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一部分。
(一)法律关于离婚的政策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2.军人离婚的条件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女方怀孕与分娩期间不得离婚的情况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二)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
1.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
夫妻离婚时,必须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婚姻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非共同财产不需要分割
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归各自所有。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对付出较多一方的补偿
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给予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
夫妻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www.daowen.com)
0.共同债务的偿还
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时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问题的处理
1.哺乳期子女的抚养问题
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由哺乳的母亲抚养;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2.离婚后双方对子女仍有抚养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后不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四)离婚的方式
1.协议离婚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据法律的规定合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确认双方自愿并对未成年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有适当处理的,办理离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审理后,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是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
(五)离婚的法律后果
离婚解除了当事人之间的夫妻身份关系,双方获得再婚的权利。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时,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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