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是人,战争中的主角是军队。古往今来,武器装备经常更新,作战方式时有变化,然而军队却始终是战争舞台上的主角,浴血奋战始终是走向胜利彼岸的关键。一句话,军队是决定战争胜负、国家安危的基石。
一支军队,无论其阶级属性如何,士气高昂,上下一致,训练有素,军纪严明,装备精良,永远是它强大有力的标志。只有这样,它才能在作战中掌握主动权,立于不败之地,达到克敌制胜的目的,实现进行战争的宗旨。但是,军队的强大,不是凭空而来的,而要通过一定的手段和方式才能做到。这个使军队变得强大有力,保证其很好完成战斗使命的活动,人们通常称之为“治军”。
所谓“治军”,概括地说就是指对军队的管理和训练。其主要内容不外乎:将帅的拔擢任用,部队的政治思想教育,士卒的管理和训练,兵役的组织和实施,军纪军法的申明,赏罚措施的推行,等等。总的目标就是要造就一支令行禁止、进退有节、赏罚严明、内部团结、训练有素、武艺娴熟的军队,使之所向披靡,无往而不胜。
秦汉时期治军的思想十分丰富,治军的实践非常精彩,它们是我国古代兵学文化宝库中弥足珍贵的遗产。限于篇幅,我们仅以周亚夫“细柳治军”为例,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周亚夫(?—前143),是西汉开国功臣绛侯周勃之子。军事世家的特殊环境,使他自幼受到兵家文化的熏陶,习读兵书,谙熟军礼。成年后,于公元前164年出任河内太守(郡治在怀县,今武陟西南),公元前161年受封为条侯。不久,他在抵御匈奴内犯的备战中崭露头角,深得汉文帝的赏识,被誉为“真将军”,从此名闻遐迩,继而在平定吴楚七国之乱(前154)的作战中担任统帅,一举平叛,再造汉室,为维护西汉王朝的统一做出关键性的贡献。其出将入相,位极人臣,后来由于直言谏政,触犯汉景帝,被借故下狱。周亚夫悲愤交加,在狱中绝食而死,走完了他坎坷而又辉煌的人生羁旅。
说起周亚夫,不能不说到他“真将军”称号的来历,而提起他的“真将军”来历,又不能不从他“细柳治军”的故事说起。
公元前158年,北方地区的匈奴骑兵大举内犯,来势汹汹,兵锋直抵甘泉(今陕西淳化西北)。汉文帝在发兵奔赴边关御敌的同时,任命周亚夫、刘礼、徐厉三人统率三支部队分别驻扎于京师长安周围的细柳、霸上和棘门三营,担任卫戍重任。
一天,汉文帝在部署军事防御事宜就绪后,为了激励士气,亲自前往长安周围三营慰劳将士。当他到达霸上的刘礼军营和棘门的徐厉军营时,其车驾都毫无阻碍地长驱直入,两营中的各级将吏还骑马全程陪同,殷勤迎送,整个军营看不到些许备战氛围。
最后,汉文帝又前往细柳营视察。当其车驾抵达细柳营时,只见军门紧闭,军吏士卒人人身披坚甲,头戴盔胄,手持戟矛,机弩也上了满弦,戒备森严,一派临战的气氛。文帝的先遣官抵达营门前,被守营的军士阻拦,不准入营。先遣官见状,不耐烦喝令道:“天子驾到,赶快开门迎接!”守营军士不为所动,沉着地回答说:“周将军有令,军中只听从将军的命令,不奉尊天子的指示。”先遣官一筹莫展,只得向汉文帝通报不能入营的消息。汉文帝于是就让使臣拿上天子专用的符节,给周亚夫传话:朕希望进入军营慰劳各位将士。(www.daowen.com)
周亚夫这时才传令给守卫军门的军士,打开营门,请汉文帝的车驾入内。当汉文帝的车驾驶入军门后,守门军士又十分严肃地告诫文帝的随从人员:周将军有规定,在军营内不得策马驱驰。于是,文帝的车驾就缓缓行驶,不敢发出喧哗之声。到了中军帐前,只见周亚夫戎装佩剑,从容接驾。他见了汉文帝,拱手一揖请示说,身着盔甲不宜行跪拜之礼,还请允许下臣以军礼觐见圣上。汉文帝大为所动,“改容式车”,亦按照“军礼”的有关规定俯身手扶车舆前的横木,以表示对周亚夫的敬意,同时还派遣随员向周亚夫致礼称谢:“皇帝敬劳将军。”[17]礼仪甫毕,随即起驾回宫。
