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说评价什么,眼光要公道。公道,就可能,在冤(所怨之人)的身上看到优点,亲的身上看到缺点。世风,或时风,不是这样,而是一夜之间,比如亲变为冤,就由逆风香十里变为臭不可闻。风力大,所谓草上之风必偃,于是对于书,或说读书,有时也就照方吃药,或歌颂,或辱骂,不分皂白了。不分,由心态方面看还有不同的情况。一种是场外看热闹,本未看清而有喊叫之瘾,就随大流,人家喊什么就跟着喊什么。一种是惯于凑热闹,依照世故的不成文法,顺风容易逆风难,就乐得顺水推舟,跟着喊,识时务者成为俊杰。还有一种是以多为胜,一种音,在耳边反复响,就以为必有道理,理当信守。三种情况有浅尝和深入的区别,但有大同,是自己不深思,随波逐流。
学而不思则罔,是曾为老二今又复位为先师的话,似乎还不妨古为今用,这就是,如果随波逐流之风大盛,那就内而思(如果还有),外而言(包括堂皇典册),都会成为迷迷糊糊。这是杞忧吗?我希望是杞忧;但事实证明,并不完全是杞忧。经部、史部不好说,以子部不入流的小说家为例。买西瓜,挑大的,只好也宝哥哥和林妹妹。这里所谓“大”包括两种意思:一种属于大公,是年来的大红特红;一种属于小私,是我一直确信,到现在为止,它还高踞我国小说的第一位,其中无数的神来之笔(情节方面和描画方面),使人不能不兴观止之叹。但叹是叹,如果说它已经天衣无缝,有如佛门之无上遍正觉,我觉得也不合适,因为那就会成为冤亲不平等。而可惜,年来的红风像是总表现为冤亲不平等。具体说是已经论定为好,就无处不好。真是这样吗?我想,就是就理论说也不可能这样。
且看事实。不当逾闲的大德牵涉面太广,且放过不说。只说可以出入的小德,描述人物方面的,我觉得像这样的两处就不很高明,或很不高明。
一处见于第五回,描述秦可卿房里的陈设:
案上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一边摆着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盘内盛着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上面设着寿昌公主于含章殿下卧的榻,悬的是同昌公主制的连珠帐。亲自展开了西子浣过的纱衾,移了红娘抱过的鸳枕。
这使我不由得想到唐人的笑话书《谐噱录》,说南朝宋何勖用“李斯狗枷”“(司马)相如犊鼻(裈)”戏弄江夏王义恭的故事。秦可卿是何如人?暗的,用太虚幻境的雾来遮掩,明的,用“与可卿难解难分”的白纸黑字来说明,既“兼美”又“温柔和平”的人物,形容她,虽是陪衬之笔,也总不当用近于开玩笑的话吧?可是一时不检点,竟用了。(www.daowen.com)
另一处见于第十八回,元春归省,众人就大观园的诸景赋诗,宝玉独赋四首。黛玉想“展其抱负”,当枪手,为宝玉写了“杏帘在望”一首,词句是:
杏帘招客饮,在望有山庄。菱荇鹅儿水,桑榆燕子梁。一畦春韭绿,十里稻花香。盛世无饥馁,何须耕织忙。
体是五律,却开头破题,结尾颂圣,用了五言八韵试帖诗的作法。可见这位玉兄也熟于举业,碰到“赋得”题就故伎复萌,不加思索走了老路。这当然也不违法,只是难免遗憾:之一是,玉兄是看不起举业的,这就成为白璧微瑕:之二严重得多,是万万不该写在林妹妹名下,佛头着粪,太可惜了。
可见,正如仙女下凡,裙边也可能溅上泥点,盖世大著如《红楼梦》,也无妨含有某些败笔,这都是小节。大节是后来的看客,把臭的说成香的,甚至也嗅到臭,而想方设法说成香的。更大的大节是从这种风甚至助长这种风。而如果仍是草上之风必偃,那就必是,至少是某些方面,是非的消亡。——话太重了。还是赶紧收回来,只说读书,其实绝顶重要的不过三个字,“不轻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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