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孟浩然
〔唐〕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www.daowen.com)
李白是一个傲视权贵、粪土王侯的人,一生行事为人狂放洒脱,唯我独尊,但是,大诗人也有放下身段、虔诚膜拜的时候,特别是对孟浩然这位风流潇洒、闲云野鹤的大诗人,李白更是表现出一种无比羡慕、无限神往的心意。
孟浩然就是李白的心中偶像,大山一样巍峨高大,明月一样光明圣洁,松风一样清淡幽雅。这首诗深情礼赞孟浩然,几乎到了顶礼膜拜、无上荣光的程度。
李白是个性情人,有话直说,有情直抒,不转弯抹角,不拖泥带水,不去想风花雪月雕章琢句,不去用花鸟草木比兴寄托,总是心有所感脱口而出。这首诗的开篇,诗人放言自己喜欢、欣赏孟老先生,而且说得很自豪,很光荣。孟浩然比李白大十一岁,属于前辈诗人,因此,诗人称之为“孟夫子”,无限爱戴,无比尊敬。爱就是爱,不假思索,脱口而出,可见这种感情由来已久,真挚强烈。李白一般不会轻易对一个人如此直接,坦率地表达自己的赏爱之情,孟浩然是个特殊例。“吾”是第一人称,有道是“诗中有我最风光”,李白开篇纳“吾”入诗,意在向世人表明:万千人物当中,我李太白就是喜爱孟老先生一人,就只喜爱孟老先生一人,我与你们的喜好选择不一样,我就是我,一个有情有性,敢爱敢恨的人。李白在《赠汪伦》诗中写道:“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同样纳“我”入诗,大胆宣言,其情深过千尺潭水,其义重于巍巍泰山。设想一下,要是乘舟的人不是李白,要是李白写诗不以“李白”冠首,诗味有多淡薄,气度有多狭小!只有李白才有这种大气磅礴,豪迈无比的气度。
李白为什么如此崇拜孟大诗人呢?古人云“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又言,英雄惜英雄,诗人爱诗人。李白作为一个浪漫主义大诗人,肯定欣赏那些与自己性情相近,气质相似的诗人,孟浩然就是其中一个。从孟的身上,我们可以理解李白的崇尚和喜好。就诗人描述的内容来看,至少孟大诗人身上有三点是李白非常欣赏的。其一,风流潇洒,名播天下。风行水流,风拂大地,水流江河,自自然然,素朴本色,不雕琢,不装饰,不刻意,不趋时,一派天真,一派自然,这就是风流;用之于人,指孟浩然坦荡率真,任性随情,自然潇洒,风神散朗的风范,也就是中国古人常说的“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其二,淡泊名利,追求隐逸。孟浩然早在年纪轻轻的时候,就看清了世间的功名利禄、官场倾轧,才华横溢,能力高强,却不出来求官做,不想沽名钓誉,等到他头发白了,仍然隐居山中。“红颜”指年轻气盛,风华正茂的时候。“白首”指白发苍苍,年迈体衰的时候。“轩”是做官的人所乘的车子,“冕”是做官的人所戴的帽子。“白首”与“红颜”呼应,暗示孟浩然人生绝缘官场,远离名利,活在山林,活出自我。一弃一卧,态度鲜明,感情强烈。诗人放弃了功名富贵,放弃了追名逐利,归向隐逸,归向内心,以青山秀水为家,与松风白云做伴,好不自在,好不滋润!其三,潇洒人生,不屑权贵。迷恋花花草草,欣赏良辰美景,对月吟诗,临风举酒,自得其乐,自在逍遥,不愿去从政为官,不愿去侍奉国君,为自己活着,为性情活着,为自由活着,哪管他官高权重?哪爱它腾达青云?哪稀罕蝇头小利?古人的酒分成两等:一种是滤过的酒,叫清酒;另一种是刚刚酿好还没有过滤,酒上还有浮沫,叫浊酒。古代诗人喜欢喝酒,就是把清酒称为圣人,浊酒称为贤人,当找不到圣人的时候,只好去找贤人,人喝酒醉了就叫“中酒”,诗中“中圣”就是喝清酒喝醉了,岂止是喝酒醉了?从诗人的心志追求来看,又何尝不是醉皎皎明月,醉万紫千红,醉青山绿水呢?醉到执迷不悟的程度,醉到不省人事的程度,忘记了尘世,忘记了名利,忘记了国君,自己就是自己的国君,还有什么比这种洒脱不羁、随缘任运的生活更快乐的呢?
李白欣赏孟浩然的风范举止、人生品德和心志追求,一说起这位心中的偶像,诗人就激动,就自豪无比,幸福无比。他似乎觉得,任何言语都难以表达他内心的崇敬景仰之情,他似乎感觉到孟大诗人就如同一座高大的山,“高山仰止”,自己永远也达不到他的高度,所以自己只好谦卑地站在山脚,沐浴习习清风,虔诚地敬仰他的品德了。“清芬”原指芳香美好,这里指孟大诗人品德的清雅芬芳。“揖”字很有分量,面对孟大诗人这座高山,贵为诗仙的李白也只有拱手作揖,顶礼膜拜,敬仰之情几至极致。“经”是只,只是的意思,表明诗人除了仰慕、敬仰之外别无他愿,别无所为,这种敬仰是由衷的,最真诚的,这份感动也是最强烈的。孟大诗人是一座山,永远耸立在李白的人生旅途上;孟大诗人是一座丰碑,永远屹立在李白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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