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同意交往是教育的存在方式,则审美理应成为教育交往不可或缺的重要维度。正如杜威所说:“一切交往就像艺术”[1](P7)。在审美性的教育交往中,主体间以平等的对话方式,分享知识、态度与价值,伦理、认知、审美三者高度统一,生命活力得以展现,创造激情得以激发。遗憾的是,现在的教育把交往“变成铸型,照章办事”,使人变成为知识规训的奴隶,17世纪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所描绘的“儿童才智的屠宰场”的学校形象仍然存在于现实之中,从而使交往失去或者弱化了它的教育力量。
人类学视野中的教育交往充满着美的意味,在家庭之中,当儿童呀呀学语,发出每一个单词,叫出第一声“妈妈”、“爸爸”时,家里的每个成员都会兴奋莫名,父母从中获得了极大的快慰和幸福;当儿童学习走路,尽管常常摔倒、跌跌撞撞,父母依然高兴、激动,这时他们给予儿童的是赏识、是鼓励,不稳定、有错误也是他们欣赏的内容。这是美的教育,它能震撼人心,每个身处其中的人都会获得快乐。而当我们深入民族地区,置身于各种民俗文化浸染下的交往环境,就能深深体验到生活世界中美的力量和价值。例如,四川凉山的彝族每年过火把节时,要举行赛装比美活动。节日中的“朵洛荷”舞蹈,仿佛是专门为展示姑娘的美丽服饰的集体美比赛。“朵洛荷”以寨子为单位,姑娘们身着整齐的民族节日盛装,手撑黄油布伞,互相牵着衣裙,围成圆圈,边转边舞边唱“则留歌”。比歌声美、比服饰美、比舞蹈美,为选美拉开帷幕。整个活动反映了彝族人民崇尚心灵手巧、聪明能干、勤劳等民族性格和审美观念。
在西南民族的节日文化中,一些歌舞同节日、祭祀的主题、内容相契合,已具有制度化、仪典化的性质,用节日舞蹈的固定程式、套路、动作、曲调、节奏,规范并整合了本民族的宗教信仰、神灵观念、伦理道德、审美情趣。如芦笙乐舞是西南许多民族在节日期间最为盛大、壮观的群众性歌舞活动,芦笙音调作为一种全民族成员所共同熟悉的文化符号,既传达了民族的情感,又是协调、指挥歌舞的信号,它能够使全民族沉浸在无我的集体意识情感宣泄中。(www.daowen.com)
生活世界的教育交往,其伦理要求、社会需要常常统一于一定的审美情境中,教育的任务也在传递与交往的和谐统一中得以实现。自有专门化的教育以来,生活世界中的传递与交往统一的模式在理性的规约下逐步失去了交往这一极,成为单一的传递模式,交往的隐退意味着审美之维的断裂。纵观教育的发展史,审美维度在教育交往中的地位经过漫长的演化过程,在专门化教育的初期(如中国的先秦时期和古希腊时期),审美仍是教育家们思考教育问题的重要内容,孔子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古希腊雅典的音乐教育,无不透出早期制度化教育的审美向度;到近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理性的力量、知识的价值得以充分体现,人们对知识的崇拜到了狂热的地步,教育就是为了传递知识,为了掌握知识,只有掌握了知识,才能更好地征服自然,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教育可以不择手段,甚至不惜牺牲教师和学生人格的充分自由的发展。这种工具理性的单向度发展即哈贝马斯所说的理性的畸形实现,使教育交往中的审美向度几乎彻底丧失,对这一现象进行批评的教育家不在少数,杜威即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美对于教育可以说至为重要,美是创造、创新的源泉和动力,席勒在他的 《审美书简》中,就是想借助于审美功用的解放力量,达到重建文明的目的。美国芝加哥大学宇宙和天体物理学教授S·钱德拉塞卡(1911—1955),对莎士比亚、牛顿和贝多芬三位文化伟人和科学巨匠的不同创造模式进行比较后认为,尽管他们的创造模式存在差异,但其共同点就是对美的追求,莎士比亚的戏剧、贝多芬的音乐、牛顿力学甚至爱因斯坦的广义相对论,都有着深厚的美学基础 [3]。马尔库塞认为,要变革现实社会的单面性,恢复潜藏在艺术中的创造性、否定性、可能性、超越性,在人性中恢复理性、自由、美、生活的欢乐这些感受和感受方式,艺术——审美的批判是达到这一变革的关键 [4]。如果说科学美的美学基础在于数学美,那么,教育交往的审美之维的核心则是贯串于整个交往实践的人性美。对人性美的追求,蕴含着对人的价值的肯定,对人的差异性的尊重,对人的充分自由的发展的期待,对共生的理解。因此,现代教育应在科学、道德、审美三个层面重建教育的合理性,如此,素质教育、创新教育才有深厚的根基,教育才能真正焕发生命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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