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提条件
笔迹鉴定的前提条件首先是受理鉴定并简要了解案情及鉴定要求;其次是对检材与样本进行审查,审查检材笔迹特征反映是否稳定,字迹是否清晰,是否具备可检性,审查样本是否收集合法且数量充足、具备比对条件。而笔迹心理分析的前提条件是要求提供书写者在正常环境下书写形成的笔迹材料,其是否满足要求直接决定了笔迹心理分析技术分析和推断个人特性的准确性及客观性。
(二)基本任务
笔迹鉴定的基本任务是要认定可疑检材笔迹与样本字迹是否能够反映同一人的书写动作习惯特征,从而对笔迹书写人完成肯定或否定的同一认定,进而对预防犯罪、打击犯罪及各种刑事或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诉讼活动提供重要的证据依据。而笔迹心理分析的基本任务,则是研究分析笔迹与人格之间、笔迹与性格之间、笔迹与个人能力及气质之间有何关联,在全面分析及审视的基础上推断书写人的个性及能力特征。例如,性格刚毅、有信心的人,字体大而有力;注意力集中、思维清晰的人,字体小而有力;情绪不稳定的人,字迹多见潦草;诚实稳重的人,笔画齐全,字体端正。
(三)基本方法
笔迹鉴定是同一认定的一种,故笔迹鉴定也适用同一认定所遵循的基本方法。也就是说,对可疑检材笔迹与样本笔迹进行个别检验,可利用特征重叠法、接合法、比对法对检材及样本进行比较检验,从而对检材与样本的笔迹特征符合点或差异点进行综合评断。其中,比较法就是笔迹鉴定所采纳的主要方法。而笔迹心理分析技术的一般方法可概括为三个字:看、摸、谈。
“看”即看书写人握笔姿势、书写笔画特征、字体的结构、单个笔画的运笔走向及行款的格式。
“触”即触摸承受客体的背面,感受笔力的轻重。(www.daowen.com)
“谈”即谈论书写人所处的客观环境及内心世界的所思所想。
除此之外,笔迹心理分析技术的方法还有归纳法、统计法、比较法等,即对书写者笔迹展现的各种特征归纳分类,统计分析其规律,将得出的共性特征再进行分类和比较分析。
(四)特征选取
在笔迹鉴定实践中,反映书写人书写技能和书写习惯的特征,是鉴定人最常采用的笔迹个性特征。其主要包含笔画的运笔特征、特殊的连笔特征、笔画交接部位以及偏旁部首的搭配比例、标点符号特征等。而笔迹心理分析常采用笔迹共性特征,例如书写水平高低、字形及字体、笔画轻重缓急、整体页面布局、书写用力特征、字体结构的松散或严谨等。由于书写人在书写过程中往往刻意注重整体美观,而忽视了单个笔画或线条书写特征的反映,使得单个笔画或线条的运笔姿势及特征成了笔迹心理分析技术分析书写人人格的核心因素。
(五)特征分析
笔迹鉴定与笔迹心理分析有共同的研究对象,即笔迹及其特征。在实践中,二者都是对笔迹特征的观察和分析,但各自分析的着手点是截然不同的。笔迹鉴定倾向于笔迹的形态特征,采用多种科学技术方法进行分析比较,然后对可疑文书与样本的特征符合点质量、数量或差异点的原因进行综合评断,并给出相应的鉴定意见。而笔迹心理分析则倾向于笔迹的神态特征,考虑到书写人在书写单个笔画线条时主观控制性相对较弱,无意之中就会将个性特征反映到笔画线条的起、收笔上,通过观察、感受笔画线条的神态特征,就可以分析出个人心理活动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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