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叙事,简单说就是讲述故事。叙事活动一般由叙述和故事两个环节组成,即“如何讲”和“讲什么”。作为人类认知世界、反映世界的现实途径,叙事活动具有悠久而丰富的历史。柏拉图在《理想国》第三卷中就指出,叙事包括“纯叙事”和“模仿”,亚里士多德也在其《诗学》中谈到叙事结构,将其分为“记叙”和“模拟”两种形态。两位智者尝试从不同侧面描绘日常叙事活动的构成,可谓最早的叙事理论探索。叙事学家罗兰·巴特曾说:“……叙事遍存于一切时代、一切地方、一切社会……它超越国度、超越历史、超越文化,犹如生命那样永存着。”[1]正如其所言,在人类发展历史进程中,从原始洞穴的图腾记事、古代社会的说书、戏评、诗歌、戏剧到近现代的散文、电影、电视等各种媒介文化与艺术形态的叙事演化,无不诠释着叙事文化活动的永恒魅力与价值内涵。
叙事活动自诞生以来,就与其传播载体——“媒介”(或“媒体”)密不可分,相互依存。自媒介产生以来,叙事传统便在不同媒介间流转、继承与发展。从口语叙事、文学叙事、影像叙事到当下数字媒体的叙事,媒体的表现形式虽大相径庭,但叙事活动的本质未曾改变。不过,在叙事活动中,不同媒体的特质决定着叙事内容的生产与传播方式,也决定了叙事文本的表现特征与话语模式。罗兰·巴特认为,叙述的媒介并不局限于语言,也可以是电影、绘画、雕塑、幻灯、哑剧等,叙述可以说包括一切。他认为人类只要有信息交流,就有叙述的存在。可见,人类的叙事活动与媒介相伴相生,密不可分。甚至可以说,人类叙事发展的历史,也是一种媒介信息传播技术的演变史。历史上,每当一种新的媒介形态出现后,便被很快应用到人类的叙事行为之中,并推动着人类信息传播效率的提升,进而加快了人类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www.daowen.com)
此外,作为一种知识与意义的文化传播活动,内容叙事通常并不局限在单一的媒介形态之中。为了有效传递信息,叙事活动常常会呈现“跨界”交流与“跨媒体”表达的现象。据我国《史记·殷本纪》记载,商初大臣伊尹初见商汤进言“素王及九主之事”时,手里拿着画好的素王及九主的图像进行解说。这种“绘画叙事与口头叙事结合,可以说是人类跨媒体叙事的最初尝试”[2]。不仅如此,在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为使印度佛教文化较好地融入中原文化,佛教传道者常常将佛经故事通过石窟造像、壁画创作、口头说书、文字记录等不同方式予以呈现,以获取更多老百姓的关注,这种通俗易懂、丰富多元的“跨媒体”叙事与信息传播方式受到了普遍欢迎,起到了很好的文化传播效果,在我国历史发展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同样,在欧洲中世纪,由于老百姓们大多不识字,宗教典籍通常只有少数特权阶级才能读懂,为使宗教教义得以广泛传播,宗教传道士们便使出浑身解数来宣传教义。于是,教堂的彩绘玻璃窗、庭院的大理石雕塑、大厅墙面的彩绘壁画,甚至供奉上帝的宗教祭坛等常常成为他们理想化的叙事传播手段,这些多样化的跨媒体表现方式给欧洲宗教文化传播带来了极大便利,也成为欧洲文化历史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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