来?”
她接着说:“这只小狗刚生下来没几天,还不太会走路,我们看它快饿死了,喂它吃点东西。”
儿子在旁边说:“爸爸,我想带它回家。”
我问他:“你妈妈同意吗?”
儿子回答:“同意。”
我问小顾:“你同意?你不是不主张在家里养宠物吗?”
小顾说:“这不是养宠物,这是救一条命。”
我说:“这有什么区别?你不带它回家,它也不见得会死。”
儿子说:“我要带它回家。”
我说:“你带它回家,它就会变成家里的另一个孩子。你希望这样吗?”
儿子说:“我会养它。”
我说:“你问妈妈,她信不信?”
小顾说:“我可以照顾它,等把它养大一些,就送给人家。”
我说:“你问儿子,他同意吗?”
儿子说:“不。”
我就对儿子说:“现在的情况是这样:你想在家里养一只狗,和你做朋友,而你妈妈只是想把它带回家养大一些,然后送给需要的人。你和妈妈的意见并不统一。我的建议是,你们俩可以在这段时间里经常到这儿来喂它吃点东西,给它点照顾,就像今天这样,但只能到此为止。”
小顾说:“你别啰唆了,你先回家去吧。”
我说:“我丑话说在前面了,你可别把它带回家来。”
小顾说:“有你这种人在,猫狗也不稀罕上我们家去。”
我笑答:“这倒是事实,也不失公平。”
我就启动车先回家去了。
但这一次我没有开车离开。我在车里待了一小会儿,还推开车门下去了。我走到母子俩身边,除了看到那只小花猫,小顾已在喂的,还看到从墙角处蹒跚过来一只小黑狗。儿子一边在招呼它,一边将另一个装着吃剩的排骨的泡沫塑料盒放在它面前。有一瞬间,我以为它就是我曾见过的那只小狗。
小顾见到我问:“你过来做什么?”
儿子头也不回,说:“你又有什么不高兴了?”
我问儿子:“你上次喂的那只小狗呢?”
儿子说:“你又不要它,管它干吗?”
我说:“看来情况不妙。”
儿子说:“放屁,它好着哪,被我同学抱回家了,人家爸爸还说谢谢我。”
我说:“谢你干吗?又不是你的。”
儿子说:“我每天来喂它的好不好,要不是有你这种爸爸,哼!”
我眼珠子弹出想说什么,但张口结舌,不响。
这期间那只小狗已经在啃排骨。它和旁边那只小猫一样,虽然相互己经认识且处境相同,彼此也无利益之争(它们吃的是各自偏好的不同的食物),但始终如遇天敌似的警惕着对方,一边各吃各的,一边喉咙里发出与纤弱的身体不相称的粗糙的“喔喔”与“嘶嘶”的声音,小狗竖尾,小猫奓毛,彼此恶形相向。
我忽然问小顾:“你喜欢它们哪一只,小猫还是小狗?”
小顾回答:“它们都很可怜。”
我问:“要是让你带一只回家,你带哪一只?”
小顾问:“为什么只带一只?”
我说:“假设。现在生孩子不也是只能生一个?”
小顾说:“你的意思是,孩子还能生一个,但带它们中的一个回去,还是假设?”
我说:“好吧,就让你带一个回家,你带谁?”
小顾说:“小猫,它更小,更需要照顾。”
儿子说:“不行,我要小狗。”
小顾问我:“现在你怎么办?你听谁的?”
仿佛鬼使神差,我顿了一下,反问道:“为什么非要听谁的呢?”
小顾眉开眼笑地对儿子说:“你爸爸同意了。”
儿子尚不明白,问:“他同意什么?”
小顾说:“戆大,他同意你把小狗带回家。”
儿子回头看我,问:“真的吗?那小花(猫)怎么办?”
小顾说:“也带回家。”
还没等儿子完全展开笑容,小顾接着对他说:“你爸爸同意了,妈妈还有个条件:把它们带回家只是暂时的,是为了给它们必要的照顾,等把它们养大些,必须把它们送走。你能答应吗?”
儿子只顾眼前地回答道:“可以。”
小顾又说:“你爸爸经常说养猫养狗就像养孩子,你爸妈有你就够了,不需要再有别的孩子,这话要和你说清楚。”
儿子有口无心地回答:“我知道。”
小顾也许真的不明白我之前对她的质疑:“这有什么区别?”我的意思是,猫狗天生是人类的宠物,而且胜于宠物,但凡你把它们带回家喂养,不管你的初衷和计划是什么,过程和结果都一样,难有区别。你和它们的关系只会朝着一个方向发展,即它们会融入你的家庭,成为你的家庭成员(没有其他宠物能做到这一点),你则会不知不觉、 自觉自愿地对它们自称“妈妈”,而它们虽然不能开口叫你“妈妈”,但完全明白“妈妈”就是你,“妈妈”和别人有所不同。它们也会有人的名字或昵称。不管你叫它们什么,把它们看作谁,你都会越来越放不下它们,离不开它们。
多年前我在一次北戴河疗养中认识一位经济学老教授和他的夫人,这对耄耋老人刚刚为他们家的狗做了“断七”。据教授夫人(也是教授)告诉我,他们家的这只狗和他们一起生活已近十七年。它最初属于他们的一位朋友,在它半岁时,那位朋友因生病住院将它临时托付给他们,没想到两三个月后那位朋友死在医院里了。如果朋友托付给他们的是别的东西,无论贵贱他们都会立刻联系对方的亲属原物归还,即使对方确已无人接收,他们也不会心安理得地将东西留在家里。
但朋友托付的是一只小狗,经过两三个月的相处,他们和小狗之间已建立了亲密的关系,他们对小狗已产生感情,以至当朋友的噩耗传来时,关于对小狗的处置,他们的第一反应竟不是立刻归还,而是冒出无异于“乘人之危”的念头,在心里不由得想,是不是可以把小狗留下来?
