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级财务会计:第二节流动负债与科目核算

中级财务会计:第二节流动负债与科目核算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流动负债再进一步细分又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对于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填入资产负债表对应项目。目前,国家为了降低银行承兑汇票的诈骗案件发生率,正努力推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范围。

中级财务会计:第二节流动负债与科目核算

流动负债再进一步细分又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款项、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等。一些特殊行业可能还有特殊的流动负债,例如存入保证金、拆入资金、应付保单红利等;还有些短期负债放到本书的其他部分讲述更加合理,例如递延收益等,本章也不再赘述。

一、短期借款

(一)短期借款的确认条件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由于我国目前还不允许一般工商企业之间直接发生借贷关系,企业需要资金只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因此短期借款的指向性非常明确。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种借款,在“长期借款”科目核算。短期借款应当按照借款种类和贷款人进行明细核算。对于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核算,期末余额填入资产负债表对应项目。

(二)企业借款时的会计核算

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归还借款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计提利息时的会计核算

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需要定期支付利息,银行的结息日一般为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不同的商业银行目前情况略有差异)。但是,企业会计分期核算一般是按照月末、季末、半年和年度来划分,因此企业应当在每个月末根据权责发生制的要求计提借款利息,将其确认为一项负债,计入应付利息,同时确认当期损益。对于短期借款产生的利息,通常依据借款合同的规定,根据借款本金和利率,实际利率与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差异不大的,也可以采用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计算确定短期借款的应计利息,按照应计的金额,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等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等科目。

(四)归还借款时的会计核算

如果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照银行结息日自动扣息,则此时归还利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到期偿还借款时,除了要归还借款本金以外,还要计提上次结息日至还款日之间的利息,会计分录如下:

借:短期借款

  应付利息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应付票据

(一)应付票据的确认条件和分类

应付票据是由出票人出票,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特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目前,国家为了降低银行承兑汇票的诈骗案件发生率,正努力推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范围。企业应设置“应付票据”科目进行核算。应付票据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付票据和不带息应付票据两种。

(二)不带息应付票据的会计核算

1.票据到期能正常偿还的会计核算

不带息应付票据,其面值就是票据到期时的应付金额。应付票据发生时的会计分录一般为: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如果该票据属于银行承兑汇票,企业还应当向银行支付承兑手续费,计入当期损益,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票据到期时,企业支付款项偿还债务,此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例9-1】A企业4月10日,收到开户行通知,应付供货商青隆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12000000元已到期,银行已经从A公司账户内直接支付。

借:应付票据 12000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000

2.票据到期不能正常偿还的会计核算

企业如果在商业汇票到期而无法支付票据款项时,只是票据形式的负债减少,但是仍然承担归还款项的现实义务,因此作为“应付账款”进行会计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应付账款

如果该票据属于银行承兑汇票,银行先无条件代出票人支付款项给该汇票的权利人,然后把相关款项作为对出票人的贷款,按期计收利息。出票人新增的现时义务应当纳入“短期借款”进行核算,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三)带息应付票据的会计核算

按照《票据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商业汇票期限较短(最长6个月),企业通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尚未支付的应付票据计提利息,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票据到期时,企业归还票据本金,以及前期计提的应付利息,对尚未计提的利息部分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票据

  应付利息

  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三、应付账款

(一)应付账款的确认条件和核算内容

应付账款,是指企业购买材料、商品或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按照会计恒等式原理分析,就是取得物资或服务而增加一项资产,同时承担支付款项或其他对价的现时义务,对购买方来说是采购和付款时间差而产生的负债。应付账款应于收到发票时按照发票账单注明的价款入账,具体内容包括:

(1)因购买材料、商品或者接受劳务时应向销货方或劳务提供方支付的合同或协议价款。

(2)按照货款计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3)购买材料商品时应负担的运杂费和包装费等。

(二)应付账款产生时的会计核算

应付账款的确认时间,与销售收入的确认紧密相关,因为采购和销售是对应的。因此确认应付账款的时间,一般也要采用与所购买物资控制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作为标志。

1.货物和发票同时到达

货物与发票同时到达,一般意味着与该货物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到收货方(除非合同条款有特别规定),此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发票已到,货物未到

