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农民工的规模巨大,且流动速度较快,因此也引起了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学者的讨论。韩国方面关于中国农民工研究的特征,主要表现在分析中国的经济社会政策以及分析中国的劳动力市场状况等方面,以此将农民工看作城市的贫民。关于这方面代表性的研究是韩国学者李民子的研究,其探讨了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农民工产生之间的关联,研究反映了经济主义的偏向。[6]张允美的研究是从马克思主义阶级形成理论分析中国农民工,指出从经济层面(生产生活关系)来看,农民工属于工人阶级,但从政治层面(农民的户口)来看,则不能说是工人阶级,进而认为中国的工人阶级分化的特征是:(1)户口延迟废除的不满意弱化,(2)地方的分割化,(3)城市工人与农民工的全面的同一化,(4)工人社会经济地位的底层化。[7]
日本学者的代表性研究是园田茂人的研究。园田认为有两个重要因素会产生不平等,一个是关于学历的教育差距,另一个是关于城市—农村、发达—不发达地区的地域差距,而农民工就是二者的产物。园田指出,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中国人口流动有两个时期,第一个是新中国成立初期,而后从60年代到1978年,则抑制农民的城市流入;第二个是改革开放以后的人口移动,从农村来城市求职的农民工便出现了。然而,为了避免贫困,国家需要维持户口制度,结果造成了农民工成为城市的二等公民。[8]
中国学者关于农民工定位的研究更多是阶层的观点,这与韦伯的阶层理论较为一致,即农民工是工人阶层的范畴。陆学艺指出,阶级是根据生产资料是否占有而划分的集体,阶层则是没有冲突性的集体,中国在半封建半殖民时期,阶级理论对于矛盾解决具有重要意义,而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现阶段,阶层理论更有意义。[9]由此,根据组织资源、经济资源和文化资源的三个标准,区分了中国的十大社会阶层,即:①国家与社会管理者阶层,②经理人员阶层,③私营企业主阶层,④专业技术人员阶层,⑤办事人员阶层,⑥个体工商户阶层,⑦商业服务业员工阶层,⑧产业工人阶层,⑨农业劳动者阶层,⑩城乡无业、失业和半失业者阶层。根据陆学艺的划分标准,农民工属于产业工人阶层,其存在对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的功能。可以看出,陆学艺的阶层理论主要依据的是职业分类。(www.daowen.com)
李强从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出发,将身份与户籍关联起来分析农民工,指出户籍制度关联了生活方式、教育以及职业等方面。根据“社会经济地位调查”结果,提出农民工在城市社会阶层中属于底层的社会位置,但在评价方面跟农民相比,农民工是较高素质、较高学历的农村精英。农民工在城市中的低阶层位置会造成社会矛盾的深化。[10]
此外,有研究明确指出,城市农民工是新型社会群体,他们的户籍在农村,但已从农民工分离出来,较大程度地融入了城市社会,不再从事农业生产,正在向工人阶级转化,是中国工人阶级的一部分。[11]王春光进一步提出了农民工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工人有不同的特征,农民工是“新工人阶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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