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象学主要是作为一种方法传播的。现象学方法的要旨和肇始,在于回到实事本身的本质直观。胡塞尔在 《逻辑研究》第二卷引论中提出:“我们在对逻辑学所提出的规律的意义,对 ‘概念’、‘判断’、‘真理’等等及其各种划分做初步反思时,我们决不会仅仅满足于 ‘单纯的语词’,即:‘对语词单纯的象征性理解’。那些产生于遥远、含糊和非本真直观中的含义对我们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回到 ‘实事本身’上去。”(注:胡塞尔.逻辑研究(第2卷第1部分)[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引论,5.)“回到实事本身”成为现象学的口号,成为几乎所有可以纳入现象学运动的哲学家们共同的态度和出发点。海德格尔对现象学做过这样的解释:“‘现象学’一词主要表示一种方法。这个词并不描述哲学研究的对象的性质内容,而是探讨这些对象的方法。‘现象学’这个标题表达出一种可以这样表述的格言:‘转向事物本身’!”(注:赫伯特·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 [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533.)
“回到实事本身”是对西方哲学和方法论传统的一个根本的变革。两千多年的西方哲学传统,一代又一代的先哲总是在事物之外追寻普遍的本质或“物自体”,而它却总是存在于可望而不可即的彼岸。胡塞尔提出“回到实事本身”,无异于把西方哲学从天上拉回到人间。胡塞尔的“回到实事本身”不可望文生义地理解为现实事实,他实际上坚决要求严格区分事实与意识,但他的后继者却仅仅采取他接近问题的态度和方式。在对象的性质内容上,经历了海德格尔的“此在在世”、伽达默尔的“对话”、哈贝马斯的“交往”,使实事本身更多地从纯粹意识领域走近现实的、世俗的生活世界。
现象学教育学明显地采取了在现实上“回到实事本身”的态度。兰格威尔德认为“首要的教育问题应该是:对于儿童来说,在这样的环境中他们的经历和体验会是什么样子?”(注:Van Manen,Max.(1996).Phenomenological Pedagogy and the Question of Meaning.In D.Vandenberg(Ed.),Phenomenology and Educational Discourse(pp.39—46).Durban:Heinemann Higher and Further Education.)主张从儿童可能经验他们世界的方式获得深刻见解。贝茨则要求“教育思考直接面向处在家庭、学校的特定情境中的儿童本身,直接面向儿童生活方式和日常生活中与他人的关系”。(注:Van Manen,Max.(1996).Phenomenological Pedagogy and the Question of Meaning.In D.Vandenberg(Ed.),Phenomenology and Educational Discourse(pp.39—46).Durban:Heinemann Higher and Further Education.)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对教育学富有启示意义的直接面对的态度和方式,同时也看到它与交互的、生活的态度之间的关联。(www.daowen.com)
现象学所启示的这种直接的态度对于我们今天理解教育具有新的时代意义。知识社会、信息时代正在敞开着现代教育的丰富实践,教育和教育研究中所存在的过于偏重静态的认识结论的方法论倾向,恰恰是缺少了对儿童、教师、学校、家庭和社会丰富的联系中教育由之实现的过程、意义的直接关注,这不仅仅是方法论方面的局限,并且,它也难以充分理解和揭示当今时代教育丰富的联系和实践中所展现的根本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