汉文帝通过这次实地劳军视察,发现周亚夫治军严谨,的确是难得的将才,便在匈奴边患警报解除后,即下令“拜亚夫为中尉”,让周亚夫具体负责京师长安的治安戍守事宜。不久,汉文帝病重不起,临终前特意告诫太子说:国家一旦有危难,即可让周亚夫统领军队,解决问题。
历史证明,周亚夫完全没有辜负汉文帝的期许。公元前154年,吴、楚等七国以“除晁错,清君侧”为名发动大规模叛乱。汉景帝在妥协不成功的情况下,决定诉诸武力,委任周亚夫为太尉,统率汉军出函谷关平叛。
周亚夫不辱使命,在平定叛乱的作战中,胸有成竹,指挥若定,很快就镇压了反叛势力,夺取了战争的胜利,使西汉王朝转危为安。这同时也充分证明了古往今来军队建设上的一条铁的规则:只有平时治军严,才能战时显神威。同时,这也成为他“细柳治军”做法的正确性最有说服力的注脚。
先秦兵书《司马法》治军思想的重大价值之一,在于其指导思想以及体系构建是建立在把握军队建设自身特点的基础之上的。这方面最为显著的标志,是它一再强调“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18],一针见血地道出了治军的特殊要求与自身规律。换言之,这句军队管理教育的脍炙人口的至理名言,区分了治军与治国两者之间的重大差异,划清了彼此的界限,指出国家、朝廷的那一套礼仪规章不能搬于军队之中,而军队的那一套法令章程以及处事方式同样也不能搬用来处理国家、朝廷的事务。《司马法》的作者认为,这是治军中必须首先加以解决的问题。在其看来,治军与治国各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在国言文而语温,在朝恭以逊,修己以待人,不召不至,不问不言,难进易退;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上不趋,危事不齿”[19]。
鉴于两者的差异,《司马法》进而强调,倘若将军队的那一套应用于国家、朝廷,那么民间礼让的风气就会废弛。一样的道理,如果把国家、朝廷上的礼仪规章制度移用于军队,那么军人尚武果决的精神也会被削弱:“军容入国则民德废,国容入军则民德弱。”总而言之,治理国家应该崇尚礼义,治理军队则应讲求法治。礼与法两者互为表里,互为补充,各有其司,并行而不悖,“礼与法,表里也;文与武,左右也”[20]。正是基于“居国和,在军法,在刃察”这种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司马法》作为军事法典性的兵学著作,根据治军的自身规律,提出了比较系统而且影响深远的治军理论及方法措施。
而“细柳治军”,正是《司马法》“国容不入军,军容不入国”基本原则在汉代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坚持和发展。周亚夫所倡导的“军中闻将军令,不闻天子之诏”的主张,所表现的“介胄之士不拜,请以军礼见”[21]之举,与《司马法·天子之义》所规定的“在军抗而立,在行遂而果,介者不拜,兵车不式,城上不趋,危事不齿”[22]原则,有其吻合一致的地方,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国容入军则民德弱”这种不利现象的发生,为维护治军的严肃性,保持军队的强大战斗力创造了必要的前提,也为日后在战场上叱咤风云、战胜攻取提供了充分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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