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在20世纪苏联的传播,若以革命领袖为学术地标,则可大致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列宁主义阶段和斯大林主义阶段。前者在某些方面承袭了第二国际理论家,特别是普列汉诺夫的相关论点;后者则以教科书体系而著称,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在苏联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传播,主要是通过该形式来书写和呈现的。这种教科书体系的形成也经历了两个时期,即第一个时期“争论时期”,它指的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体系之争”;第二个时期则指的是1938年“斯大林体系”(也称“教科书体系”或“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体系”)的确立及在20世纪下半叶的以教科书为主要阐释载体的进一步发展历程。张秀琴教授认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就是以这些教材为主要载体得到相关阐释与解读的。该模式的显著特点就是:强调“辩证唯物主义”的指导意义,进而将其中的“物质决定意识”(或“存在决定思维”)的物质决定论原则“推广”和“运用”到历史唯物主义领域,演变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决定论)和“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决定论)。在前者的解释框架中,意识形态即上层建筑,特别是其中的观念的上层建筑;在后者的阐释框架下,意识形态即社会意识,特别是其中的阶级意识的一种形式。
苏联教科书体系对意识形态的这种经典阐释模式对前东欧社会主义国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后者正是在对上述斯大林体系的“继承”与反思的批判中形成和发展的。就意识形态专题研究来看,东欧新马克思主义者借人本主义立场来反对“物质决定论”的“辩证唯物主义”逻辑,进而强调作为社会意识(阶级意识)和(观念的)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的能动性,包括其属人性,特别是属于人(特别是个体而非作为阶级存在的集体)的主体实践性。因此,意识形态可随人的实践活动(实际是作为人占有世界的一种方式)而进入社会结构(或整体)中的其他层面或领域,甚至直至经济(基础)领域。(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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