此时,虽然货物没有到达收货方,但是根据风险和报酬转移的标准,也应当纳入收货方的存货进行核算,为了和已经入库的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等进行区分,以便于加强存货管理,企业一般设置“在途物资”科目核算这类存货,会计分录为: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货物已到,发票未到

如果购买的物资已经入库,但发票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达的,一般按照暂估金额确定应付账款的入账价值,会计分录为: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

待下月初取得发票后将暂估价值冲销(红字冲正),以收到发票的准确金额重新入账。

(三)应付账款归还时的会计核算

企业归还应付账款时,意味着承担的现时义务消失,因此借记“应付账款”即可,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对于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属于企业的利得,而不是收入,应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例9-2】A企业4月12日购买原材料,收到增值税发票上列明材料价格36000000元,增值税6120000元,约定2个月后支付款项。A企业正好资金充裕,在5月10日即向供货方支付货款。

借:原材料 36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120000

 贷:应付账款 42120000

借:应付账款 42120000

 贷:银行存款 42120000

四、预收账款

(一)预收账款的含义和产生条件

供货方当然希望采购方越早付款越好,发货前付款更是求之不得,但是要求采购方提前付款是有前提条件的,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更是难得。在市场上,供需双方的力量对比是有差异的,如果供货方由于在技术上具有某种程度的垄断,采购方难以找到替代供货商,供货方可能要求采购方提前支付货款之后再发货。此外,如果供货方对采购方的资信条件有怀疑,采购方的业务量又不大,供货方认为没有必要进行详细的尽职调查来决定是否可以赊销,也会直接要求采购方提前付款之后再发货。

(二)收到预收账款时的会计核算

如果供货方收到采购方提前支付的货款,则意味着供货方承担了未来向采购方提供货物(或劳务)的现实义务,这种现时义务一般通过“预收账款”科目进行核算。当然,按照重要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如果企业预收账款不多,也可以不设置“预收账款”科目,而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并按照采购方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收到预收款项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三)按照合同供货时的会计核算

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提供货物,此时资产相关的收益和风险转移,同时与预收款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消失,会计分录为: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购货单位预付款项不足以支付货款而需要补付款项时,还需要在上面的分录中按照差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如果预付款项多于货款需要退回多付的款项,则需要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预收账款”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如果期末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购货单位补付的款项。

五、应付职工薪酬

(一)职工薪酬的概念及核算原理

要确认职工薪酬,首先要明确职工的范围,因为企业利用财务与非财务资源以求生存、发展、获利,在此过程中需要雇佣各类人员,并支付相应的薪酬,但这些被雇佣人员不见得都属于会计视角的职工。

所谓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短期工、季节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如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等。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劳务外包性质的用工,不属于本企业职工范畴。

而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给职工的全部经济利益,含货币性报酬及非货币性福利,及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或其他被赡养人的福利等。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所贯彻的基本原则是谁收益、谁承担。这也要求企业依据职工所服务的不同部门以及职工为其服务的会计期间,将职工的薪酬所得分别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费用,并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如企业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销售人员职工薪酬,计入销售费用;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支出,因难以确定直接的收益对象,则在发生这些支出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来说就是计入管理费用。由此可见,薪酬对价应计入存货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费用以及其他期间费用。

(二)短期薪酬的核算

短期薪酬,是指企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除外。短期薪酬具体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短期带薪缺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非货币性福利以及其他短期薪酬。

1.职工工资的核算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在账务处理上,企业需要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各种形式的薪酬均体现为二级科目。所有与职工薪酬相关的支出都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对于直接发放货币给员工的,也须先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再以银行存款或现金支付。

【例9-3】A企业20×9年1月应付各类职工工资总额500000元,其中:产品生产工人工资350000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50000元,管理人员工资70000元,产品销售人员工资30000元。

工资的会计核算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350000

  在建工程 50000

  管理费用 70000

  销售费用 3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00000

按工资总额10%计算应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生产成本 35000(www.daowen.com)

  在建工程 5000

  管理费用 7000

  销售费用 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50000

按工资总额分别计提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时的会计分录与计提住房公积金类似,只不过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而已。

对于由公司代员工扣缴内容,应从“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转出到“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个人所得税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应付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应付工会经费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非货币性福利支出的核算

