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际生物安全标准是指国际法律文件中规定的为了保护生物安全、维持生态平衡,而对生态质量、危害源、监测方法等作出的技术性规范的总称,它是国际生物安全立法与政策在技术方面的具体体现,是生物安全国际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最重要的国际生物安全标准,就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95年发布的《国际生物技术安全技术准则》。联合国粮农组织还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建立的食品法典委员会发布相应的转基因食品标准。
国际生物安全标准是指国际法律文件中规定的为了保护生物安全、维持生态平衡,而对生态质量、危害源、监测方法等作出的技术性规范的总称,它是国际生物安全立法与政策在技术方面的具体体现,是生物安全国际法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目前,最重要的国际生物安全标准,就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1995年发布的《国际生物技术安全技术准则》。该准则由导言、总则、风险评价和管理、安全管理的国家级和区域级机制、安全管理的国际机构和能力建设等六部分以及7个附录组成。其中,“总则”部分对风险评价、监测、风险管理等方面作了原则性规定;“风险评价和管理”部分主要规定了风险评估应考虑的参数和方法、风险管理方法、国际生物安全数据库等方面的问题;“安全管理的国家级和区域级机制”部分的内容主要是监督机制、风险评价和风险管理措施的实施主体和审查方式、公众参与等;“能力建设”部分主要规定了目的、政策的制定、生物安全和生物技术培训、生物技术安全发展、转移和应用等方面的问题。该准则不仅成为后来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辅助文件,而且还成为各国制定生物安全技术准则最主要的参考蓝本。[44](www.daowen.com)
此外,联合国粮农组织于1991年颁布的《影响植物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植物生物技术行为守则》规定了转基因生物处理和释放的安全性标准;联合国粮农组织的《国际植物保护公约》规定了植物卫生标准,强调应优先考虑建立转基因生物的风险分析、测试和释放标准,并决定设立专门的工作组处理有关转基因生物安全问题。联合国粮农组织还与世界卫生组织共同建立的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发布相应的转基因食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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