当朋友的女儿向他们表示,他们如果喜欢,可以留下小狗时,他们脸上露出的笑容充满无可比拟的快乐和欣慰。而且,他们“笑纳”这件礼物时的真实态度透露出的是理所当然,反倒是对方如果想要回小狗,则一定会让他们觉得难舍和不公。
还有什么东西,即使是他们一生钟爱的,在托付给他们的人去世后,会让这对有教养的老人心安理得地据为己有?这种现象不是用喜欢可以解释的。
更没想到的是,这只小狗在他们家一留就是近十七年,最后死得还比人更体面和有尊严:它在被确诊患了不治之症脑瘤后,得到了“爸妈”赐予的安乐死的待遇。它的遗体被火化,骨灰被埋在生前最熟悉的小区花园里的一棵百年香樟树下。它的“爸爸妈妈”在它去世七七四十九天后,情绪才稍有平复。
而关于那晚的情形,有一个情况教授夫人说得非常肯定,并也得到了教授的确认:即在“断七”这天夜里,教授夫妇俩都在家里听到了熟悉的狗叫声,他们认为,这是他们的狗在向他们做最后的告别,因为在“断七”之夜,狗的亡灵将得到超度。
后文会说到,这一幕其实在我家也发生过。
比较常见的情况如:我以前工作过的学校的一个前辈同事,养过一只贵宾狗,这只狗本来也是临时寄养在他家的,是他的儿子的同事的,结果在他养了一阵后,当有机会可以不归还时,他就把狗留下了。五六年后,他的狗患病不治身亡。一次我在超市门口邂逅他,在寒暄中问到他的近况,他就对我说起了他的狗,说到几个月前狗的病亡,他忽然眼睛红了,紧接着旁若无人地哽咽起来,泪流满面。
我赶紧对他说:“别在这儿。要不我进去了,你也走吧,我们以后有空再聊。”
我就拍拍他的肩膀和他告别。
其实别以为他这会儿很可怜,他流下的不只是源自悲痛的泪水。或者说,这是一种本人乐于与他人分享的悲痛。
我曾正经思索过猫狗和人的关系。民间向有一种说法,男不玩猫,女不玩狗。这种说法的前提是把男人比作公狗,把女人比作母猫;或者反过来说,干脆是把狗比作男人,把猫比作女人。很显然,根据这样的比拟得到的更应是某种臆想,而不是结论,因此这种说法不可能来源于普遍的经验总结,更像是一种基于个案的想象和发挥。
那么是什么天赐的长处和特质使猫狗在和人相处的亲密程度上远胜于其他任何宠物?我以为答案就是我们在猫狗身上已见怪不怪、在其他动物身上却极为罕见的东西,即猫狗对人与生俱来的依赖性,以及它们能听懂人的话。
对人的依赖天性和能听懂人话的天赋的完美结合,使猫狗成为人类在各个年龄阶段都没有比之更适合的理想的异类伴侣。
同时值得一提的是,猫狗的智力水平限制了它们的成长,这一缺憾对人类而言却堪称天意的完美,猫狗因此注定是人类永远的玩伴和长不大的孩子,老死不会给人以“成长的烦恼”。
据此,不难想象,在上述那位教授的家里,教授夫妇、他们的子女、孙辈,都可以是他们家的狗的“爸妈”。在我家也一样,虽然小顾自称是那些猫狗的“妈”,她的儿子也仍以它们的“爸”自居。或者反过来说,儿子从一开始就自称是它们的“爸”,但小顾也仍然以“妈”自居。正如孩子不习惯当一只狗的“哥哥”或“姐姐”,大人也很少会认狗为孙。
另一方面,猫狗即使四世同堂,它们的主人始终是它们全体成员的“爸妈”。
人对同类爱拿大称大爷称姑奶奶,对猫狗就只爱当爸做妈。当你看到一个老奶奶对她的小猫咪小狗狗自称“妈妈”,你立刻就能感觉到那种贴心贴肺的肉麻的亲昵。
这可以被看作是人类对猫狗依赖天性的“条件反射”。
这会儿提到我家的“猫狗”,我会有意在它前面加上一个指称数量的代词“那些”,我其实就是想告诉你,我现在所说的我家的猫狗,已不只是最初的那两只。小顾在将最初那只小猫和那只小狗带回家后,情况的发展果然不以她的意志为转移,她不仅没有再把那两只猫狗送走,而且在以后的日子里还不断扩大它们的队伍。
起初小顾解释说没有把养得足够大的小猫小狗送走是因为没人要。当初这不是理由,到后来小顾收养的小猫小狗太多,的确没法处理了,但那时小顾已无意为自己的行为辩解,她的心理已发生变化,她已理所当然地把救助小猫小狗这件事认作等同于自己的幼教工作的一项事业,倾注全力,并野心勃勃地“规划未来”,一心想着要建立一个真正的猫狗收养站,似乎要将这项事业“做大做强”。
即使不这么理解,当家里收养的小猫小狗超过十只后,如何安置它们的确也己成为小顾的燃眉之急。先来的猫狗日长夜大,新来的又接踵而至,家里的空间越来越小。即使我能一声不吭,小顾自己却也免不了因睡不好觉而对她的宝贝发脾气。
小顾的睡眠状况一向很好,在她收养猫狗之前她从未想到过睡眠问题,随着家里的猫狗越来越多,小顾甚至还在我们的卧室里也安置了两只狗窝。当她的睡眠因此受到深度干扰后,她再想恢复原来的样子就不容易了。
