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来全国大举扫黄,这是早该大举的德政,推想全国人民的百分之九十几必举双手表示赞成。为什么不说百分之百?因为,如果是百分之百,那印制之后没有人买,也就用不着大举扫了。这不能百分之百中隐藏着不少问题,有不少人靠这个发了财是一方面,有更不少的人喜欢看、听,因而就肯花钱是另一方面,两个方面相加就会新生一个更值得忧虑的问题,是禁而难绝。因为,根据经济学和心理学的规律,钞票与欲望结合,力量是绝大的,有些人可能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还可以进一步忧虑,或说应该进一步忧虑,是有不少可看、可听以及可看兼可听的,其下者与黄是近亲而姓名不是黄,其上者,包括所谓文学作品,是只能充当消遣的资料而无助(也许应该说是“有碍”)于进德修业,还在占销量的压倒优势,怎么办?我有时在马路旁的便道上走,顺便往连续的书摊上扫一眼,封面五光十色,书名的大部分有“性”“爱”等字样,恕我以貌取人,简直连翻看一下的勇气也没有。为什么专卖这些?显然,是因为只有这类书才畅销,能赚钱。且夫“钱”之时义大矣哉,于是而有不少人愿意写,不少人愿意出版,不少人愿意卖,最终是不少人愿意买来看。说句杞人忧天的活,消闲了,也就难免消沉了,为国家、民族的前途设想,岂不可怕?可是很难办,禁吧,显得法网太密;不禁吧,情况就会每下愈况。(www.daowen.com)
任何人都知道,“法”不能及的地方,要靠“德”管。这词儿太旧,那就换个新的说法,是,禁的效力有限,想建立精神文明的大功业,主要要积极引导,即所谓“劝”。努力什么?劝所有的人,尤其年轻人,提高认识,提高兴趣,看好书。这里用了高低的字样,至于何谓高,何谓低,这样的短文里无法谈。幸而大家都有常识,都相信常识。举例说,根据常识,通数学与通赌博相比,都承认前者高而后者低。但承认是一回事,确信并愿意取高而舍低是另一回事。所以最重要的还是加强劝的措施,使人人都愿意取高而舍低。这事体太大,太复杂,我只想提一下原则性的路径:那是必须改变社会“风气”,风气的精髓是“荣誉”属于什么人、什么事,如果荣誉永远属于有钱和享乐,风气就不会变,有助于进德修业的书就还是卖不出去,只是烧几堆黄色书刊必是收效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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