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影子银行监管套利及其经济后果研究

影子银行监管套利及其经济后果研究

时间:2023-08-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方面,从需求的角度来看,社会资金对无风险投资的偏好促进了影子银行的发展;另一方面,大量研究认为,自从1988年《巴塞尔协议》以来,商业银行具有强烈的监管套利动机,从而诞生了大量金融衍生品,监管套利是资产证券化市场近20年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而监管套利是市场主体躲避税收,使监管税收最小化的行为。因此,影子银行是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套利的最主要途径。

影子银行监管套利及其经济后果研究

一方面,从需求的角度来看,社会资金对无风险投资的偏好促进了影子银行的发展(Gorton&Metrick,2010;Gennaioli et al.,2013);另一方面,大量研究认为,自从1988年《巴塞尔协议》以来,商业银行具有强烈的监管套利动机,从而诞生了大量金融衍生品,监管套利是资产证券化市场近20年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Donahoo&Shaffer,1991;Partnoy,1996;Jones,2000;Pozsar et al.,2010;Acharya et al.,2013)。金融危机之后,世界主要经济体加强了对银行业的监管。2010年的《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采取了更为宏观审慎的监督管理规定(macro⁃prudential regulation),对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和吸收损失能力的要求也更为严厉(Acharya et al.,2013)。但是,金融监管的加强对商业银行监管套利行为的约束作用并不理想,新的监管套利模式不断出现,一些学者认为加强金融监管反而会使监管套利更为严重(Kashyap et al.,2010;Stein,2010;Adrian&Ashcraft,2012;Plantin,2015)。Pozsar et al.(2010)指出,金融危机之后,通过影子银行体系向企业部门提供的资金,已经和通过传统银行体系提供的资金在一个数量级水平。

国内外学术界对于监管套利的定义较为模糊(Plantin,2015),一般认为,当一个经济目的可以通过多个手段达到,而不同手段所受到的监管制约存在较明显差异的情况下,便会发生监管套利。监管约束由于监管制度的内在不完全性而存在差异,从而其无法对被监管的经济实质做出精确的界定(Partnoy,1996)。

Partnoy(1996)认为,监管套利是一种金融交易(financial transaction),目的是降低成本和获取利润,往往利用制度差异创造机会。Donahoo&Shaffer(1991)认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是一种形式的税收,称之为监管税收(Donahoo&Shaffer,1991)。而监管套利是市场主体躲避税收,使监管税收最小化的行为。Partnoy(1996)认为,监管套利主要通过金融交易避免税收要求、会计要求和投资限制三个方面的成本。

对商业银行而言,监管套利主要是指规避资本要求(capital requirement)的监管(Jones,2000),包括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 ratio)、法定准备金(reserve requirement)和存款保险费用(deposit insurance premiums)等。根据金融理论,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委托代理等问题(Jensen&Meckling,1976;Holmstrom,1979;Jensen&Meckling,1990),权益资本成本要大于负债的成本,因此银行更愿意以负债的形式获得资金。而社会和监管机构要求商业银行更多地使用权益资本,这对商业银行而言相当于是一种监管税收(Donahoo&Shaffer,1991)。

根据维护经济和金融稳定的目的,社会和监管机构对商业银行资本提出较高的要求(Gordy,2003)。例如根据《巴塞尔协议Ⅰ》[8],资本要求的核心内容是,假设商业银行贷款足够分散,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等于该经济体的总体风险(aggregate risk)。那么在期望水平(desired likelihood)下,商业银行权益资本必须能覆盖可能发生的损失,从而避免商业银行的负债,即社会存款的损失风险。

在《巴塞尔协议》等金融监管框架下,商业银行的负债能力受到限制,从而影响到商业银行规模和商业银行利润(Plantin,2015)。在资本要求的监管下,社会和监管机构的最优风险偏好和商业银行风险偏好出现差异,商业银行不能达到自身的最优资本结构。根据Pozsar et al.(2010)和Acharya et al.(2013)的研究,政府会对经济总体风险提供显性和隐性担保(explicit&implicit guarantees),而商业银行负债(主要指存款)同样受到政府的隐性担保,因而存在道德风险的问题。因此,商业银行更有动机降低资本,提高杠杆水平。比如Acharya&Richardson(2009)提到的“大而不倒理论(too⁃big⁃to⁃fall)”,大型银行受到政府隐性担保更多,因而更有动机进行监管套利。(www.daowen.com)

根据资本监管的要求[9],商业银行只能通过两个途径提高资本(Gorton&Pennacchi,1995):一是增加总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但核心资本必须高于50%的比例;二是降低需要报告的风险资产,包括降低风险加权乘数和减少被计入的资产数额。由于增加总资本的成本高,而且受到诸多客观条件限制,商业银行普遍通过各种方法降低风险资产,也就是进行资本监管套利(Jones,2000)。

很多学者认为,监管套利是过去30年金融创新的最主要原因之一(Pennacchi,1988;Merton,1995;Coval et al.,2009;Shin,2009),金融衍生工具的快速发展和资产证券化市场的迅速膨胀,都是由于这些领域不受监管(或者受很弱的监管)。因此,影子银行是商业银行进行监管套利的最主要途径(Gorton&Metrick,2012;Acharya et al.,2013;Gennaioli et al.,2013)。

Gorton&Metrick(2010)认为商业银行通过各类金融衍生产品,将表内资产变成不受监管的表外资产。资产证券化市场实际上形成了准货币的信用功能,银行通过资产证券化市场实际上提高了杠杆率,并且不受到最低资本要求的限制。Acharya et al.(2013)提到,金融危机发生之前,商业银行大量使用资产支持商业票据,资产支持商业票据余额从2004年的6 500亿美元增长到2007年的13万亿美元,成为2007年全美存量最大的货币市场工具(money market instrument),而当年紧随其后的美国国债存量金额只有9 400亿美元。通过资产证券化手段,影子银行提供的融资金额甚至超过了传统银行表内业务的金额(Gorton&Metrick,2012;Gennaioli et al.,2013)。

很多文献(Acharya et al.,2013;Acharya et al.,2016)通过实证的方法验证了资本要求、资本充足率和银行监管套利的关系。在Acharya et al.(2013)的研究当中,他们首先发现银行使用资产支持商业票据并不是为了分散贷款的个体风险,而是为了监管套利。他们的研究发现,受资本限制越大的银行,会使用更多资产支持商业票据。Acharya et al.(2016)采用中国的理财产品作为监管套利的代理变量,发现存贷比和资本充足率的限制与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呈正相关。

虽然2010年出台的《巴塞尔协议Ⅲ》提出建立宏观审慎的监管框架,全球主要经济体加强了对传统商业银行资本金的监管。但学术界(Plantin,2015)认为,基于资本证券化市场的影子银行仍然无法完全纳入监管范围,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和不均衡(Gennaioli et al.,2013;Sunderam,2014),造成了传统商业银行更加依赖影子银行进行监管套利,传统银行业务正加速向影子银行转移。Houston et al.(2012)的研究发现,全球金融监管环境的变化,导致商业银行将更多资本和业务转移向监管更弱的国家和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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