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契约是规定债券发行人和投资人权利义务的法律合同。合约中会规定该债券的特征,如面值、到期时间以及相关的或有条款。通常,债券的持有人数量众多,发行人无法和每一个持有人一一签订合约,因此,一般由一个受托人(如银行的信托部)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表来处理债券契约中的相关事务。在一份债券合约中,持有人应当特别关注以下五个内容。
1.发行人的身份
主权债的发行人一般是负责国家预算的部门,比如各个国家的财政部。公司债券的发行人是公司法人。还有一类特殊的发行人称为特殊目的实体(SPE)。
2.还款来源
不同发行人的还款来源可见表3-2。
表3-2 不同发行人的还款来源
3.抵押物
为了降低信用风险,许多发行人在发行债券时都会附有抵押物。有抵押物的债券称为担保债券。没有抵押物的债券称为无担保债券。由于无担保债券的持有人没有特定的抵押物,所以在债券违约时清偿顺序劣后于担保债券,只能从发行人的未抵押资产清算中挽回损失。
债券在英文当中不仅可称为“Bond”,还可叫作“Debenture”。在以美国为核心的一些国家,“Debenture”表示的是无担保债券,在英联邦等国,“Debenture”专指担保债券。由此我们能够发现,在美国、英国和中国等国家,有些英语词汇所代表的含义并非是完全相同的。
因为抵押物是不同的,由此可将担保债券再度进行分类。房贷支持证券(MBS)是较为独特的资产支持证券。欧洲有一种与其较为相似的证券,即资产担保债券,该类债券的信用风险没有资产支持证券风险高,但其收益率也是相对较低的。
债券按照抵押物分类见表3-3。
表3-3 债券按照抵押物分类
4.信用增强
信息增强指出于控制信用风险,从而加强债券吸引力的目的,并有效控制融资成本。通常来讲,债券发行人多会通过一些有效策略来提升债券的信用水平。在支持证券中,这类行为是比较普遍的。信用的提升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www.daowen.com)
1)内部信用增强
以下为普遍使用的三种内部信用增强的方式。
(1)结构化
结构化也叫信用分级,具体来说,就是将一只债券分为多组信用风险不一致的债券。债券的信用风险较低的一类,叫作优先级,债券信用风险较高的则被判定为劣后级。这样的分类策略也叫瀑布式结构。发行人在进行清算时,清算所得资金将优先对优先级的投资人进行偿还,资金不够的情况下,劣后级投资人需要承担一定的损失。基于这一策略,优先级的信用被有效提升。劣后级的投资人将承担更为严重的信用风险,投资回报率也将随之提升。
(2)超额抵押
超额抵押需要提供高出抵押要求价值的抵押物。举例来讲,如果债券本金为10亿元,抵押物价值为11亿元,则超额抵押为1亿元。
(3)储备账户
储备账户的形式有两种,即利差储备和现金储备。所谓利差储备,即抵押物产生的现金与向债券投资人支付的利息这二者的差额,这部分差额需要存在一起以满足后期需要。现金储备是提前储备一些现金,从而在违约的情况下能够支付欠款。
2)外部信用增强
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信用证和现金担保账户等是外部信用增强的几种主要方式。这里的履约保证是保险公司负责出具的,如果发生债务违约,保险公司来进行赔付。履约保证和银行保函非常类似,不同的是银行保函的出具方是银行。信用证是金融机构向债券发行人提供相应的信用额度,从而使其在资金短缺的情况下能够为债权人提供一些资金补偿。尽管该方式能够相应缩减债券信用风险,不过其自身还有较大的第三方风险,这是由于,提供保护的第三方也有违约的可能性。
现金担保账户和上述介绍的方式有一定区别,第三方将担保金借予债券发行人,而后者会将担保资金投入短期高级产品中去。这与将担保金存储起来非常相像。现金担保的第三方风险低于以上提到的几种策略,可以理解为,“一诺”不如“千金”。
5.条款
条款即为经过债券双方认可的强制条款,有正面与负面这两类。所谓正面条款,即发行人需要严格执行的事项;而负面条款就是发行人不可做出的行为。
常见的条款涉及发行人需要按时支付的利息,需要维持特定的利润率,包括需要根据债券合约中要求的途径来使用融资资金之类。
不承认条款就是在制止发行人的行为。这是由于,在发行人涉及这些行为的情况下,其还款能力或是担保的可靠性都可能被降低,由此对投资人的利益造成负面影响。这类否定条款会对发行人的商业行为造成一定程度的限制,并使得商业活动发生变化。主要的否定条款涉及变卖资产、对更具优先级的债券进行限制发行、限制杠杆率和再融资,以及限制投资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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