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笔迹检验:揭示心理痕迹

笔迹检验:揭示心理痕迹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探讨笔迹心理痕迹的根源,只能从书写活动的内在心理需求中去寻找。物证上的笔迹具有两重性:一是直接作用于感官的“可视”的线条痕迹;二是不可触摸只能“意会”的心理痕迹。鉴定人的主观因素对笔迹心理痕迹的品析具有决定意义。

笔迹检验:揭示心理痕迹

笔迹心理痕迹的概念是指书写人的认识、情感、意志等心理过程在笔迹中的内隐性客观体现。笔迹心理痕迹的表现较之于笔迹形象痕迹的表现要复杂得多,但内隐性客观体现是它的基本属性。鉴定人的主观认识对于笔迹心理痕迹的分析判断是重要因素。

笔迹心理痕迹根源于书写人的书写心理。探讨笔迹心理痕迹的根源,只能从书写活动的内在心理需求中去寻找。认识是满足书写心理需求的第一动力;情感是影响书写活动的活性因子;意志是控制书写活动的稳定要素。在笔迹形成过程中,若干相互作用和相互依存的要素是自在的、互动的,书写的动机、情感、条件、过程、意志、结果等都统一于书写人心理的认识与需求中。这些书写心理要素,既启动了书写活动,也支配和调节着书写活动,使书写活动的目的性和诉求的方向性得以体现。

1.内隐性客观体现是笔迹心理痕迹的基本属性

笔迹心理痕迹的载体是笔迹线条与构成形式。书体的楷、行、草,笔画的起、行、收,这都是最具视觉感染力的笔迹痕迹,它作为具体存在,可亲可视、可品可析,具有独立性;但隐匿在运笔中的长短或粗细、角度或弧度、流利或生涩、稳实或飘浮、端庄或欹侧、强劲或柔弱等则是笔迹线条生命神采的心理痕迹的客观体现。在笔迹鉴定中,鉴定人最初面对的是即时性物证笔迹,从笔迹线条入手分析书写人的书写习惯,然后再从继时性样本笔迹中,去感悟笔画及其构成与书写心理的关系。这一过程与鉴定心理的关系是:从具象性的笔迹线条去感受内隐性的心理所在,在即时性与继时性笔迹之间找到心理痕迹的内在联系。

2.鉴定人的主观认识是品析笔迹心理痕迹的重要因素(www.daowen.com)

笔迹鉴定的过程实质上是鉴定主体对鉴定客体的认识博弈的过程。物证上的笔迹具有两重性:一是直接作用于感官的“可视”的线条痕迹;二是不可触摸只能“意会”的心理痕迹。因此笔迹鉴定不能仅仅局限于表层现象来认识物证笔迹的线条构成,而应该在审视笔迹线条时,越过笔迹线条表层“可视性”的现象,通过笔迹构成去品析“意会性”的内涵,再从“意会性”返回到“可视性”,这一过程即是笔迹鉴定由表及里,再由里及表的过程。鉴定人的主观因素对笔迹心理痕迹的品析具有决定意义。

其一,它是直接的、瞬时决定的,具有长效性;

其二,它是一种具有主动性与方向性的因素,可以产生指导作用;

其三,它是不够稳定的,难以把握,可能会导致偏差。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