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十九大报告提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而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民创新创业,使农村经济关系呈现出复杂化、市场化、多元化的特征。加强农村法律服务建设有利于帮助农民应对新时期农村经济形势下的法律风险,促进经济发展,尽快脱贫致富。
(二)提高农村法律服务建设是推进农村“三变”改革的有效途径
农村“三变”改革是促进和盘活农村存量资产,提高农民财产增值效益的有效方式,对于推动农村、农业、农民参与社会活动的市场化和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可以促进体制机制创新,促进现代工商业、服务业与农业深度融合。然而,在实现“三变”改革中到涉及多种复杂的法律关系,如土地的确权登记、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制定入股企业章程、工商登记等等。这些体现时代特征的法律服务需求反映了农村法律服务的滞后性,迫切呼吁农村法律服务体系的发展与创新。需进一步统筹规划,激励专业法律人才服务农村,促进农村法律体系和城市法律体系实现系统接轨。(www.daowen.com)
(三)健全农村法律服务体系是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的应有之意
我国是一个法制统一的国家,在机构设置上农村与城市并无不同,但城市法律服务的各个方面已日趋完备,法律知识在互联网时代便利、迅速的传播也进一步直接或间接地提升了市民的法律意识。依法管理、依法服务的观念日趋深入人心。相对而言,法治建设在农村的发展程度仍很薄弱。由于法律专业人才的缺乏、“厌诉”心理和“熟人社会”等因素,导致许多矛盾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农村不能获得有效的法律服务,就不可能真正建设法治社会。因此,必须重视法治思维的指导和法治方式的运用,加快农业、农村法律服务的建设。健全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对于促进法律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弥补农村法治建设欠账具有重要的意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