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教育推行是否有效和节约成本,在大规模推广之前,必须进行小范围的实验,取得经验后再扩大实施和推广的范围,这是中国乃至世界社会教育的经验。因此,社教社历来重视有章可循和有计划地推行社教实验,注意将年会讨论所得的学术成果运用到实验区中加以实践验证,并组织中国社会教育社研究实验事业协进会,谋研究实验事业之分工协作。[1]
中国社会教育社于1933年制订《中国社会教育社附设民众教育实验区计画纲要草案》,此计划书系由陈大白起草,并经钮永建修正后公布实行。其内容如下。
(一)目的。以民众教育培起国民力量,树立自治基础,唤起民族意识,复兴中华民族,增加农业生产,改进经济组织,促进乡村建设,充实人民生活。
(二)原则。民众教育之推行根据下列13个原则:(1)政教养合一:以教育为促进政治经济方法,举凡政治方面之地方自治事业及民团等等,均与民众教育联合进行,使教育不空洞,而政治经济之设施,也容易见成效。(2)自治区、民众教育区、农事指导区合一:即以自治区为民族教育区及农事指导区,三者合并办理,使政教养合一之原则,确能实现。(3)以一区为单位,由下而上,由小而大:以分区施教为入手,联合改进为归宿,由乡镇而及区,由区而及县。(4)做学教合一:就实际生活或实际事业由做而学,由做而教,使学用贯通,因需要而学,因学而得实用。(5)改进生产能力,实行经济合作:以造成民治民有民享之社会。(6)训练民团寓兵于农:实施体育国术兵式操练,保卫组织使地方治安绝对不依外力,并积极养成全国皆兵之基础,内御盗匪,外御强寇。(7)讲究国容,增进国家体面:个人之服装敬礼仪容动作,群众之秩序,地方之村容市容,合之而成国容。(8)普及卫生常识,提倡艺术的娱乐,由智识进于设备,使民众得有安生乐业之实际。(9)普及文算应用之技能。(10)试行自治组织,养成政治能力。(11)力筹物质设备,使民众应备之技能得以尽量发挥。(12)以训练辅导为始,自动自治为终。(13)以全区为学校,全体人民为学生,乡村建设为课程。
(三)具体计划。共制订三年的计划。
第一年计划:(1)训练。训练分为就地与集中两部分。就地部分以流动教育法施行简易教育,于简易教育班中选拔优秀者进行集中训练。集中部分分为速成班及正班,速成班选成人优秀者充之,正班选儿童优秀者充之。(2)民众领袖训练。宗旨:训练民众领袖,造就健全模范民众与服务地方人员。办法:本区人民成年者,年在十八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儿童十岁以上,十七岁以下,经简易教育之选拔,由区长及乡长具保,经检查合格者,方得入学训练。时期:暂定一年。(3)村单位之实验.就地及集中训练成立后,于相当时期,选择一区中之标准村,作村单位之精密实验,待实验得有成效后,即普遍推广。(4)设立研究及设计部。聘请民众教育专家,致力训练民众及村单位之研究实验内容:做学教方法之实验、乡村中学动力之实验、乡村组织之实验、村容野容之研究实验、民众职业训练之实验、民众自卫训练之实验等。
第二年计划:(1)每一乡均有教育中心机关,将村单位实验所得之结果,普及推广于各乡。(2)总办事处应负指导、组织、监督之责,在一自治区内,划分数区,每区设一指导员。(3)每乡之一村作为乡村建设之中心,对于其他各村宜联络辅助,鼓励自动兴趣,作为第三年实施之准备。(4)村单位之研究实验,当继续进行,并进一步做精深之研究与实验。(5)总部设医药、卫生、农事、自卫等指导员,巡回各乡指导。(www.daowen.com)
第三年计划:(1)一区内各乡各村均有教育中心机关之设立,作为乡村建设之动力。(2)实行联村自治办法,团结民众力量。(3)小学区公所与其他教育机关均下总动员令,完成三年计划。[2]
其后,中国社会教育社在第三届年会上除决定与洛阳县政府、洛阳民众教育馆联合开办洛阳实验区外,理事会尚有其他三处实验区开办提案。
《请由本社联络南京市政府与安徽省政府协商开办南京及黄山二实验区案》,该议案理由为:南京为国民政府首都所在,安徽黄山为极有希望之风景区域,创办实验区,易收推行社会教育之实效。其具体办法:由理事会聘请首都与安徽之社友,初步与南京市政府社会局、安徽省政府教育厅接洽,如两处当局感觉需要,再由理事会正式洽商。[3]
陕西省立第一民众教育馆刘宰国则提出《积极筹设西安民教实验区,以普及西北民教,推进西北文化,巩固西北国防案》。其办法为:由社教社与陕西省教育厅、经济委员会合办民教实验区,进行村单位之实验。由社教社负责设计策划,陕西教育厅负责实地推进,经济委员会负责经济筹划。[4]
在第四届年会时,孙有良、杨翼心、杨宝恒提出《本社应增设实验区于各地以便分别研究实验各种民教问题案》,其理由为:社教社为我国仅有之民教学术团体,其研究实验之工作,应注意及于全国各地,各地因环境不同,均有其特殊问题急待解决,为适应此项特殊需要起见,社教社应增设实验区于各地,以便分别研究实验各种民教问题。会上议决通过的实施办法为:商请教育部划全国为若干区,每区由社教社主持设立实验区一处,其经费由教育部补贴,或完全拨给,其实验中心,分别就各区特殊环境规定之;由社教社划全国为若干区,分别商同各该地方教育行政当局或民教机关合作设立,其经费由各该地方自理,或由社教社酌量补贴,其事业应受社教社指导。[5]
社教实验区制订有实验计划草案,规定其目的、原则以及实验程序、进度,由重点到面,全国布局社教社学术指导,并要求教育部拨给经费,反映了该社在教育实验方面的规划和雄心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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