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得益于与之相适应的档案事业组织机构的保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档案工作系统的形成,使当代中国档案事业的发展得到了相应的组织机构保障[10]。新中国档案事业创建之初,“我们在档案工作方面既没有什么经验,又没有统一的领导机构,全国的档案工作只是分散地各自摸索着进行的”[11]。1959年,中共中央《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档案工作统一管理之后,各级档案管理机构既是党的机构,又是政府机构”,此后,具有中国特色的统一规模的国家档案事业格局开始形成[12]。1987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法律的形式进一步明确规定:“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13]档案资源建设与服务工作落实是否到位、管理的效果如何,很大程度上与领导的重视程度有关。而档案资源建设和服务涉及方方面面,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单靠档案机构自身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级各部门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且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和组织协调机制。只有政府领导、各部门领导和档案机构领导对档案资源建设和服务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和协作,才能有效推动档案资源建设和服务的顺利开展。
集中式的管理体制下,档案事业无论从规模、发展速度,还是从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来看,都显示了相应的优越性。“第一,能够保证档案法规在全国范围内贯彻执行;第二,可以使各个档案机构之间较容易地建立起横向的业务联系或协作关系;第三,可以使各个档案馆避免馆藏档案的重复,从而保证馆藏档案的优化;第四,有利于保护档案财富和更加充分有效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第五,有利于有领导有计划地实现档案的现代化管理”[14]。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当代中国实行的党政档案工作的集中统一管理,还“有利于加强对国家档案事业的统一领导、统一制度、统一规划;有利于加强各级党委(组)和人民政府对档案事业的领导,保证党和国家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有利于对档案信息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开发利用;同时也有利于维护党、政档案的历史的有机联系”[15]。总之,在新时期,必须始终把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才能保障面向公众需求的档案资源建设与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www.daowen.com)
2008年,杨冬权提出要“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建立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要建立这“两个体系”,国家档案馆必须承担重任。因为,以国家综合档案馆为核心来建立“两个体系”,有利于克服目前在民生档案利用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更有利于档案的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16]。另外,2012年12月25日召开的全国档案局(馆)长会议指出,今后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新四化”的要求,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进档案信息化。要树立“内容为王”的观念,从过去以技术为主导转向以服务为主导,从注重应用信息技术向注重档案内容信息化转变,建设以服务为主导的档案信息化体系,提出从2013年开始搭建“全国开放档案和政府公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主要路径是由国家档案局建立统一平台,各地档案机构建立区域性平台,实现上下联通、资源共享。同时,省档案局可以统领全省各地,建立区域性平台,让地级市参与进来;或者由地级市建立平台,让县参与进来,就这样一级一级参与进来,最后整合形成一个系统的平台[17]。2014年2月,国家档案局还成立了“国家档案局数字档案馆(室)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协调、监督局属各部门在开展这项工作上的分工,统筹规划指导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相关工作;负责贯彻中央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审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相关法规、标准、管理办法;负责审定数字档案馆(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分阶段实施方案,并负责监督、检查规划和方案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数字档案馆(室)建设中重大共性问题和难题;协调中央有关部门对数字档案馆(室)在政策、资金上的支持,建立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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