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生物多样性国际法原理:保护地的分类与作用

生物多样性国际法原理:保护地的分类与作用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9]第一种类型的保护地包括严格的自然保护地和荒地保护地两种,主要用于科学研究或荒地保护的保护地。其中,严格的自然保护地,是主要用于科学研究的保护地,指那些具有某些突出的或具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地理特征、自然面貌或/和独特物种的陆地或海域,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和环境监测。

生物多样性国际法原理:保护地的分类与作用

根据1992年《公约》,“保护地”是指一个划定地理界限,为达到特定保护目标而指定或实行管制和管理的地区。[5]此后,国际社会逐渐意识到,自然保护只是一个更为复杂的保护系统中的组成部分,因此保护地的范围应该扩大。1994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将保护地定义为:“通过法律或其他有效手段进行管理,致力于生物多样性以及其他自然和文化资源管理的陆地或海洋。”自2004年世界自然保护大会之后,世界自然保护同盟重新探讨和修正了保护地的定义,于2008年发布了有细微修改的新定义,认为保护地是指通过法律和其他有效手段进行识别、管理,致力于实现自然以及相关生态服务和文化价值长期有效保存的一定的界限分明的地理空间。[6]IUCN的定义与《公约》的定义并不冲突,只是将保护地的文化因素也包含在内,因此成为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以及世界保护地委员会的工作基础。[7]IUCN将保护地划分为严格的自然保护区(strict nature reserve)、国家公园(national park)、自然遗迹(natural monument)、栖息地/物种管理区(habitat/species management area)、陆地及海洋景观保护区(protected landscape/seascape)、资源管理保护区(managed resources protected area)等6类。IUCN的这个定义是广义的保护地,囊括了几乎所有类型的保护区和保护地,代表了国际上对保护地概念的一般观点。

这个定义涵盖了保护地的所有类型,即各种类型的保护地均包括在这个定义内。其主要管理目的和作用包括:科学研究;荒地保护;物种和遗传多样性的保护;环境设施的维护;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的保护;旅游和重建;教育;自然生态系统中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文化和传统习俗的保护。[8]

尽管所有保护地都体现这个定义所包含的总目标,但每个保护地在具体目的和作用上是不同的。[9]

第一种类型的保护地包括严格的自然保护地和荒地保护地两种,主要用于科学研究或荒地保护的保护地。其中,严格的自然保护地,是主要用于科学研究的保护地,指那些具有某些突出的或具有代表性的生态系统、地理特征、自然面貌或/和独特物种的陆地或海域,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和环境监测。其主要作用包括:尽可能使保护地的生活环境、生态系统以及物种免受干扰;使遗传资源处于动态的和进化的状态;维持已存在的生态进程;确保自然景区的结构特点或岩石的裸露状态;保护用于科学研究以及环境监测和教育的自然环境样本,包括那些底线区域,排除任何能够避免的外界干扰;应仔细进行研究计划的制定,在开展研究工作过程中以及其他允许范围内的活动时,尽量减少干扰;限制公共活动。而荒地保护地,主要是为了进行荒地保护所用,是指未经改造或改造轻微的大范围的陆地或/和海域,保持其自然的特征和影响,没有永久的或明显的人类居住史,通过保护管理,使其保持自然状态。其主要作用包括:确保后代有机会体验和享受未经人类漫长活动而破坏的自然景观;长期保持基本的自然分布特征和周围环境的质量;为旅游者提供一定程度和性质的物质和精神享受的公共途径,同时保持其野生的特征,供现代人及后人享有;保证当地的土著居民保持其原有的生活方式。这些土著居民通常人口密度低,并且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可获得的资源处于平衡。

