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作为实收资本或股本)以外,按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区分原则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其他权益工具,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一、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
企业应当以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分类为基础,确定该工具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等的会计处理: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债”,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无论其名称中是否包含“股”,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行金融工具的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若该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从其他权益工具中扣除;若分类为债务工具且以摊余成本计量,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二、科目设置
发行方应设置如下会计科目核算金融工具:
(1)应付债券:核算发行方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并按“面值”“利息调整”“应计利息”设置明细账。
(2)衍生工具:核算拆分形成的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
(3)交易性金融负债:嵌入了非紧密相关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若发行方选择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记入该科目。
(4)其他权益工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核算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归类为权益工具的各种金融工具。
三、主要账务处理
(1)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债务工具并以摊余成本计量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债务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面值)等”科目,按二者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利息调整)等”科目。
(2)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权益工具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若存续期间分派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按股利分配方案,借记“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应付永续债利息等”科目,贷记“应付股利——优先股股利、永续债利息等”科目。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产生的利息,同此处理。
(3)发行的金融工具归类为复合金融工具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金融工具的面值,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面值)等”科目,按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与金融工具面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利息调整)等”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公允价值后的金额,贷记“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科目。
(4)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重分类:
①权益工具重分类为金融负债时,在重分类日,作如下账务处理,括号中的说明为该账户的入账金额,下同。(www.daowen.com)
借: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账面价值)
贷: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
——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
(借记或贷记应付债券公允价值与面值的差额)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借记或贷记重分类后公允价值与应付债券账面价值的差额)
当资本公积不够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金融负债重分类为权益工具时,在重分类日,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
——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
(借记或贷记利息调整余额)
贷: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
(5)发行方按合同条款约定赎回所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时,按赎回价格,借记“库存股——其他权益工具”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注销时,借记“其他权益工具”科目,贷记“库存股——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按赎回工具的账面价值与赎回价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
(6)发行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将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的金融工具转换为普通股时,按账面价值,借记“应付债券”“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按普通股面值,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科目,按二者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若转股时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不足转换为1股普通股而以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支付的,还应按支付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等对应科目。
此外,发行方发行的本身是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抑或内嵌了衍生金融负债或衍生金融资产的金融工具,核算内容见相关章节,这里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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