小顾曾想将那两只狗窝搬出去,至少在晚上,但那两只狗己在卧室里睡习惯了,不肯出去。小顾可以把它们赶出去,锁上房门,但无法让它们离开,它们会不屈不挠地待在门外,委屈地叫唤,直起身子趴在门上,不停地用爪子刨门。小顾即使能狠心地置之不理,那种声音也不容她听而不闻地安眠,何况小顾狠不下心来,每次她都败给它们。
如果你对小顾说,其实你不用理它们,狗的任何复杂的行为也不过是出于简单的条件反射,所以都是可以改变过来的,如果你对小顾这么说,她一定听不进去。小顾之所以在那一刻“于心不忍”,正是因为她认为那两只狗是不舍得离开她,她是被它们对她的依恋和深情感动了。
我认为不只是小顾,许多人都并不清楚自己是在用人类的概念描述动物,尤其是对猫狗。换句话说,后者在与人类的相互关系中,被擅长运用拟人手法和视角认知事物的人拟人化了。
比小顾本人失去良好的睡眠更严重的是儿子的学业和健康都深受猫狗的影响。家里养了这么多猫和狗,空气变得越来越坏,特别是在炎夏,而且家里到处都是从猫狗身上掉下来的毛纤维。对臭味还能对付,在室内待久了或可适应,但对猫狗的毛纤维怎么办?它们无孔不入,进入人的鼻腔后,可引发多种呼吸道疾病。已明显出现这方面症状的是儿子,医生的诊断是哮喘,医嘱之一是远离绒毛玩具(小顾还没告诉医生家里养了数量庞大的绒毛动物)。
猫和狗虽然都是人类的朋友,但它们彼此却像天敌。家里经常出现这一幕:突然感觉受到猫的威胁的狗们,会集体冲着猫们狂吠,结局却又往往是狗的集体溃败。
在如此嘈杂且有害健康的环境里,儿子的学业每况愈下,令人担忧,这是不消说的。
我们家的猫狗对上下左右的邻居的生活的妨碍,也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邻居们因不堪其臭,不胜其扰,已联名向居委会和物业投诉,甚至向小顾的工作单位告状,并且多次报警。
还有一些针对我家的恶意行为我怀疑也与此有关:我们家的门把手上两次出现人类的粪便,门前鞋垫上出现过一只死猫,我的汽车的轮胎多次被戳破,车身上多次被划了白杠杠。
自然我们也报了警。我开始担心某种报复会落到孩子身上。
最后还是我想办法摆平了这件事。
当时西亭的农民已开始在城里买房,有些农民还举家搬到了城里住,农村出现了一些空置房。有个别城里人开始对乡下的这些空房子产生了兴趣,他们看中农村的房子面积大,价钱便宜,有的门前还有小院,乡下空气又好。于是他们中有人就从农民手中买下了这类房屋,当时的价格一般是一幢两层楼房带院子在一万至两万元之间。
其实农村的宅基地和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不允许买卖的,所有己进行的买卖都是私下交易,并不合法。当时人们还不知道以后会有“动拆迁”,农民卖了他们在乡下不用的房屋,还以为捞到一票,而那些来自城里的买主多半是想着退休后去乡下过田园生活,而把城里的小房子让给子女。不必说,到了“动拆迁”时期,那些买卖都不受法律的保护,宅基地证上登记的仍是原来的信息,买房的城里人除了退房要回自己的钱,无计可施。
我当时的想法就是在西亭老家买一栋合适的空置房,把家里那些猫狗迁过去。我把这个想法告诉小顾,令她喜出望外,因为这不只是在解决她的燃眉之急,而且是在帮助她谋划“事业”的未来,她一心想建立一个无家可归的小猫小狗的收养站的希望将变为现实。
那个周末我和小顾一起去乡下老家转了转,我们很快就看中了一个院子,里面有四间平房,过去是赤脚医生使用的卫生站。更理想的是这个院子不在村子里,它单独建在田头河边,距离两边的村庄都有一两里地,用它做猫狗居所不会影响周边的村民。
由于我对农村事务的了解以及在工作中经常需要接触到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以我很清楚农村的宅基地只允许在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转让,不得出让给非集体组织成员。
也就是说,我知道农村的房屋是不得买卖的,但可以有条件地在村民之间互换。
当时我就想到了我的一个姑妈,她家己搬到城里,乡下的房子在那个卫生站东边的村庄里。我刚巧前些天去看我父母,听父亲说起姑妈家宅基地的事,即住在姑妈家前面的那户人家,儿子大了要盖婚房,他们看我姑妈家的房子已空置多年,希望我姑妈将宅基地让给他们,这样儿子成婚后一大家子仍可住在一起。那家人已找我姑妈请求过,我姑妈本应答应人家,因为这事是成人之美,姑妈家的宅基地换一个地方,对她也没任何损失,或还可换大些。但因为两家过去有过小过节,我姑妈当场没有答应,只说和家里人商量一下再说。
