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除了受制于历时性即阶段性的依次递进律外,在形成某一种笔迹(无论是自述型笔迹还是非自述型笔迹,也无论是正常笔迹还是非正常笔迹)的同一时间内,还会受到空间上诸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发生即时性的局部变化,有的甚至被严重歪曲。
影响和制约笔迹的空间因素,可分为狭义的即每次笔迹形成的具体的书写条件和广义的书写环境两个方面。狭义的书写条件包括:
(1)书写工具。书写工具有正常和不正常之分,前者如钢笔、圆珠笔、铅笔、签字笔及毛笔等书写主体平时惯用的工具,这类工具因主体惯常使用,故对笔迹的影响很小。导致笔迹发生变化的是非正常书写工具,如实际检验中遇到的尺划字、刻划字、指书字、剪贴字等。笔迹检验中遇到的非正常书写工具,并非如某些书法艺术爱好者那样,是在出于某种艺术创作的需要或自身的习惯爱好,经过长期的有意识的训练而形成的一种书法艺术风格,如篆刻、尺划美术字等正常笔迹中所采用的工具,而是出于掩盖其真实笔迹的动机,达到他人难以识别的目的而应急采用某种平时不习惯使用甚至从未使用过的书写替代物。比如用手指单指或多指并用书写的指书字,用某种金属尖锐物在木竹客体或墙体上刻划形成的刻划字,等等,这些都会出现因书写工具不正常而笔迹发生变化的情况。
(2)书写位置,即笔迹载体位置的高低远近或书写主体书写时位置的宽松自如与否。书写位置过高,单字中的竖、撇、捺等纵性笔画就容易出现拖笔;位置偏低,又易出现横画向右上方“挑”或“挺”、基本笔画呈弧状以及整个字行向右上方倾斜的异常现象;位置过窄(如二人挤在一张单人小桌上书写,或在很小的纸片上写过多的文字),笔画又显得密集紧挤、施展不开;等等。这些都是由书写环境的不正常导致的笔迹的异常变化。(www.daowen.com)
(3)书写姿势。书写姿势有站、坐、卧、蹲等。坐姿枕腕和站姿悬腕是正常人较常用的两种书写姿势。同一人采用坐姿或站姿书写的笔迹变化较小,只是会由于不惯用的书写工具、笔迹载体的交互作用而出现书写水平略有降低的变化,如同一人坐姿枕腕在纸上书写与站姿悬腕在黑板上书写就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如果采用蹲姿悬腕或蹲姿反卷手腕或卧姿悬腕等非正常书写姿势,除了会出现书写水平降低、书写速度缓慢等变化外,还会出现字行参差不齐、运笔生涩抖动、字的结构松散等异常现象。
(4)笔迹载体,亦称“承受客体”。正常的笔迹载体如纸张、黑板、白板等,由于书写主体对正常载体的使用已习以为常,在运笔书写时对其“三度”(厚度、软度、光滑度)已了然于心,所以同一主体异时异地在同种笔迹载体上书写,不易随短时期内书写时间或空间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但是如果载体表面过于粗糙(如砖块、树干)或过于光滑(如玻璃、不锈钢物体表面),在主体运笔书写时载体会对书写工具形成的运笔阻力过大或过小。载体阻力过小,会造成横、竖、撇、捺等基本笔画出现不适当的“缓冲延长”,由此导致笔迹变形、速度变缓、水平变低、结构变样等异常变化。
就某一种笔迹形成的空间因素而言,笔迹要受制于上述书写工具、书写姿势、书写位置、笔迹载体等四个方面,但也可能受到书写时光照条件、声音干扰、主体的健康状况等因素的影响。从广义上讲,书写主体受教育的时代背景的变迁,生活、工作环境的改变以及所受的职业训练、专业要求的转化等外在因素的变化,都可能导致主体笔迹的渐变甚至局部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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