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款及其分类
借款包括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专门借款通常应当有明确的用途,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并通常应当具有标明该用途的借款合同。例如,某制造企业为了建造厂房向某银行专门贷款1亿元,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开发某住宅小区向某银行专门贷款2亿元,某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承接的某运动场馆建造合同向银行专门贷款5000万元等,均属于专门借款,其使用目的明确,而且其使用受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限制。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之外的借款,相对于专门借款而言,一般借款在借入时,其用途通常没有特指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二、借款费用的概念
借款费用是企业因借入资金所付出的成本与代价,具体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虽然属于借款费用,但请读者参阅本书租赁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发生的权益性融资费用,不属于借款费用。
其中,借款利息包括企业向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发行公司债券或企业债券发生的利息,以及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带息债务所承担的利息等。折溢价摊销主要是指发行债券等时发生的折价或者溢价。从实质上看,这是对债券票面利息的调整,应当作为以后各期利息费用的调整额。辅助费用是指企业在借款过程中发生的诸如手续费、佣金等费用。这些费用是因借款而发生,是借款费用的构成部分。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是指因宏观汇率变动导致市场汇率与账面汇率出现差异,从而对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记账本位币金额所产生的影响金额。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
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既包括专门借款,也包括一般借款。其中,对于一般借款,只有在构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已经开始时,才可予以资本化。虽说专门借款从字面上看与资产构建本身具有因果关系,有人认为应当把专门借款的利息全部进行资本化,但是根据我国目前会计准则的规定,专门借款资本化只能在允许资本化期间才能进行确认,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比例较一般借款来讲更高,但不是全部。(www.daowen.com)
需要读者注意的是,从财务会计视角看待的企业是所有者的企业,企业因债务融资而发生的费用,无论当时是进行资本化还是费用化,最终都会转化为费用,是企业为了取得净利润而付出的代价。虽然同为融资成本,企业发生的权益性融资费用,例如发放的股利,就不能采用和借款费用类似的会计核算方法。
四、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建造合同成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开发支出等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认定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械设备等,这类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其中,“相当长时间”应当是指为资产的构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
但是读者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与固定资产购建相关的借款利息都需要进行资本化,“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构建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资产才需要资本化。同时要考虑会计的成本效益原则,会计核算本身如果过于复杂而能够为决策提供的信息有限,不如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因此,如果用银行借款开工建设简易厂房,当月开工并于当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则根本不需要按照借款费用准则进行复杂的会计处理,借款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即可。同样,如果由于人为或者故意等非正常因素导致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时间相当长的,该资产不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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