我想到这件事,就有了主意。那天下午我们就去西亭城里拜访了姑妈。我是这样和姑妈说的:我想出三万块钱买下她乡下的房子,她肯卖吗?姑妈问我为什么要买她的房子,我回答说我老婆喜欢乡下,她喜欢周末到乡下来住,将来退休后,她更想长住在乡下,养养狗,养养猫,种种花草,种种蔬菜,过过田园生活。
我姑妈很爽快,说可以卖给我,但三万块钱太多,两万块就可以。我说,我就给你三万块钱,你不要嫌少就好,因为我还有一件小事要麻烦你。姑妈问我什么事,我就对她说了,我听说住在她家前面的那户人家想要她的那块宅基地,我希望姑妈把那块宅基地让给人家,条件是要求对方帮助姑妈申请到原来做卫生站的那个院子为新的宅基地。
那家的户主是村支部副书记,他有办法,其实就好比让对方去申请到那个院子,然后和姑妈家的宅基地交换。(www.daowen.com)
我告诉姑妈,小顾早就看中卫生站那个院子,不挨着村庄,后面是河,前面是田,独门独户,安静空旷,将来养些鸡鸭猫狗,也不影响别人。正在为此想办法,眼下正好有人要姑妈家的宅基地,这个机会真是难得,所以我们特地跑来求姑妈帮忙。
姑妈想了想,估计她掂量了一下,这件事对她本人的确没有什么麻烦,却又一箭双雕,满足了两家人家的愿望, 自己也得了好处。于是姑妈就同意了。
我的最后一步棋是,我从姑妈手里买下那个院子后,我还办妥了相关的转让手续,将这个宅基地转到了我弟弟名下。我弟弟户口还在乡下,但他在乡下没有房子,我们家的宅基地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就让给我叔叔了。
我当时要把和姑妈的这桩买卖做干净,并不是因为我有预见性,而只是出于一种职业习惯。到了“动迁时代”,姑妈见到我总是说我“门槛贼精”。
不过,由于我的老家地理位置不好,那一片的动迁至今还在规划中,但就按目前的动迁政策,那个院子已值四套商品房。
小顾对我在她眼皮底下办成的这件事不断增长的效益,满心欢喜,对我还多少有些刮目相看。不过,小顾不是一个以敛财为乐的人,更不是一个对亲戚吝啬的人,她倒是对我说过,等到动迁后拿到四套房,一套给姑妈,一套给我弟弟,因为道理很简单,没有他们就不会有这桩好事。
小顾说的好事,不光是指我们当年投了三万块钱(后来改建又投了几万元),如今得到四套房,就算自己留下两套房,按今天的行情也值三百万;小顾说的好事,还指这事让她梦想成真,而且超出了她的预期,她得到了一个真正的猫狗收养站。
当年这个院子到手后,我们做了个方案,留下两间房,将另两间房拆除,在原址盖了一栋准备给我们自己用的两层楼房。留下的两间房,一间给狗们,一间给猫们。后来我们又在两间房的西侧空地上搭建了两个棚子,养了鸡和鸭。再后来猫狗更多,我们还沿墙盖了一些狗窝猫舍。
院子里有口还能用的老井,还有树,两棵香樟树,一棵桂花树,一棵琵琶树,东西两侧沿墙还各有三棵杉树。
这个院子“人丁”最旺时, 白天把屋门棚门等都打开的话,可以想见院子里那一派热闹的景象,真是鸡飞狗跳,猫上树,鸭扑腾。
我在此或也会把小顾的这些猫狗鸡鸭都称作孩子,是因为我在平时已经说习惯了。起初对小顾说到它们,孩子长孩子短,可能还有些故意搞笑的腔调,久而久之则完全习以为常。小顾还真是把它们都当孩子养。我的意思是,不仅对猫和狗,就是对鸡和鸭,小顾都是把它们当孩子养。
凭什么这么说?我单举一个例子:小顾养了十多年鸡和鸭,从来没有吃过它们。不仅不吃自家院子里的, 自从她养了鸡鸭后,也不再吃外面的。 自不待说,小顾更没有宰杀过鸡鸭,至少在她的院子里,不见血腥。
小顾不吃它们(非食品),也不卖它们(非卖品)。那么小顾最终怎么处理她养的鸡鸭,难道也像养宠物一样给它们养老送终吗?倒也不是,小顾一年会有几次把鸡鸭送些给亲戚朋友。
当然每当送走它们时,小顾都会表现得很纠结,恋恋不舍,甚至会对人家说:“你看我养得多壮(相当于说“白白胖胖”),我心里真是不舍得送给你。”
有人可能会质疑道,小顾所谓把她养的鸡鸭当作孩子,是一种自欺欺人的伪善,至少事情做得自相矛盾或不彻底:你虽然不吃鸡鸭,但是你吃它们下的蛋;你虽然不吃鸡鸭,但是你逢年过节把它们送给亲戚朋友,还不是一样让它们被吃掉:你虽然不杀它们,但是你把它们送人,还不是一样让它们死于屠刀,无异于“借刀杀人”。
我觉得正经八百提出这种质疑的人并非真聪明。按常人的标准,小顾在这件事上的表现分明己很“过分”,为什么还要反说她“不彻底”。小顾自养鸡鸭后,十多年来不吃鸡鸭是铁板钉钉的事实,不是假装不吃,是真的不吃,不是一天或一个月不吃,是十多年如一日,连和鸡鸭有关的汤也不碰,持之以恒,表里如一,没有丝毫自欺欺人和自相矛盾。仅此己堪称奇葩。
可以想见小顾如果养猪,她也不会再吃猪肉。假设她养鱼呢?也可以想见她不会再吃鱼吗?
