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同时,要注意向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不懂法或法制观念淡薄是导致纠纷发生的重要因素之一,人民调解工作一方面要通过调解各种纠纷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使群众树立法制观念;另一方面,由于人民调解工作是运用法律、政策来进行的,本身即体现了法治精神,因此有助于培养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群众有了较强的法律意识,就会在主观上约束自己的行为,起到减少纠纷发生的作用。将法律宣传教育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还可以为调解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区司法局开展的法庭进村活动比较有特色。农村大部分为山区、半山区,群众的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偏低,这给调解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多麻烦。司法局将普法工作与人民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普法宣传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为调解工作的开展营造舆论氛围。具体做法是,与昌平区人民法院合作,建立了法庭进村制度。法院把适合公开审理的赡养、抚养、邻里、宅基地等案件,搬到农村开庭审理。这种让群众旁听法庭审理的形式,实际是对群众进行形象生动的法律教育,群众喜欢听、印象深刻,教育效果显著。由于群众法律意识提高了,调解人员今后再调解类似的纠纷就容易得多了。(www.daowen.com)
司法工作者可以将村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小组结合农村实际,采取了以下几种形式对广大干部群众进行法律宣传教育:一是建立法制学校,使法制学校成为村民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国家政策、提高法律素质的阵地;成为村民依法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阵地。二是聘请专业人员和村民组成的法制文艺演出队,以小品、相声等形式表演老百姓身边的事,把法制教育寓于娱乐之中,使老百姓在笑声中增长法律知识。诸如“守法五字歌”“普法墙头诗”等一批脍炙人口、通俗易懂的法制文艺作品在干部、群众中产生了积极的学法效应。三是根据中心工作和农村发展实际,利用广播、影视等形式组织村民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四是做好党员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村两委班子始终把提高村干部的民主法治意识放在首位,村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司法所干部为村内党员干部讲法制课。通过学习,村干部法律素质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不断提高。五是在法制宣传日和节假日,向每户村民发放《举案说法100例》《家庭侵权案件法律宣传丛书》等有关法律的宣传书籍。通过以上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为全村的社会政治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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