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产业性质层面来看,媒介融合语境下的跨媒体叙事是一项复杂的,要调动多种资源,涉及多部门、跨领域、跨行业的系统化运作工程。因此,电影跨媒体叙事的良性发展需要健全的电影产业链与之相匹配。产业链是一个经济学概念,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产业链是指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所涉及的各个相关环节和组织载体所构成的一个网络状结构。其本质指代的是一种具有内在联系的企业集群关系,这些企业主体以价值交换为纽带,形成上下游的经济结构体系。在产业链运作体系中,各经济运作环节相互配合、互相制约。产业链在传统电影行业内表现为电影制片方、宣传发行方与放映方三者间的链式关系,在这种结构关系之中,电影生产、营销、观影消费等链式功能主体成为有机体,呈现垂直一体化的流程。相比较而言,跨媒体叙事模式下的电影产业链与传统电影产业链有着极大区别,它呈现为更为全面的系统化运作,囊括创意策划、制作、发行、放映、衍生品开发、消费反馈与互动等多个环节的产业化布局,呈现全产业链的运作特征。所谓全产业链,最早源于中粮集团提出的系统化生产模式,即生产结构的横向、纵向协同布局与高效化运作。在电影跨媒体叙事全产业链生态下,创意内容更为多元,“优质IP资源作为影视行业的核心因子,不仅在纵向上可以追溯到上游的文学作品(网络文学作品和传统文学作品),在横向上也可以被改编为影视剧、网络游戏、动漫、音乐等内容形式,并且这五种形式之间可以相互转化,形成多元化的样式,甚至可以延伸到线下发展,尤其是衍生品的开发,使整个电影产业链的投资得到延长,效益得到增加”[13]。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电影市场化步伐逐渐加快,电影产业经历了一系列改革升级,在商业化道路上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但总体来看,我国尚未形成一条健全、高效的电影产业链。目前国内电影企业大多集中于电影制片、放映的传统端口,居于影视产业链的上游,而在电影营销、衍生产品开发、消费市场的后续拓展等中下游层面则较为缺失,发展极不平衡。如我国直到2007年左右,才形成相对专业的电影宣传公司,业内对于电影营销认知较为模糊,而在电影衍生产品开发层面,至今尚未出现具有影响力的衍生品开发企业。目前我国电影行业过度依赖电影票房,盈利模式单一,这与跨媒体叙事开发愿景尚有较大距离。不过,这一态势也呈现出一定的转机。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与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企业纷纷介入传统影视行业,以腾讯、阿里巴巴、百度为首的大型互联网集团通过收购、并购,整合各种媒体公司、传统影视企业,试图打通电影全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逐步形成了纵横向一体化的产业运营结构,这为跨媒体叙事的有效开展提供了良好条件。对传统影视企业而言,媒介融合时代背景下,互联网的深度介入与渗透使得我们要具备更宏观、更全面的视野,从多维度、深层次角度来重新思考和界定现代电影产业,探讨如何打造和建构更具系统性、更合理的电影全产业链。(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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