小顾后来真的在屋前田间的池塘里养过鱼,但并没有妨碍她照常吃鱼。
可见看一个人不是一件简单容易的事。
院子两侧的空地后来也都被我们种上了蔬菜。
当地人仍叫这个院子为“卫生站”,我们也这么叫它。
小顾有幼儿园的工作,她只能在周末去乡下,但卫生站的“孩子”和她在幼儿园的孩子一样,也需要每天有人照料。因此我们只能考虑在当地请一个人(招一名员工),这个人不仅要能白天在卫生站上班,晚上也得住在那里,不然不仅院子里的鸡鸭不安全,狗也很容易在夜间被人捉走。
我婶婶给我们介绍了她的小妹妹,对方的情况令我们觉得很合适,经征求她本人的意见,她也非常乐意。那年暑假,我们在对卫生站的房子进行改建后,给小顾的猫狗搬了家,婶婶的妹妹也就在那时搬到卫生站来住。在暑假余下的日子,她除了帮小顾安顿好猫狗,又应小顾的要求养了一些小鸡小鸭,并在院墙外刨出了两块菜地。她的房间在两层楼的楼下,我们家的人则住楼上的房间。暑假结束后,小顾回幼儿园上班,把卫生站托付给婶婶的妹妹,她自己则每个周末带孩子去乡下。
自从有了儿子后,我的周末都是陪儿子度过的,这既是爱好也是责任,是习惯也是原则。既然从那时起儿子周末都去乡下,我就也陪他们一起去。有时他们在周五下班放学后就要过去,我就也义不容辞地为他们开车。直到小顾也拿了驾照并买了辆车后,周五她可以自己开车下去,我就固定为周六一早去乡下,周日晚上和他们一块回市区。
对婶婶的妹妹,我们随婶婶的孩子也叫她小阿姨。她那年才五十出头,身强力壮,勤快能干,农村的活儿没有拿不起来的,养鸡养鸭种菜等更不在话下。她甚至周末也乐意留下,用灶头为我们做饭。灶头做出来的饭菜特别香,这是小顾不会的。
小阿姨之所以能一年四季全天候为我们工作,除了她的两个女儿都已出嫁,还和她本人的夫妻关系有关。小阿姨的老公我们该叫他小姨夫,我只在去乡下喝喜酒时见过他一两面。他过去曾当过生产队队长,后来干起了在乡下为死人做丧事道场的“道士”。听我婶婶说,他一直想要个儿子,做“道士”有了点钱后,在镇上姘了个比他小二十来岁的洗头妹。那洗头妹是江西赣州人,虽然才二十多岁,但已离过婚,在老家有孩子。小姨夫和她同居后,她还真的给小姨夫生了个儿子,从此就不工作了,小姨夫给她租了房子, 自己也住在那里,和她一起过日子,一起带儿子,俨然一家人。
听婶婶说,小阿姨曾让小姨夫把儿子领回家来,由她来抚养,条件是他也回家来,和那个女人断掉,“不管付出什么代价”。这算是小阿姨对小姨夫仁至义尽了。但小姨夫不理她,可见他的出轨所谓只是想要个儿子的理由根本站不住脚。
“他就是喜欢小骚货。男人越老越丑,还越喜欢那种小骚货。”因为小顾在场,婶婶的话虽然与我无关,却也说得我心惊肉跳,脸上或许还“红一阵白一阵”。
按婶婶的看法,小阿姨心肠太软,又没脑子,出了这种丑事还低声下气地求男人,男人只会越发嚣张。你为什么还让那个小骚货住在自己男人租的房子里?你无论如何应该先把她赶出去——她说那个杂种是你男人的,就是你男人的?是你男人的又怎样?