公司为员工发放各类福利支出,均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如此类福利为货币性福利,则在发放货币时直接冲减“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余额。若为非货币性福利,应将福利金额从“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转出至“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再进行支付或转入其他应付款。福利发生时福利费提取的余额不足时,须先提取后再按上述方法处理。

【例9-4】A企业20×9年12月以其生产的成本为100000元的各类调味品(市场价格为20000元)作为福利发放给一线生产工人。该型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决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23400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3400

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应作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23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

(三)离职后福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属于离职后福利)。离职后福利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1.设定提存计划的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企业应当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其中,折现时所采用的折现率应当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当雇员在一个期间为企业提供了服务,企业应确认为换取该服务应付给设定提存计划的提存金,将扣除所有已付提存金后余额作为一项负债。

2.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

企业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几个步骤:

(1)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对离职后职工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

(2)把义务金额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企业应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本期福利义务,按受益原则进行账务处理,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现值),以及“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利息),同时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本期增加的义务)。在每期末,企业需要按照实际利率法分摊原先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分录为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

(3)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确定设定收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4)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计入当期损益或资产成本以及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5)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精算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不允许转回至损益。

(6)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确认一项结算利得或损失。

(四)辞退福利的核算

辞退福利,是指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辞退福利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不论职工本人是否愿意,企业决定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而给予的补偿。二是在职工劳动合同尚未到期前,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的补偿。

企业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应当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孰早原则即一旦满足确认负债的条件就确认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通常是计入管理费用:

(1)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2)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企业应当按照辞退计划条款的规定,合理预计并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确认因辞退福利产生的预计负债时,借记“管理费用”“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各期支付辞退福利款项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应付辞退福利款金额与其折现后金额相差不大的,也可不折现。

【例9-5】A企业因金融危机以及全行业产能过剩,董事会决定20×9年3月1日起拟解除与部分职工的劳动关系,一次性支付具有辞退福利性质的经济补偿,共计金额60万元。

借:管理费用 6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60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60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00

(五)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核算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不符合的,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重新计量所导致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者净资产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末,按照设定受益计划核算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关于职工薪酬的列报,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中,根据应支付的职工薪酬负债流动性,对职工薪酬负债按照流动性和非流动进行分类列报。由于企业所支付职工薪酬对象的多样性与薪酬对价水平的复杂性,仅靠上述财务报告来揭示职工薪酬会计信息显然难以满足利益相关者全面了解企业相关信息,这就要求财务报表附注对其财务报表所提供职工薪酬信息进行补充。职工薪酬表外披露有关短期薪酬、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相关信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有相关规定,有兴趣的读者可以查阅相关资料。

六、应交税费

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营业收入和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特定经营行为,要按照规定向国家交纳各种税金,企业承担的交纳的税金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一旦发生税法所规定的纳税行为,纳税义务就已经产生,属于权责发生制基础下的现时义务,需要在交纳税金之前确认为负债,并且是短期负债。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税务机关代表国家就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企业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从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按规定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除了货物和应税劳务以外,企业购入的机器设备等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所支付的增值税也可以在销项税额中扣除,而不是作为固定资产计价的组成部分。

1.科目设置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应当交纳的增值税。“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实际已交纳的增值税等;贷方发生额,反映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交纳的增值税额,出口货物退税、转出已支付或应分担的增值税等;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分别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等专栏。

2.采购阶段的增值税核算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采购物资时,按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物资发生的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即可。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纳税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货物时无论是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的增值税税额均不计入进项税额,不得由销项税额抵扣,应计入购入货物的成本,也就是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金额包含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销售阶段的增值税核算

作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销售物资或提供应税劳务时,按营业收入和应收取的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发生的销售退回,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实行简易办法计算应纳税额,通过公式“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计算不含税销售额。另外,小规模纳税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应采用三栏式账户。

4.实际交纳增值税的核算

企业交纳增值税时,意味着承担的现时义务已经了结,所以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的借方转出,同时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本书不是税务教材因而只能讲述增值税相关原理,增值税的核算其实远比上述内容要复杂,例如还有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的情况,还有不予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各项规定,需要读者将来在实务中遵照执行。

(二)消费税

为了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国家在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消费税的征收方法采取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方法。消费税采用销售应税产品时应交纳,以防止税款损失。

