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医疗过失:界定因果关系的研究

医疗过失:界定因果关系的研究

时间:2023-08-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侵权责任法》没有明确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但根据该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可以确认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94]过失与违法行为是各自独立还是过失包含违法行为,是侵权责任法中激烈争论的问题。在研究医疗过失时,医疗过失与医疗违法行为之间的关系同样无法忽视。[99]医疗过失对于因果关系的认定,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过失:界定因果关系的研究

《侵权责任法》没有明确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但根据该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可以确认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即违法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和过错。[94]过失与违法行为是各自独立还是过失包含违法行为,是侵权责任法中激烈争论的问题。在研究医疗过失时,医疗过失与医疗违法行为之间的关系同样无法忽视。尽管日本有学者指出,“以违法性进行的评价操作,与过失判断时的评价操作类似以至重复”。[95]但是,并不能从中简单推理出违法性没有存在的必要。违法是行为的客观属性,表明的是行为在客观上违反法律的规定;而过错是行为的主观属性,是存在于行为人观念中的主观状态,在这种主观状态的指导下,行为人才去实施行为。因此,一般情况下,过错与违法统一在一个行为之中,但他们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违法行为必须独立存在。而且,缺少了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因果关系也将无从界定。虽然有学者认为,我国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过错与损害之间的关系,正是由于过错,行为人才对其造成的损害负责。[96]但是,以过错作为损害事实的原因,是将主观意志与客观结果看作因果关系的联系,其中缺少行为这一客观的中介,是值得商榷的。还有学者主张,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97]作者赞同此观点,因果关系是将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前者引起后果,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98]

医疗过失与因果关系在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中,是一种相互依赖、相互制衡的关系。因果关系要件是加害人的行为和受害人的损失间的桥梁,为损害由受害人向加害人移转提供了正当化的理由。“因果关系要确定谁的行为或物件造成了损害,以确定可能要负责任的主体;而过错则要确定这些可能要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否在法律上必须对损害后果负责。可见,过错的认定是建立在对因果关系的认定基础之上的。如果把责任的确定过程分为几个步骤,那么,因果关系的认定是第一步,而过错的认定是第二步。”[99]医疗过失对于因果关系的认定,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有学者提出,把过错作为界定因果关系的手段,这样既可以使因果关系理论建立在客观和简便易行的基础上,又可以克服因为概念模糊而造成的各种偏差,使民事归责趋于更加公正合理。[100]因此,研究医疗过失对于确定医疗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是十分必要的。(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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