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杨波律师解惑维权僵局20例,教你正确维权法律手段

杨波律师解惑维权僵局20例,教你正确维权法律手段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警把他们双方带到派出所,听取了双方意见之后,指出由于当初交换房屋是双方自愿的,并且王霞与周志强在此后也确实登记结婚,所以不能认定王霞有诈骗犯罪的嫌疑。警方要求周志强和儿子要保持冷静,依法行事。由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特点,所以周志强和王霞的换房和结婚离婚行为一旦完成同样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周志强和儿子听律师解释了以后,经过认真考虑决定听从律师的劝告,周志强表示自己以后要吸取教训。

杨波律师解惑维权僵局20例,教你正确维权法律手段

周志强咽不下这口气,他打电话把这个情况告诉了自己在外地工作的儿子。于是,儿子专门请假回来。父子俩一商量,决定先去王霞家说理。就这样,发生了故事开头的那一幕。民警把他们双方带到派出所,听取了双方意见之后,指出由于当初交换房屋是双方自愿的,并且王霞与周志强在此后也确实登记结婚,所以不能认定王霞有诈骗犯罪的嫌疑。现在因为离婚发生的财产争议不属于警方管辖的案件范围,双方可以通过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警方要求周志强和儿子要保持冷静,依法行事。

在警方的劝说下,周志强带人离开了,他们没有回家,而是来到了律师事务所。在听取了他们的情况介绍以后,接待律师斟酌了一下说:“你们这个官司不好打,我建议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周志强父子回答:“现在已经无法沟通解决了,只能打官司。”律师希望周志强慎重考虑。但是,周志强想不通,这件事情明摆着自己是吃亏的,自己的老婆成了别人的妻子,自己的房子成了别人的房子,这官司怎么不好打呢?律师告诉他:“你们自愿换房的行为完成了不动产转移的登记手续,依照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依法变更。这在法律上已经发生效力,行为人不得反悔。”

法律链接:不动产权利转移 >>>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即损坏其完整性,减损价值的物,房屋、土地等即归属于不动产。房屋所有权就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支配房屋的权利,即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任何人不得妨碍和干涉。我国物权法第9条第1款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谓发生效力,就是产生了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由于民事法律行为具有法律确认和保护的特点,所以周志强和王霞的换房和结婚离婚行为一旦完成同样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因此,周志强的官司打起来很难胜诉。周志强和儿子听律师解释了以后,经过认真考虑决定听从律师的劝告,周志强表示自己以后要吸取教训。(www.daowen.com)

这样,周志强的官司还没有打起来就偃旗息鼓了。受到这一沉重打击后,他的体质也下降了,爬楼梯开始显得有点力不从心;而他的积蓄还买不起新房。在短暂的婚姻中这一温柔的换房计划带给周志强很多苦涩,他心里有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感觉。

得失、得失,有得就有失。周志强为了得到婚姻,失去了舒适的房屋。不是王霞温柔的陷阱落入无痕,也不是周志强贪恋美色顾此失彼,其实是情感泛滥必失理智。这个案件启示我们,人生不是碰运气,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凡事当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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