但要不是这样,婶婶也想不到把小阿姨介绍给我们。当时小阿姨的男人不理她,不回家,她正不知如何是好,我们给她的这份全天候工作正合她的心意,她干脆也不回家了。小阿姨也离家出走。想想小阿姨当时的处境有多冤:她愿意给老公的“野种”当亲妈,人家还不给她这个面子。
在卫生站小阿姨从早忙到晚,有使不完的劲。她不只是安于完成小顾交代给她的工作,而是经常表现出她的主动性。比如在院子两侧及河坡上开垦菜地就是她主动去做的。在屋前田间的小池塘里养鱼也是她的主意。双休日也是她自己主动留下来的。起初我们还想过,小阿姨表现这么积极, 自己给自己增加工作量和工作时间,会不会要求我们给她增加工资。 日子久了,小阿姨以她的行动告诉我们,她就是闲不住,爱干活儿。进一步说,小阿姨的勤劳就如同看到荒地就想开垦,只是出于一个本分的农民的天性。
小阿姨自己家里也有一块地,农忙季节她会抽空赶回去播种或收割,当天返回,从不过夜。方便的是两地距离不远,步行半小时。久而久之,小阿姨的家就像在我们这儿了,她甚至比我们更像是卫生站的主人。她自己的家当然还在,但就像她面临的糟心的问题一样渐渐被尘封。
有一次婶婶到卫生站来串门,见到她妹妹忙得不亦乐乎的样子,她竟像真的有点生气,很看不惯似的,而不是感到欣慰(她忘了是自己介绍小阿姨给我们的)。
她忽然愤愤然揭她妹妹的伤疤,说:“你好像在这儿很开心啊,打算就这么过下去?我真服帖你,这种事也受得了。我要是你,这工夫不是找把铁搭去耙人,就是自己找口井跳下去。”
小阿姨问:“那你要我怎样,耙人还是跳井?”
小阿姨的反问曾令我吃了一惊,引起我对小阿姨这样的乡下女人的人生和命运的深思。
小阿姨问婶婶的其实不是她此时应该去耙人还是去跳井(二选一还不如合二为一,先耙人再跳井),小阿姨的言下之意是,你是我亲姐姐,你也认为我现在非去耙人或跳井不可吗?你也要逼我走绝路?
不知婶婶是否想过,小阿姨还有条体面的出路,就是离婚。这是小阿姨拥有的合法权利。但是婶婶和小阿姨似乎都从未往这方面想过。在乡下绝大多数人无论好歹都不会提出离婚。当然这样的情况也不是历来如此,过去在离婚不需要经过法律程序时,男人很容易凭一纸休书将女人赶出门。而在农村的大规模动拆迁发生之后,情况也有所改变。
有意思的是,无论是20世纪禁欲的60年代还是开放后的90年代,农村的婚姻状况似乎都是史上最稳定的。似乎男人单方面休妻的权利被取缔后,面对受法律保护的妇女权利变得无所适从,对法治社会的适应过程比生活在城里的男人要漫长得多。而女人在获得离婚的自由后,却似乎失去了过去被休妻的某种“生存权”,通常农村妇女离婚后,在婆家没有权利,在娘家也难以“恢复”权利,娘家人因为不愿意她回来,所以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反对她离婚,而美其名曰“劝和不劝离”。
这样过了两年,小姨夫不幸患了肝癌,医生建议他立刻住院治疗。但是和他同居的那个女人不让,她叫来老乡和两个哥哥,把小姨夫关在屋里。他们判断他此去无回,便和他摊牌,提出分手条件:小姨夫在走出这间屋子前必须给付一笔赔偿费和孩子的抚养费。
小姨夫早已没钱,那几年他当“道士”挣的钱也都交给了那个女人。
小阿姨在得到这个消息后,既没报警,也没讨价还价,她二话不说,就带上凑齐的钱去出租屋将小姨夫“赎回”,然后直接将他送进了医院。小阿姨凑起来的这笔钱是她那两年在卫生站上班的工钱,加上自己以前的一些积蓄,这也是她的全部家底。小姨夫后来的住院费包括手术费等,是小顾了解情况后为他们垫付的。
不幸的是小姨夫的癌细胞已大面积扩散,医生打开腹腔后只是看了看,就又缝上了。医生后来告诉小阿姨,小姨夫最多还能活三到六个月。
出院时,小姨夫不知道自己的真实病情,只以为手术很成功,肿瘤拿掉了。为了报答我们,他主动提出自己可以随小阿姨一起住在卫生站,帮助照看院子。小阿姨心里也觉得最好是这样,一方面因为自己分身乏术,另一方面也怕在这当口不回卫生站会引起小姨夫对病情的怀疑。
但小阿姨又怕我们忌讳,就私下里和小顾商量,并向小顾保证,她不会让小姨夫死在卫生站,真到了那一天,她会借辆拖车把小姨夫拉回自己的家。
小顾告诉小阿姨,她是不怕这种事的,小时候她就经历过这种事,那时家里还只有一间房。何况这儿以前就是卫生站,即使发生什么,她也不会忌讳。
其次,现在卫生站离不开小阿姨,就像小姨夫离不开小阿姨一样,所以让小姨夫和小阿姨一起住在卫生站是两全其美的事。
小顾还满怀希望地宽慰小阿姨,凡事要往好的方面想,也许小姨夫会没事的。
小阿姨对小顾和我千恩万谢。小阿姨还表示,以后她在这儿做事不拿工钱,以此偿还小顾垫付的住院费等。对此小顾当然不会同意。
这以后,我们这四个人每周都会有一两天像一家人一样住在卫生站,一块干活儿,一块吃饭,一块聊天。有时我会不知不觉地像旁观者似的看着这四个人,心里忍不住琢磨着他们之间的关系,琢磨着由这几个人组建的这个不寻常的小世界的事儿。
