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类新型的市场主体,涉及农户与非农户的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内部管理关系、对外合同关系,以及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等关系,所牵涉的范围、人数等方面远远高于其他市场主体。归纳起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纠纷主要有以下情形:1.设立纠纷设立纠纷主要是因出资、成员吸收、章程制定、开办资金筹集等发生的纠纷。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类新型的市场主体,涉及农户与非农户的关系、土地承包关系、内部管理关系、对外合同关系,以及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等关系,所牵涉的范围、人数等方面远远高于其他市场主体。由于运营经验、法律意识、利益诉求等方面的差异,成员之间在内部管理方面产生争执、纠纷不可避免。归纳起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纠纷主要有以下情形:
1.设立纠纷
设立纠纷主要是因出资、成员吸收、章程制定、开办资金筹集等发生的纠纷。
2.成员身份纠纷
成员纠纷主要是成员资格确认纠纷,退社纠纷。
3.内部交易纠纷
内部交易纠纷主要有成员与所在合作社之间的交易纠纷,成员与成员之间的交易纠纷。
4.权利争议纠纷(www.daowen.com)
权利争议纠纷主要是因控制权、表决权、选举权、罢免权、监督权、分配权等权利的行使引发的纠纷,管理人员滥用权力引发的纠纷。
0.责任承担方面的纠纷
责任承担方面的纠纷主要有擅自经营、擅自外卖外买的交易、不服从管理等涉及责任义务承担的事项引发的纠纷。
6.利益分配与财产取回纠纷
利益分配与财产取回纠纷主要有因分红不均引发的纠纷,因报酬福利引起的劳动纠纷;合作社终止、成员退社引起的财产取回分配纠纷。
7.对外产生的纠纷
对外产生的纠纷主要有与村委会、与相近的其他合作社之间因关系协调产生的纠纷,与成员家庭的其他成员以及利害关系人之间产生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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