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生物多样性的保育-生物多样性国际法原理

生物多样性的保育-生物多样性国际法原理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比之下,就地保育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最为有效的一项措施。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对生境的就地保育,是生物多样性保育最为有力和最为高效的保护方法。因此,就地保育在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三个水平方面都是最充分、最有效的保护。

生物多样性的保育-生物多样性国际法原理

一般而言,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措施分为就地保育(in situ conservation)和迁地保育(ex situ conservation)两种方式。前者是主要措施,后者是补充措施。移地保育只能对单一的物种进行保育。对于植物来说,迁地保育主要是将濒危物种迁移到植物园、珍稀濒危植物迁地保育基地或繁育中心。对于动物来说,迁地保育主要是将濒危物种迁移到动物园、珍稀濒危动物迁地保育基地或繁育中心。它主要适用于对受到高度威胁的物种进行紧急抢救,以避免该物种的灭绝。相比之下,就地保育是生物多样性保护中最为有效的一项措施。就地保育是指以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形式,将有价值的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生物生境保护起来,以便保护其中各种生物的繁衍与进化。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对生境的就地保育,是生物多样性保育最为有力和最为高效的保护方法。就地保育,不仅保护了所在生境中的物种个体、种群或群落,而且还维持了所在区域生态系统中能量流动和物质运动的过程,保证了物种的正常发育与进化过程以及物种与其环境间的生态学过程,并保护了物种在原生环境下的生存能力和种内遗传变异度。因此,就地保育在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三个水平方面都是最充分、最有效的保护。它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最根本的途径。

就地保育措施,就是建立各种自然保护区域(保护地)。通过对保护地的建设和有效管理从而使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的人为保护。保护地建设在全世界和中国大陆得到了普遍的推广。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建立各种类型、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2669个,总面积约14 979万公顷,其中自然保护区陆地面积约14 338万公顷,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14.94%。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63个,面积约9415万公顷。[43]截至2011年底,国际重要湿地达41处,面积为371万公顷,湿地示范区面积达到349万公顷。[44](www.daowen.com)

不过,中国大陆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育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其突出体现在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的困境:部分自然保护区工作运转困难;自然保护区与地方经济发展的矛盾;自然保护区与社区经济发展的矛盾愈演愈烈;等等。因此,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加强自然保护区域的建设,推动对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也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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