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级财务会计:借款费用确认及计量问题解析

中级财务会计:借款费用确认及计量问题解析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将每期发生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还是将有关借款费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这是借款费用的确认将要主要解决的问题。由于企业只有发生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有关借款费用才允许资本化,因此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对于借款费用确认和计量至关重要。

中级财务会计:借款费用确认及计量问题解析

将每期发生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还是将有关借款费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这是借款费用的确认将要主要解决的问题。由于企业只有发生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有关借款费用才允许资本化,因此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对于借款费用确认和计量至关重要。

一、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

借款费用的确认主要解决的是将每期发生的借款费用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还是将有关借款费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的问题。根据借款费用准则的规定,借款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只有发生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有关借款费用,才允许资本化,资本化期间的确定是借款费用确认和计量的重要前提。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但不包括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

在实务中,如果由于人为或者故意等非正常因素导致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时间相当长的,该资产不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入即可使用的资产,或者购入后需要安装但所需安装时间较短的资产,或者需要建造或生产但建造或生产时间较短的资产,均不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例如,船舶在很多人印象当中应当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其实大家是站在使用者角度来思考问题,对于生产船舶的企业来说,船舶属于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存货,为造船所借款项的利息可以资本化(资本化金额根据本章相关内容计量)。与此不同的是,钢铁生产企业向银行借款的利息,一般来说就要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二、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借款费用允许开始资本化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的界定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所发生的支出。

1.支付现金

支付现金是指用货币资金支付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支出。

2.转移非现金资产

转移非现金资产是指企业将自己的非现金资产直接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3.承担带息债务

承担带息债务是指企业为了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所需用物资等而承担的带息应付款项(如带息应付票据)。企业以赊购方式购买这些物资所产生的债务可能带息,也可能不带息。如果企业赊购这些物资承担的是不带息债务,就不应当将购买价款计入资产支出,因为该债务在偿付前不需要承担利息,也没有占用借款资金。企业只有等到实际偿付债务,发生了资产流出时,才能将其作为资产支出。如果企业赊购物资承担的是带息债务,则企业要为这笔债务付出代价,支付利息,与企业向银行借入款项用以支付资产支出在性质上是一致的。所以,企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承担的带息债务应当作为资产支出,当该带息债务发生时,视同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的界定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三)“购建生产活动已经开始”的界定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是指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开始,例如主体设备的安装、厂房的实际开工建造等。它不包括仅仅持有资产、但没有发生为改变资产形态而进行的实质上的建造或者生产活动。(www.daowen.com)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只有在上述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情况下,有关借款费用才可开始资本化,只要其中有一个条件没有满足,借款费用就不能开始资本化。例如,某企业借助专门借款构建厂房,当时构建固定资产过程中所需要的建筑材料等都是供应商垫付,施工工人的薪酬也没有形成现金流出。由于在该厂房的构建过程中没有使用专门借款,只是在厂房建设完工后再以专门借款偿付给供应商,这种情况下由于没有满足第一个确认条件,因此不能把专门借款的利息资本化,而是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再如,如果厂房建设开工时专门借款还没到位,那么开工之前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也不能资本化。再比如,使用专门借款购买厂房构建所需要的钢筋水泥等工程物资,专门借款也已到位并开始计提利息,只不过厂房还没开始构建,在厂房开始施工之前发生的专门借款利息也要费用化处理。

三、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的原因必须是非正常中断,属于正常中断的,相关借款费用仍可资本化。在实务中,企业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等原则来判断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间,如果相关资产购建或者生产的中断时间较长而且满足其他规定条件的,相关借款费用应当暂停资本化。

(一)正常中断

非正常中断与正常中断显著不同。正常中断通常仅限于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程序,或者事先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中断。比如,某些工程建造到一定阶段必须暂停下来进行质量或者安全检查,检查通过后才可继续下一阶段的建造工作,这类中断是在施工前可以预见的,而且是工程建造必须经过的程序,属于正常中断。某些地区的工程在建造过程中,由于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如雨季或冰冻季节等原因)导致施工出现停顿,也属于正常中断。例如,在哈尔滨等寒冷地区施工,由于低温对水泥强度有影响,每年都会有几个月的停工时间,这种中断就属于正常中断,停工期间如果发生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就可以资本化。

(二)非正常中断

非正常中断,通常是由于企业管理决策上的原因或者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等所导致的中断。比如,企业因与施工方发生了质量纠纷,或者工程、生产用料没有及时供应,或者资金周转发生了困难,或者施工、生产发生了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了与资产购建、生产有关的劳动纠纷等原因,导致资产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中断,均属于非正常中断。例如,某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停工清理整顿期间发生的借款利息就不能资本化。

四、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一)一般情况下停止资本化时点的判断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否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2)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3)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例如,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以后,还没有办理竣工决算和移交,此时就应当停止资本化,此后的工程验收日、竣工结算日、资产移交日和投入使用日均不应作为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二)分别建造和分别完工情况下停止资本化的时点判断

所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分别建造、分别完工的,企业应当区别情况界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或者生产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因为该部分资产已经达到了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三)需要试生产或试运行情况下停止资本化时点的判断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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