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一届年会有一个特别决议案,为俞庆棠所提的《请本社于本年度内召集全国乡村运动讨论会案》,提出“请本社函请热心人士、教育专家,会同讨论实施乡村民众教育之理论与方法,非特拯救农民疾苦,亦所以奠国家之基础”。原案经过会议修正得以通过,修正后的办法有:“(1)设法派人赴各处作乡村建设运动宣传;(2)本社全体社员,应于本年度内,努力于乡村建设运动;(3)由理事会指定社员三人,分析关于乡村建设各项具体问题,并特约社员及国内著名乡村建设研究实验机关,分别研究实验;(4)联络全国乡村建设机关,促进全国乡村建设运动讨论会之召集。”[1]此案虽尚缺乏具体的办法,但引起了社内外对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视。
社教社第二届年会的中心议题之一仍然是乡村建设,并且有了新的进展。首先,在认识上,认为社会教育必须与乡村建设相结合。“当社会经过一度改造和一番自觉的时候,不能不仰赖教育以竟全功,所以乡村建设不能不与教育紧联起来。在‘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案’内,第二组平教会的提案有句话‘教育与建设应打成一片’,这一点是非常重要,在民族复兴的新运动中,两者合而为一,确实不容我们忽视的。”[2]
其次,不但社会教育与乡村建设结合,一并提出,而且充分研讨,集思广益,求同存异。为了更好地讨论这个问题,第一届年会后,先由理事会于1933年3月在南京开会,议决以“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为下届年会的中心议题。分五组起草提案。但理事会接案之后,“深觉各案自成系统,归并不特不易,且亦无益”。[3]明眼人一看,实质上反映了山东邹平、河北定县、广东中山大学教育研究所、江苏教育学院各派在“乡建”口号下的分歧,抵触之处显然不少。但经过相当的讨论以后,一致认为“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为“今后社会教育之要旨”,反映了社教工作者们在国难当头的形势下,求同存异的大局意识。
在第二届年会上,对于乡村建设与社会教育之间的关系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认为二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民族复兴端赖社会教育,而社会教育端在以乡村建设为内容,夫然后可以完成其复兴民族之功。”[4]在此届年会上,总干事俞庆棠甚至有“函请全国各学术会社,组织中国乡村建设研究会,并拟订中国乡村建设大纲”的建议。[5]
如果说第二届年会在理论和原则上达成社教进行乡村建设的要旨,那么第三届年会则解决了要旨实施的要点和具体方法问题。第三届年会通过了《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之实施要点案》的中心提案,并“呈请教育部通令各省市县,照此实施要点切实进行”[6]。该案主要综合梁漱溟、孟宪承、高践四、庄泽宣等人的意见而成。主要内容,包括三大方面。
首先,“社教的重心趋重于乡村建设”。具体要点包括三个内容:经费的增加,倾向农村,其支配的数量以工作的影响和人数多少为准;机关的设置应尽量在乡村;人才训练应使之了解乡村在民族中的地位,实习生产技术和社会组织活动之方法,体验农村的疾苦和农民的坚韧耐劳。(www.daowen.com)
其次,“实施社教的原则”。其要点同样包括目的、内容、方法三个小点。目的是培养民众的生产和组织力;内容系乡村急需的新生产工具与技术和新社会组织的方式;方法为握住实际生活问题,顾及农人固有经验,注重示范。
再次,“社教自身力量的运用”。这包括如下五个小点:使机关团体彼此能够密切联络,才有力量;着眼整个民族;认定工作中心;分工合作;扩大组织。
该案得到教育部的认可,训令各省市教育厅局注意采行。[7]
第三届年会后,社教社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时决议,决定具体征集乡村建设方案,“函请晏阳初先生参加组织乡村建设具体方案编制委员会,广征国内各省市从事乡村建设工作者之意见,编制乡村建设具体方案,以作实施者之准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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