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转诊的注意义务:医疗过失理论研究解析

转诊的注意义务:医疗过失理论研究解析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是,转诊的建议不能被用作拒绝治疗的借口,医师建议转诊的必须先经过诊断,至于诊断后是否查出病因则在所不论。病人在转诊前,医师对病人仍然有继续治疗的义务。另外,对负责转送的人员,现在很多城市都设立了120急救中心,多数转诊都是由120急救中心负责转送。因此,120急救中心作为医疗机构应当履行好接送的交接手续,向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说明患者的状态、诊疗经过、要求诊疗行为的内容等。

转诊的注意义务:医疗过失理论研究解析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1条明确规定了医疗机构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患者,应当及时予以转诊。如果患者的症状已经颇为严重,经过各项检查、检验后,仍然无法查出病因,或者虽查出病因但无法会诊其他科室医生、没有能够实施需要医疗措施的医师等原因,必须立即建议并协助患者转诊。

但是,转诊的建议不能被用作拒绝治疗的借口,医师建议转诊的必须先经过诊断,至于诊断后是否查出病因则在所不论。因此,医师必须在一定条件下,才能够建议患者转诊。首先,必须依据当时的医疗水平确立适合的诊疗方法,能实施这一诊疗方法的医疗机构是在转诊可能的地域内。其次,医师为了判断患者的症状是否已经严重到需要转诊的程度,需要一定时间的观察。在观察期间,仍然要努力采取符合当时医疗水平的措施。观察患者的症状后,如果怀疑有其他疾病的可能,但当时无法判断是否有发生该疾病的重大可能性,那么,在当时的医疗水平下,没有给予转诊的建议不能认为有过失。但是,如果疾病的症状进行状况较早,并且容易判断诊疗方法的适应期,有怀疑发生疾病症状时,就应当迅速转诊到适当的医疗机构。

医师在将患者转诊前,对于有必要急救或治疗中的危急病人,仍然应当先进行急救的处置或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免在转诊途中因疾病恶化而发生危险。病人在转诊前,医师对病人仍然有继续治疗的义务。即使经过诊断后发现患者的疾病无法确定病因,但在转诊前医师为了避免患者病情的恶化,仍然应当采取对症治疗,不可置之不理,消极等待。(www.daowen.com)

另外,对负责转送的人员,现在很多城市都设立了120急救中心,多数转诊都是由120急救中心负责转送。因此,120急救中心作为医疗机构应当履行好接送的交接手续,向接受转诊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说明患者的状态、诊疗经过、要求诊疗行为的内容等。转送人员在途中还应做到将患者安全送达所应采取的适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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