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适当分工:不得不说几声难

适当分工:不得不说几声难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来由之一是三十年代以来,以北京普通话为根据的“分”和“份”的分工:读fèn用“分”,儿化用“份”,如说分有应得,家产分为两份,哥哥一份,弟弟一份。这样的分工,“份”的负担轻,也清楚。我怕乱,又没有改一切读去声的“分”为“份”的精力和勇气,所以暂仍旧贯。承认适当的分工是个可行的路,可惜肯走这条路的人未必有很多,所以照应本题,还是不得不说几声“难”。

适当分工:不得不说几声难

我年来有暇,其他不会,也少兴趣,就伸纸拿笔,写些乱七八糟的,短者成篇,长者成书,拿出去,幸而能变成铅字,就乐得换些小名小利,小名可以骄其妻子,小利可以到长街换回一两块烤白薯,这是雕虫小技的飘飘然一面。还有不飘飘然的一面,多而杂,只好攻其一点而不及其余。这一点是,有些字,我习惯如此写,不少编辑大人却改成如彼写,我见到不以为然却又相当难办。我写,有理由,推想编辑大人改也必有理由。他人有心,予“不能”忖度之,说我自己的。不敢有“从之者如归市”的奢望,只是觉得有这样一个问题,提出来说说,拿笔杆的,常用剪刀糨糊的,都不妨考虑考虑而已。字不只四个,只说常出现的四个。

一个是“作”,如作官、作媒之类,编辑大人常改为做官、做媒。这类地方,报刊、书本上用“做”,不少见。问题来自用“作”的也不少见。更大的同题来自,在同一本书中,或竟至在同一篇文章中,这里用“做”,那里用“作”。都不错,可是同一个人,笔下忽此忽彼,总不如始终如一吧?还是五十年代初,叶圣陶先生主持编中小学教材就发现这用字不统一的问题,主张应该统一。讨论后决定:一,表充当义用“作”;二,表动作义用“做”;旧习惯用法,如作文、自作自受之类仍用“作”。这决定中有我的意见,我当然应该也乐得遵照办理,所以直到现在,我仍是写“作官”,不写“做官”。有昔年的讨论和决定为依据,我觉得这样写不只不错,而且顺理成章,因而就认为,改为“做”的劳动是多余,又为了在我的拙作中异地同形,我常是也不惮烦,看校样时候再改回来。

再一个是“分”(fèn),如天分、本分、身分之类,编辑大人常改为天份、本份、身份。这改动有个比较有力的理由,是人人有、出门必带的那个硬小片片,上面印的是身份证,不是身分证。印的时候从繁不从简,是怎么考虑的,以及是否曾考虑,我不知道,不知为不知。单说我不勇于维新,在这类地方仍惯于写“分”,是有来由的。来由之一是三十年代以来,以北京普通话为根据的“分”和“份”的分工:读fèn用“分”,儿化(fenr)用“份”,如说分有应得,家产分为两份,哥哥一份,弟弟一份。这样的分工,“份”的负担轻,也清楚。改为让它兼“分”之差,自然也没什么不可以,只是“分”多负责惯了,有不少人就凭旧印象,认为它并没有下野,于是如我们所习见,在一本书甚至一篇文章中,就既有天分、本分,又有身份,总不能算作清晰合理吧?我怕乱,又没有改一切读去声的“分”为“份”的精力和勇气,所以暂仍旧贯。来由之二是关于表达,我一直认为也适用经济的原则,具体说是,两句能说明白,不用三句,四笔能写出来,不用五笔。根据这个原则,我反对说“顾及到”之类,因为“到”多余。同样,如果“分”和“份”的表义作用一样,何必自找麻烦多写两笔呢?

还有一个是“胡”,我习惯写胡涂、含胡、模胡,送来校样,发现常常改为糊涂、含糊、模糊。我以为这也大可不必,因为都是连绵字,以音表义(如胡涂旧文献也写胡突),可简就不必多写个“米”字。

最后再说个其中一个字有两种写法的成语,“莫名其妙”和“莫明其妙”,我常用“明”,编辑大人有时给改成“名”。莫名其妙是老字号,有的人信任老王麻子,视“明”为别字,本诸君子成人之美的圣道,就下笔改。可是莫明其妙像是也已经不是黄口小儿,《现代汉语词典》也给它个容身之地可证。是什么时候起积非成是的?可惜我们还没有牛津那样的历史大辞典。我的想法,在“名”大一统的时候,第一个写“明”的人是错了,但错得好,因为这样一来,如果用孔子正名的精神,让“名”的一个(知而说不出来,如《论语》的“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和“明”的一个(不知)分工,两种不同的意思就可以表达得泾渭分明。我们用它,经常表示不知的意思,近年来,我宁可冒被人视为写别字的危险,用“明”。如:

我的推测,后来才知道,其实并不对。——就在当时,也常常感到莫明其妙。

(《负暄续话》第75页)(www.daowen.com)

很少的时候,碰到适当机会,我也用“名”。如:

这篇(《牡丹亭》赞)怎么个好法,恕我这不才弟子说不上来,但可以说说印象,是如同读《庄子》的有些篇,总感到绝妙而莫名其妙。

(同上书第40页)

说句自我陶醉的话,这种看人下菜碟的用字办法,总会比坚守老王麻子,一“名”到底,清楚得多吧?因为有此私见,所以希望手拿剪刀糨糊兼有挥笔之权的,看到拙作中的“莫明其妙”,认知为表不知义,就高抬贵手,放过去吧。

以上说的这类地方,我希望编辑大人笔下留情,还有个原因,是积多次之经验,比如一本书稿,没有哪位,能够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通常是前一部分严,碰到就下笔,改着改着腻了,或眼睛累了,头部以下就甚至视而不见。以“作官”为例,常常是,第一二章变的“做官”,以下若干章仍旧是“作官”,或“作官”和“做官”和平共处。恕我说句狂妄的话,这有如不合格的整容院,不动刀还好,动了刀就更难看。怎么办呢?承认适当的分工是个可行的路,可惜肯走这条路的人未必有很多,所以照应本题,还是不得不说几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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