我没有忘记我们的儿子,但在这个关系网里,他暂时可以忽略不计。
我们之间的第一层关系是由我和婶婶的关系决定的长幼关系。第二层关系是雇佣关系。第三层关系是在相处中似乎变得越来越紧密却又并非易于理解和辨识的某种相互依赖的关系。
我指的是,比如说,眼下我们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同桌吃饭,亲如一家,但其实彼此间并无丝毫血缘关系。要说是雇佣关系,本来应该是,但小顾在为小姨夫交了那笔住院费后,坚持不要他们以任何形式偿还(后来小顾又继续为小姨夫支付化疗费等治疗费),自此彼此就失去了普通的雇佣关系。
小顾还在小姨夫生前给他置办了一块墓地,当时买的还是双墓。小姨夫身后的丧事办得很体面,钱也是小顾出的。和小阿姨小姨夫的两个女儿相比,我们和他们的关系,可谓“不是亲人,胜似亲人”。
在这个院子里,主角是两个女人,小顾和小阿姨。我和小姨夫是家属。表面看,我和小姨夫作为家属住进卫生站的动机和目的各有不同,比如我会说我一如既往去陪儿子,小姨夫则已明示有“知恩图报”的愿望,但实际上我们两个男人在这件事上“妇唱夫随”,毋庸讳言根源如出一辙,并且,也正是由于我们自身存在的这种不言而喻的问题,而使我们别无选择地成为今天这个欣欣向荣的院子里不可或缺的成员。
小姨夫则更因已身患绝症而表现出不寻常的主动性。
小姨夫后来在卫生站和小阿姨一起住了有一年半,他有幸活得比医生的预判长了一年。不必说,他并没有、小阿姨也不会让他帮什么忙。他在床上躺了一两个月,伤口恢复后,他以为自己的病差不多好了,就想在院子里干些体力活儿,比如挑水浇菜什么的,但是小阿姨没让他干。
后来小姨夫从别处了解到了自己的真实病情,他做出了一个决定,要出去继续做他的“道士”。
小姨夫在当地是有名的“老道士”,声誉很好,当地人家里不幸有了丧事都愿意请他,有些死者生前就已留下遗嘱自己的丧事一定要请他做“道场”。他的原班人马也还在。
小阿姨当然不会同意,劝阻的理由是小姨夫的身体还在恢复期和治疗期,等休养一年后完全康复了,再去做“道士”也不迟。
小姨夫的回答让小阿姨顿时泪喷:“一年后不是我给人家做道场,只怕人家早就给我做了道场。”
小姨夫对自己生病以来还从未当自己的面哭过的小阿姨说:“话已说到这儿,你就不要再劝我了,不管我还有多少日子,一个月还是一年,从今往后我活一天就当一天道士。为什么?因为横竖是死,出去做道士我心里舒畅,能做点有用的事,多少还能给你挣些钱,对吗?”
小姨夫最后这几句话再次击中小阿姨的泪腺,且令她悲喜交集,在忍不住背过身去的同时, 内心仿佛回到了过去自己和小姨夫依稀有过的好时光。
从那天起小姨夫就又做起了“道士”,忙的时候,每天一早出门,天黑回家。在一段时间里,他的精神状态看上去确实好很多。他也没有食言,挣到的每一笔钱都如数交给了小阿姨。
我曾听婶婶说,小阿姨当年和小姨夫是自由恋爱,因为小姨夫长得矮小丑陋,这事遭到小阿姨妈妈的坚决反对。妈妈为了不让他们在一起,还使用了“棒打鸳鸯”的老办法,曾手提一根毛竹竿盯梢女儿,看到小姨夫出现,就冲上去用毛竹竿打他们。但妈妈最终还是没能拆散这对鸳鸯,他们如愿以偿地结合了,度过了一段新婚宴尔的好日子。
当时,本地许多人也和妈妈一样,认为小阿姨嫁给小姨夫是“鲜花插在牛粪上”。但不久小姨夫开始出人头地,他的表现令人刮目相看,不仅入了党,还当上了生产队队长。小姨夫的进步和成绩证明了妈妈和外界当年对他的看法是错误的,预示着他们的婚姻前景向好。
但偏偏从此他和小阿姨的夫妻关系开始走下坡路,为家庭琐事经常爆发战争,这又似乎证明还是妈妈当年更有远见。
若干年后,小姨夫又摇身一变,拉起了一个“草台班子”,把“道士”营生做得红红火火。
起初小阿姨很支持他,挣到钱的喜悦也再次让这对夫妻“前景向好”。但没过几年小阿姨就见不到钱了,最后连小姨夫的人影也见不到了。
如果后来不发生意外,小姨夫的结局会如何?可以推测到以下几种情况:他不会因“重婚罪”坐牢,因为小阿姨不会去告他;他不会主动向小阿姨提出离婚,除非江西女人为了嫁给他逼他这么做,但后者看来没有这样的打算;他可能被江西女人赶走,或者江西女人会带着儿子弃他而去。
其实小姨夫早有耳闻,那个孩子可能不是他的。有人还说得有鼻子有眼:孩子的父亲是江西女人的一个表哥。
不幸的是,孩子往往更容易长得像娘家的人。孩子长得太像他妈,便不可避免地和表舅有几分相像。
每当孩子的表舅来家时,小姨夫冷眼旁观,总是越看越觉得孩子像他。每次他来表妹还要留他吃饭,小姨夫就要陪他喝酒。
一次,表舅在酒足饭饱后,两眼发红地看看这个,瞅瞅那个,忽然对小姨夫说:“你信不信,如果我们四个人一块出去,不认识我们的人肯定认为我们是一家三代。你倒是没事,我有点吃亏。”
小姨夫还问:“你吃亏什么?”