第二种类型的保护地是国家公园,主要进行生态系统的保护和重建,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自然陆地或/和海域:(1)为现代人和后代提供一个或更多完整的生态系统;(2)排除任何形式的有损于保护地管理目的的开发或占有;(3)提供精神、科学、教育、娱乐及参观的基地,所有上述活动必须实现环境和文化上的协调。其主要作用包括:保护在精神、科学、教育、娱乐以及旅游等方面具有国内和国际显著意义的自然和风景区;使那些具有自然面貌和生物群落、遗传资源及物种样本代表性的区域尽可能长期保持其自然状态,以提供生态稳定性和多样性;提供人们灵感、教育、文化以及娱乐方面的服务,同时使这种服务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尽量使保护地保持其自然的或近似自然的状态;杜绝并阻止任何与保护地的管理目的相抵触的开发和占有行为;保持具有独特生态和地理面貌特征的区域,对具有神圣的或美学意义的区域给以保护以示尊敬;应考虑当地居民包括生计所需资源利用等方面的需求,同时保证这些并不影响其他管理目的的实现。(www.daowen.com)

第三种类型的保护地是自然遗迹(又称自然博物馆),主要保护独特的自然特性,是指具有一个或多个自然或自然文化方面独特特征的区域,由于其固有的稀有特性、代表性、美学品质或文化意义而具有突出的或独一无二的价值。其主要作用包括:使其具有的自然意义、独特或代表性的特征以及精神的内涵价值等自然特性得以保护或永久保持;与前述目标相一致,为研究、教育、阐释和公众凭吊提供机会;杜绝并阻止任何与保护地的管理目的相抵触的开发和占有行为;给予当地居民的利益应与其他目标保持一致。

第四种类型的保护地是栖息地和物种保护地,主要通过积极干预进行保护,是指为了维护栖息地和满足特殊物种生存及发展需要而建立的,以积极干预手段进行管理的一片陆地或海洋。其作用包括:保护和维持栖息地原有环境。这些栖息地环境对保护某一特殊物种、一群物种、生物群落或周围自然面貌是必需的,为了达到最佳管理效果特殊的人为操纵是不可或缺的手段;促进与可持续资源管理相关的科学研究和环境检测为首要目的;发展部分区域作为公共教育基地,或供人们欣赏栖息地独特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阻止和消除不利于管理目的的开发或占用;对保护地内的居民提供一些必要的便利和实惠,因为这与保护地管理的其他目的是一致的。

第五种类型的保护地是陆地景观及海洋景观保护地,主要以陆地景观及海洋景观的保护和重建为目的,是指人和自然在长期的和谐发展中形成了一个具有显著特色的区域,这个区域具有独特的审美、生态和文化价值,并通常拥有很高的生物多样性,这样的一片陆地或带有部分海岸和海洋面积的陆地称之为陆地景观及海洋景观保护地。维持人和自然间这种传统相互影响的完整性对这个区域的保护和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其主要作用包括:通过保护陆地景观及海洋景观,保持人文和自然间的和谐相互影响,维护传统的土地利用模式、建筑风格以及社会和文化特征;保留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活方式和经济活动,维持与群落相关的社会文化网络;保护陆地景观、栖息地、相关物种及生态系统的多样性;阻止和消除超规模或不合法的土地利用以及其他类似活动;通过休闲旅游等方式以一定规模和性质为公众提供公共娱乐机会;鼓励与当地居民长期利益息息相关的科学教育,支持有利于环境保护公共事业的发展;通过提供天然产品(例如森林和鱼类产品)及服务(例如洁净水和旅游所得收入)的方式对当地居民带来经济和其他诸多方面的实惠。

第六种类型的保护地是资源管理保护地,以自然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利用为目的,是指以保护和维持生物多样性为目的,同时为群落提供可持续的天然产品流动的一片陆地,包括未受人类活动影响的自然生态系统。其主要作用包括:长期保护和维持当地生物多样性及其他有价值的自然环境;促进有利于可持续产品流动的有效管理措施;阻止损害当地生物多样性的土地利用现象,以保护当地自然资源基地;有利于地区和国家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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