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有生必有死;处理生大难,处理死也不易。昔人是相信死后还有灵魂的,有,依旧要“活”动,也就同样有需要,于是尽己之所能,准备,供给。秦皇是要征服、杀人的,所以制大量兵马俑。魏武是兼能作“但为君故,沉吟至今”的诗人,有威之外还有情,所以遗令铜雀台的佳人,还要时常望西陵墓田。由此降而又降,至于小民,即使身无长物,棺里也要放几枚铜钱,因为受贿是古已有之,去见阎王老爷,总不能不向小鬼手里送几文。以上说的限于功利主义,还有“人过留名、雁过留声”的要求。怎么能取得身后名?《左传》说是要立德、立功、立言,都不容易。不得已,损之又损,可以求名文人作墓志铭;如这也做不到,那就只能写入家谱,希望子子孙孙有时候看看而已。
现在呢,问题应该简单了,因为灵魂已经被老外赛先生赶走,而实际又不尽然。据我所知,不少人,或绝大多数人,还有禅宗和尚“生死事大”的忧虑情绪,桑榆之际,既为去日苦多而忐忑不安,又“恐脩名之不立”。这里专说身后的余波。一两年来送走不少相识或相知,其中两位,家属都曾来商量处理后事的办法。其中一位,家属热切希望举行什么仪式,而举行,既有钱的困难,又有人的困难,问我有什么意见。这不好具体说,只好说个原则,是最好多为生者着想。另一位,仪式免了,可是想买地树碑,也来问我。因为关系较深,我就减少客气,说两可。我估计,听者是会觉得我的态度过于消极。其实这消极是来于积极,即所谓正面主张。那是什么?是陶渊明《挽歌诗》中所说:“向来相送人,各自还其家。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该走的走了,他人依旧唱歌,那就让他唱好了。这是旷达,可以为生者减少麻烦且不说,也总可以算作思想解放(而且是彻底的)吧?(www.daowen.com)
一不做,二不休,还可以加说两项理由。一是有关个人的,以我自己为例,一生失误很多,削去身后就可以减少一些惭愧。二是有关社会的,如果人人都安于“他人亦已歌”,许多人事的赘疣就可以扫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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