1.科目设置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消费税”明细科目核算应交纳的消费税,其借方发生额反映实际交纳的消费税和待扣的消费税,贷方发生额反映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消费税(如果期末余额在借方则意味着多交或待扣消费税)。

2.产品销售或视同销售的核算

企业销售应税产品时,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如果企业把应税产品用于构建本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等方面,视同销售产品,此时应当把涉及的消费税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也就是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3.进出口产品消费税的核算

如果进口属于应交纳增值税的货物,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进口货物的成本,构成资产价值的组成部分,借记“固定资产”“材料采购”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资源税

资源税是国家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种税。资源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其中课税数量等于销售数量或自用数量。

1.科目设置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资源税”明细科目核算资源税的交纳情况,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已交的或按规定允许抵扣的资源税,贷方发生额反映应交的资源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资源税(如果期末余额在借方则意味着多交或尚未抵扣资源税)。

2.销售产品或自产自用产品相关的资源税的核算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出销售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企业计算出自产自用的应税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3.收购未税矿产品相关资源税的核算

企业应按收购未税矿产品需要代扣代缴资源税,税款作为收购矿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和“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

4.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相关资源税的核算

企业外购液体盐加工固体盐时,所购入液体盐交纳的资源税可以抵扣销售固体盐的资源税。因此,购入液体盐时的会计核算与采购货物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类似,借记“原材料”或“材料采购”等科目,可以抵扣的资源税则通过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核算,同时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企业将液体盐加工成可以对外销售的固体盐后,计算应交的资源税款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实际交纳资源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土地增值税

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时应交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照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其中增值额是指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1.科目设置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土地增值税的交纳情况。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已交的土地增值税,贷方发生额反映应交的土地增值税,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尚未交纳的资源税(如果期末余额在借方则意味着多交土地增值税)。

2.兼营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计算当期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时,应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3.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土地增值税的核算

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与其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如果相关资产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计算该转让行为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时,借记“固定资产清理”(如果转让的资产还没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还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应交的税金应先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即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虽然看起来和固定资产清理的核算有很大差异,其实本质相同),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

(五)房产税

房产税是国家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的由产权所有人交纳的一种税。企业计算税金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同时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科目,实际缴纳税款时从其借记转出。

(六)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和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而开征的一种税。其核算与房产税基本相同,只不过企业需要在“应交税费”科目下专门设置“土地使用税”而已。

(七)车船税

企业拥有并且使用车船需要交纳车船税。其核算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相同,差异仅仅在于需要在“应交税费”科目下专门设置“车船税”。

(八)城市维护建设税

企业为了核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交纳情况,需要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科目。按规定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科目,实际交纳时从该明细科目的借方转出。

(九)教育费附加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教育费附加时,借记“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科目,实际交纳时从其借方转出。

(十)矿产资源补偿费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科目,实际交纳时从其借方转出。我国已经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也就是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范围大幅减少。

(十一)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是资产负债观下的重要课题,读者请查阅本书的相关章节,此处仅就所得税的交纳情况进行讲述。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所得税不属于利润分配,而属于为了取得最终净资产增加而发生的费用,因此发生时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的借方,而“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此时应计入贷方,实际交纳时从后者的借方转出。

2.应交个人所得税

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交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税金都通过“应交税费”进行核算,税收法规的变化要求企业相关会计核算与时俱进。首先,企业交纳的印花税是自行计算应纳税额以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企业应在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其次,企业交纳的耕地占用税也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是借记“在建工程”科目。

七、应付利息

企业向银行举借的长期借款,如果按照借款合同采用分期付息方式,则需要通过“应付利息”核算利息的计提和支付情况;此外,企业通过发行债券方式筹集资金如果也是分期计算利息,同样通过本科目进行核算。

利息的计算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具体核算请读者参阅本章长期负债部分的相关内容。在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应付利息”,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八、应付股利

应付股利,是指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企业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在实际支付前,形成企业的负债。企业董事会或类似机构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不应确认负债,但应在附注中披露。

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按应支付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利润分配”科目,贷记“应付股利”科目;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付股利”,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九、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或暂收的款项。

企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的,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按照合同约定购回该项商品时,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和“应交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其他应付款”,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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