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递延所得税负债及资产确认

递延所得税负债及资产确认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为,此时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了被并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递延所得税负债及资产确认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的暂时性差异导致企业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因此,企业应当依据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产生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将增加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导致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出,在其发生当期,构成企业应支付税金的义务,应作为负债确认。

(一)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企业在确认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时,应遵循以下确认原则:

(1)除所得税准则中明确规定可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情况以外,企业对于所有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以及企业合并中取得资产、负债相关的以外,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同时,应增加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例14-12】甲企业于20×5年12月20日取得某项固定资产,取得成本为100万元,会计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因该固定资产常年处于强腐蚀状态,税法准许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扣除,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处理相同。甲企业使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20×6年资产负债表日,会计处理上本年计提折旧为10万元,税法规定准予扣除的折旧为20万元,则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9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80万元之间的差额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企业应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账务处理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25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5000

本例中,假设20×6年税前利润600万元,且无其他暂时性差异与纳税调整事项。则20×6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00万元-10万元+20万元=610万元。可见,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10万元导致尽管税前利润600万元,但应纳税所得额为610万元。该暂时性差异现在暂时无须交税,将来应纳企业所得税。假设20×7年企业以95万元将该固定资产全部出售,20×7年税前利润650万元,且无其他暂时性差异与纳税调整事项。则20×7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50万元+(15-5)万元=660万元。这表明,20×7年企业处置该固定资产时,会计确认的固定资产处置损益为5万元,而税法认可的固定资产处置损益为15万元。因此,20×7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60万元。

(2)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有些情况下,虽然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出于各方面考虑,所得税准则中规定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应确认为商誉。因会计与税收的划分标准不同,会计上作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但如果按照税法规定计税时作为免税合并的情况下,商誉的计税基础为零,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准则中规定不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因为,此时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减少了被并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这就进一步增加了合并商誉,并形成新的暂时性差异,从而循环往复,无休无止。因此,准则采用了简便处理的原则,即不确认该暂时性差异。

需要指出的是,若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确认了商誉,并且按照所得税法的规定,该商誉在初始确认时计税基础等于账面价值的,则该商誉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因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②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投资等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一般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若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同时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则无须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时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原因在于:防止出现投资企业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期间的计税不产生影响的情形。

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是否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考虑该项投资的持有意图:

①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准备长期持有的情况下,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投资企业一般不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其原因是:如果企业拟长期持有,则因初始投资成本调整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预计未来期间不会转回,对未来期间没有所得税影响;因确认投资损益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如果在未来期间逐期收回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免税,也不存在对未来期间的所得税影响;因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变动而产生的暂时性差异,在长期持有的情况下预计未来期间也不会转回。

②对于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投资企业改变持有意图,不拟长期持有,而拟近期对外出售。此时,因会计与税法对该长期股权投资预期的资产处置损益存在差异,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有关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除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交易或事项中,如果该项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则所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这是因为,考虑到由于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将导致有关资产账面价值的增加或是降低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使得资产、负债在初始确认时,违背历史成本原则,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

(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计量

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以相关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计量,无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转回期间如何,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不要求折现。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www.daowen.com)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应以未来期间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内,企业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使得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无法实现的,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有明确证据表明其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则应以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14-13】20×5年12月31日,甲企业存货成本为100万元,估计可变现净值为80万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万元。甲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

由于存货的账面价值为80万元,资产的计税基础为100万元,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计税基础,两者的差异20万元为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相关分录如下: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50000

 贷:所得税费用 50000

(1)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一是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二是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等的投资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主要产生于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投资企业按照持股比例确认应予承担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但税法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在持有期间不发生变化,造成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应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未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除准则中规定不予确认的情况外,应当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确认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3)企业合并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合并中取得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形成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并调整合并中应予确认的商誉等。

(4)某些情况下,如果企业发生的某项交易或事项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且该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准则中规定在交易或事项发生时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例14-14】甲企业因内部研究开发形成的无形资产成本为1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可于未来期间税前扣除的金额为150万元,则该无形资产计税基础为150万元。

由于该项无形资产并非产生于企业合并,且在初始确认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确认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需要调整该项资产的历史成本,因此会计准则规定,该种情况下不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5)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计入所有者权益。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量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时,应当以预期收回该资产期间的适用所得税税率为基础计算确定。无论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转回期间如何,递延所得税资产均不要求折现。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利益,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原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其减记金额亦应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其他的情况均应增加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以后,后期根据新的环境和情况判断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应相应恢复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四、适用税率变化对已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影响

因税收法规的变化,导致企业在某一会计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发生变化的,企业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新的税率进行重新计量。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代表的是有关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于未来期间转回时,导致企业应交所得税金额的减少或增加的情况。适用税率变动的情况下,应对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进行调整,反映税率变化带来的影响。

除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相关的调整金额应计入所有者权益以外,其他情况下因税率变化产生的调整金额应确认为税率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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