表舅反问他:“你现在称呼我什么?”
小姨夫说:“我随她叫你表哥。”
表舅说:“对啊,但如果在外人眼里我们四个人变成了一家三代,我就要随她叫你好听的了。”
这话令小姨夫本能地支棱起一只耳朵,似有警觉,但脑子里一片空白。
他还问:“叫我什么好听的?”
表舅说:“如果人家认为你是孩子的外公,你说我该叫你什么好听的?”
两人说到这儿,小姨夫的红脸一下子就变得煞白,他的反应似乎是对方酒后吐真言,要和他摊牌。但其实人家也可能就是酒后头脑发热,开玩笑无所顾忌,这似乎恰恰证明了人家没事,他自己心里有鬼。
他差点拍桌子,说:“你的意思我是孩子的外公,你是孩子的大大(当地人称爸爸为大大)?这话是你说的?”
这当口江西女人过来骂她表哥:“你喝多了,胡说八道什么!”
她表哥回答:“我没说什么啊,我们喝了酒开开玩笑。”
江西女人说:“你再胡说八道,以后不要你来了。”
这话似乎反倒让小姨夫听不下去,他抬头看着江西女人,说:“你和表哥怎么说话?”
他两眼直直地瞪着,嘴里似乎有话欲说未说:你表哥的意思只是说他长得像孩子的大大,我长得像孩子的外公,他是开玩笑。再说孩子长相有点随舅舅也是正常的,你心虚什么?
小姨夫那些日子憋了一肚子气,郁积成疾,得绝症恐怕与此有关。但另一方面,人得了绝症,所受到的惊吓和恐惧往往足以改变其价值观和人生观,这又似乎令小姨夫生活中的“绝症”不治而愈,回到小阿姨身边变得别无选择。
要不是得了绝症,小姨夫也不会看到并相信江西女人对他的生死置之不顾的冷漠和绝情。 自己好比已是一段被啃咬过的甘蔗,江西女人在把他扔掉之前还要将他绞成渣。由此他也开始相信自己不太可能是她的儿子的大大。
小姨夫身上发生的事,既令我们为他堪称“浪子回头”的变化感到欣慰,同时又对他深陷于另一个绝症的无望,深感痛心,束手无策。这真是人生中最令人无奈的悖论。
当小姨夫活过了年,有人开始怀疑医院的诊断“又错了”,也有人甚至忘了他有病。
要是再过一个大年夜小姨夫还在,即使江西女人不来找他,他自己恐怕也该又要想儿子了。
诚如小阿姨所做的承诺,小姨夫最后还是在自己家里咽气的。他的骨灰被安放在小顾为他买的墓穴里。那是一座花岗石双墓,小阿姨的姓名也已刻在墓碑上,描了红漆,和描了黑漆的小姨夫的姓名并排。
这就是说,虽然小姨夫死了,但纵观其一生,他现在离小阿姨更近了。以前两人间的状态一直是小阿姨在等小姨夫,从今往后不管日子有多久,小姨夫都在这里等小阿姨,堪称不离不弃。小姨夫在除此之外的任何地方待着,都不能令小阿姨更安心了。
有一次,我终于开口问小顾:“你现在觉得怎么样?”
小顾不解道:“什么意思?”
我改口说:“你对这儿还满意吗?”
我的意思是问小顾对自己在这儿开创事业、梦想成真的感受。
我在此用“开创事业”来表述小顾收养流浪猫和流浪狗的行为,并不夸张,更无调侃之意,因为,我现在要告诉你的是,小顾的爱心行为己经受到了市、区两级媒体的关注,报纸、电台和电视台等都报道了她的事迹。
西亭电视台一位知名导演还拍摄了她的一部专题片:《像爱孩子一样爱小猫小狗的人》,该片将小顾在幼儿园的工作和在卫生站做的善事相提并论。小顾甚至还被评上了西亭“最可爱的人”和“爱心大使”。
有一阵,每个周末都有记者来卫生站采访和拍照。记者中喜欢小猫小狗的还不少,有的离开时还认领了一两只带走。小顾是不舍得她的猫狗离开的,但作为“爱心大使”,她不能拒绝他人行善事,所以每次和被认领的猫狗作别时,她都会流下依依不舍、无可奈何的眼泪。
小顾明白了我的意思,她回答:“这儿很好啊,就是我们家离这儿太远了点。”
我问道:“你是想把房子换得离这儿近些吗?”
小顾说:“你觉得金帝最近开发的楼盘怎么样?离这儿近好多,离我上班的地方也近了将近一半的路。”
我说:“好是好,但是离市中心远了。”
小顾说:“你觉得住在市中心很重要吗?其实我的心早就离市中心很远了。当然,你不一样。”
我装糊涂道:“我怎么不一样,我不也是每个双休日都到这儿来吗?再说金帝的新楼盘离公司也近了些。”
小顾在和我交谈中,不时会出其不意地点刺我一下,但对我的装傻,她一般不会用重击深刺以至让我见血叫痛来戳穿我。
这时她说:“既然你也这么说,那我们把房子换到金帝,怎么样?”
小顾反而好像轻而易举地利用了我的伪装。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