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世界由分散于不同媒介平台中的叙事文本协同建构,进而为受众进入故事世界提供了多个入口,也带来泛媒体组合的沉浸式传播体验。承继詹金斯跨媒体叙事理论精髓,2012年,美国制片人协会将跨媒体叙事系列作品多平台流通界定为,“跨媒体叙事项目必须在同一个虚构世界下,叙事故事情节在三个及以上平台(电影、电视、微电影、互联网、书籍、漫画、动画、广告、移动媒体等)展现与拓展”。学者泰勒·维伊尔在其《漫画电影、游戏和动画》一书中提供了一个跨媒体叙事的定义:故事的制作在多个媒体平台上展开,每个部分的互动都立足于自身的基础加深整体,这给了观众深入体验的选择权。他认为跨媒体叙事借助多种媒体形态带给观众独特的文化体验,并进一步阐释了多种媒体平台的优点和缺点。例如,电影是最具视觉冲击力的体验之一;游戏允许用户是主角,使其获得沉浸在故事世界中的娱乐体验;小说/散文是最具个性化形式的媒体,也是最廉价的;电视剧是人物驱动型的;网络是低价格并且能快速访问的,在与观众互动方面有巨大潜力;漫画书适合故事世界的建构,并且可以提供故事背景;社交媒体在提供参与和讨论方面,是一个绝佳的来源。[47]
1.多元化的媒介类型增强叙事体验
事实上,在人类历史进程中,大多数流淌的经典故事体系,往往都是通过跨媒体叙事方式予以传播的,它们有的以视觉艺术形式呈现在教堂壁画或雕塑作品中,有的被写成文字通过故事讲述给年轻听众,有的被转换为诗歌被永久传唱,还有的以舞姿优美的动态语言予以展现。对于当代艺术创作者,数字技术与互联网应用推动媒介更新换代,可以用来记录、展示、叙述的媒介形态更为多元。每一种媒介形态会以其独有的信息传递方式进行文本叙事,受众所产生的体验也是千差万别的。比如,电影适合在影院观看,讲究视听观感,带给观众极具震撼性的叙事体验;电视剧适宜于居家观赏,它拥有足够的时长和节奏,便于讲述细腻曲折的故事情节,满足观众对于内容的精细品鉴;电子游戏极具科技感,注重高度交互与沉浸式体验,能够满足用户自我个性的释放;等等。一个具有丰富内容元素的故事世界,完全可以通过多元化的媒介展开叙事,并充分发挥每一种媒介形态的优越性,从而营造更好的叙事效果与体验。故此,在跨媒体叙事模式下,原本是单文本的故事内容在多元媒介的参与下,发展成为剧集式故事、碎片式故事、社交传播式故事、沉浸探索式故事等多种类型,使叙事变得更为多样化,受众与故事品牌也因此形成了更为紧密的情感联系。
跨媒体叙事这种多元媒介组合传播极具科学性。从心理学视角来看,人脑对于外部事物的认知,往往是通过多种感官渠道建立起来的。如我们对一个人的深刻印象,不仅仅只停留在其面貌特征上,还包括对他的性格、说话语气、走路动作等的综合印象,而这一整体印象的获得需要我们调动视、听,甚至是触觉等多种感官功能。人脑对事物认知的机制恰好与信息传播的多媒介传递效果极为契合。所以,在跨媒体信息传播过程中,受众对故事世界的认知程度,往往取决于媒介形态的组合结构与配置情况。当媒介形态组合越丰富、越合理的时候,受众对于故事世界的认识也就越深入,也越能够体验到文本传递的情感与快乐。跨媒体叙事模式下,故事在多个媒介平台上协同展开,一改过往单一故事文本会随着媒介形态变化而变化的观点。在这一语境下,故事的具象度、视听感官刺激程度及对个体精神的吸引力,都随着媒介形态的不同呈现动态变化。故事受到特定媒介属性的影响,呈现不同的叙事体验。当受众偶然情况下接触到某个媒介文本时,就有可能被吸引到,并且会主动地去发现在其他媒介上的故事文本系列,这样一来,整个故事世界叙事版图就会被受众逐步感知,其叙事体验也会随着多元媒介形态的增加而变得更为丰富多彩。
另一方面,在数字化媒体时代,“观众”作为一个整体的概念正在瓦解,原本属于同一群体的观众被分化为多个小群体。以电视观众为例,在互联网并未普及前,传统电视观众包括每一个家庭的每一个个体成员,随着网络化尤其是移动互联网的广泛普及,电视观众已经出现了严重分流,家庭成员可以选择在电视上观看节目,也可以选择在平板电脑上刷网剧,也可以在手机上看网络电影,还可以在台式电脑终端上玩网络游戏。这种观众群体的分化主要源于媒介环境的改变,数字技术与互联网的崛起,催生了许多新兴的媒介平台,每一个媒介平台都为观众提供了极为丰富的内容选择,受众的注意力因为媒介形态的多元发展而出现越来越显著的分流。因此,电视、电影等传统媒介受众的碎片化发展,促使媒介经营商不断调整策略,它们不仅要创新节目内容,还要不断拓展新的内容发布渠道,为观众提供新颖的内容体验,进而吸引观众的忠诚度。