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江苏粮食收获进步,农民交公粮,运粮工具主要是船

江苏粮食收获进步,农民交公粮,运粮工具主要是船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尽管农业技术的发展和推广尚未实现质的飞跃,但在新生产关系、新耕作制度和新农业环境的共同作用下,江苏的粮食亩产量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农民收获的粮食,一部分无偿上交国家,俗称“交公粮”。完成既定的征购任务后,剩余粮食归农民自己支配。江苏的运粮工具以船为主,省内粮食部门自有运粮的专用船舶。

江苏粮食收获进步,农民交公粮,运粮工具主要是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尽管农业技术的发展和推广尚未实现质的飞跃,但在新生产关系、新耕作制度和新农业环境的共同作用下,江苏的粮食亩产量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以水稻为例,1950年代江苏水稻平均亩产174公斤,比1949年提高46.97公斤。1960年代则达到226.2公斤,而如不是受“浮夸风”“共产风”和自然灾害影响曾出现严重滑坡,这一数值将会更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农民收获的粮食,一部分无偿上交国家,俗称“交公粮”。此外的余粮,有相当一部分须用于国家“统购”,这也是刚性的,但国家会支付一定报偿。完成既定的征购任务后,剩余粮食归农民自己支配。在公社时期,征购款和余粮由生产队统一管理分配,结合人头和工分,将钱粮分到每户手中。

江苏的运粮工具以船为主,省内粮食部门自有运粮的专用船舶。1953年,乡镇成立运输大队,由乡镇干部任队长,村成立分队,负责运粮人员、牲畜、车船的组织、动员和检查工作,保证义务运粮工作有序进行。1962年秋,在经过整风整社、总结“大跃进”的经验教训和战胜旱灾、虫灾后,各地粮食生产开始好转,不少生产队取得了较好的收成。苏州吴县蠡墅公社、吴江县平望公社等地,出现了送粮船队出售余粮的繁忙景象。当时农民普遍觉悟很高,在留足口粮、种子和饲料粮之后,都踊跃地把余粮卖给国家,以支援城市、支援困难地区、支援社会主义建设。

无锡市郊五一农业社晾晒稻谷(1956年)

吴江县凤凰乡勤韦农业社称量稻谷(1956年)

吴江县松陵农业社分户晾晒稻谷(1958年)

泗阳县仓集公社晾晒玉米(1962年)(www.daowen.com)

淮阴县陈集公社新粮入库(1962年)

吴县 直公社卖余粮船队(1962年)

淮阴县陈集公社按人头和出工情况分配玉米(1961年)

泰县佴陈农业社粮食增产,社员收入增加,正在计算年终分配(1957年12月)

吴江县平望公社的运粮船(1962年)

泗阳县仓集公社年终分配,王福仁(左)全家三名劳动力共分得1195.6元,将余款存银行(196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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