在这一态势下,跨媒体叙事活动应运而生,其多元化媒体组合叙事可以最大限度地吸收媒介产品的关注度,维持内容品牌的持久性。不仅如此,媒介形态不同,所产生的叙事体验也各异,不一样的叙事体验吸引着不一样的受众群体。比如,女性群体喜欢看偶像电视剧,当某位女性对偶像故事比较感兴趣,她有可能会尝试玩以该故事为主题的手机游戏,并在游戏进程中了解到更多关于这一故事的信息,进而也会尝试欣赏以该故事为主题的电影或漫画,并逐渐形成对该故事世界的完整印象。这样一来,她便成为该故事系列品牌的跨媒体受众,媒体运营商因此也多了一位忠实的跨媒体粉丝。不过,跨媒体叙事这种沉浸式体验氛围的营造也需要多个媒介形态之间的密切配合,彼此之间要保持特定的切换节奏才能更好地吸引受众注意力。例如,当电影档期结束后电视剧紧跟上线,部分电影观众就会自然地迁移到电视中进行体验,随着剧情的发展,相关主题游戏要紧随电视进度及时上市。只有在统一的故事世界调度下,多元媒介的协同配合叙事才会使得受众在整个故事体验中获得沉浸式体验,并始终保持新鲜感,进而为媒介消费创造机会。(www.daowen.com)
2.沉浸式传播与故事世界的密切配合
如前所述,跨媒体叙事所营造的泛媒体组合沉浸式传播,是基于故事世界的建构过程中多种媒体的协同创作。这两者互为表里,紧密配合。从运作机制层面看,跨媒体叙事借用媒介间文本线索的互文指涉建构出一个宏大、丰富的故事世界,形成了媒介与文本共生的特有叙事生态。这种重大的叙事变革不仅克服了传统改编叙事重复创作或植入模式的弊病,同时也使受众获得了比传统文本叙事模式参与度更高的叙事体验。
一方面,跨媒体叙事模式下,每一作品既可以被单独欣赏与体验,同时也是庞大故事世界的切入口和信息源,如当观众想要了解更多信息时,只需要根据每个独立故事中的“迁移线索”,就可以找到更多的故事元素。这种跨媒体叙事文本在多个媒介平台出现的方式,不仅增加了受众接触文本的机会和频率,更会在现实中营造出故事世界“时刻在身边”的效果,使观众沉浸其中。[48]如一个从未看过《花千骨》的女生,偶然在手机上玩过《花千骨》的游戏,非常感兴趣,她想了解更多有关《花千骨》的信息,于是上班途中在电脑上收看《花千骨》的网络视频短片,下班后回到家中,她还可以坐在电视机旁,观看《花千骨》的电视剧,等到周末想看电影,该系列的电影故事又会给她一个巨大的惊喜。在这一连串体验中,不同媒介中的《花千骨》作品相互合作使她始终沉浸在《花千骨》的故事世界里,同时也给她带来截然不同的叙事体验。如电影提供了一种快节奏的震撼的视觉体验,电视剧有丰富的情节内容和丰满的人物塑造,电子游戏则以高度交互性满足其参与性欲望。沉浸式传播使得故事在媒介融合时代打破了媒介的边界,故事内容得以在媒介间有规律地流动,受众定制着自己的文本消费偏好,这使得叙事变成了一种个性化的服务,也产生了个性化的需求,呈现出“润物细无声”的传播艺术魅力。[49]
另一方面,在跨媒体叙事活动中,当内容被概念化为一系列的网络文本,就会促使受众在多个媒介平台上追踪相关内容,并且在此过程中形成网络粉丝圈。这些粉丝们会转载或者生成相关内容,发布到社交网站、虚拟社区,他们会寻找、分享内容,以此加强交流,这种社区性的虚拟活动会显著增强受众的情感体验和参与感。正是基于跨媒体叙事故事世界建构所营造的独特沉浸式传播体验,观众的观看与参与热情得以激发,主动探求欲望得到释放。他们渴求该系列故事能更为持久与多样化地存在,这为跨媒体内容运营商创造了良好的经营环境,使得故事文本的内容生产朝着系列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从而延长了内容叙事产品的周期。例如上述《花千骨》故事作品,最初是2008年由晋江文学中文网推出的系列小说,随着网络小说阅读量的急速攀升,读者群体急速扩大;2014年,慈文传媒介入并开发了网络电视剧,电视剧的广泛辐射效应为《花千骨》培养了更多受众群体;2015年,《花千骨》同名网络游戏开发上市,接着网络剧《花千骨番外篇》上线,与此同时,《花千骨》大电影也进入筹划之中。在这一过程中,网络小说、电视剧、游戏、电影环环相扣,构成一个巨大的跨媒体叙事闭环运作体系。不仅如此,在此期间,运营商有意采用各种话题营销、事件营销手段,不断营造叙事气氛,网络转发、网络社区微博互动频繁,使得《花千骨》始终处于“在线”状态,粉丝热度不减……可以说,这些尝试与努力对《花千骨》作品的热播与其影视品牌的建立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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