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再谈”,是因为一年以前,我写过一篇《吃皇粮与颂皇权》(刊于1994年第4期《文学自由谈》),表示面对荧屏,宁可看动物世界,也不愿看唐明皇抱着昔日的儿妇卿卿我我。可是我人微言轻,唐明皇,你不欢迎,转眼又来个更古的,魏蜀吴三足鼎立。据说收看率还很高,连有些以献身革命自豪的志士都暂时放下红本本,移到电视荧屏之前,去看青梅煮酒论英雄了。我禁不住慨叹:“道之不行,已知之矣!”想不到天无绝人之路,就在此时,王蒙先生在1995年第2期《读书》上发表了《三国演义》里的“前现代”,对于逐鹿的群雄也没有表示好感;并且有惜老怜贫的慈悲之心,用电脑打字机打出:“张中行先生在1994年第4期《文学自由谈》上对此(案指没完没了的这个帝那个妃)有一精彩评论,读之大快。”且夫王蒙先生,曾是官也(纵使早已致仕),竟“有一精彩评论”及于拙作,小民如我,岂可不感激涕零也哉!涕零完如何?商业意识,或说逐时风,还应该捞点什么。办法只能是也写点,以图附骥尾以传。还有什么新意吗?且试试看。
想说四点。其一,是一个问题,我深思冥索,终于想不明白,只好写出来,就质于高明。这是样板戏与帝王历史剧争雄(如果有此事),鹿死谁手的问题。依理,样板戏歌颂的是样板人物,红脸,一不怕苦,二不怕死,为革命事业献身,与歌颂帝王将相的帝王历史剧战,必操胜券应该不成问题。可是实况像是并非如此,至少在电视荧屏上,样板人物销声匿迹了,频繁活动的是唐明皇、明太祖、乾隆,以及女皇武则天、西太后之流。是样板戏离开背后的支柱本来就站不稳,还是小民的视听水平下降了呢?也许有人能答;如果都不能答,就想一想吧。
其二,历史剧可以编,可以演。不管你脑子里装的是多么先进、多么现代化的主义,作为历史事实,帝王确是有左右民生,生杀予夺,甚至发个什么奇想,搅得天下大乱的力量,编演历史剧,以帝王为主脑,也就没有什么不可以。问题在于用什么态度编,留到最后说,这里单说为什么说可以编,可以演。理由很简单,是我们应该知道过去,也就应该熟悉历史。何以说应该?是因为一,停于浅的,对于过去,知道总比不知道好。知,可以远,比如知道古代有个尧,其时曾大旱,有个舜,其时曾大水,可以近,知道只是一百年前,人民的头上还有个皇帝,只是十几年前,几角钱还可以吃一顿饭,总比像初生小儿,连自己的母亲也不知道,好一些吧?理由还有深的,是“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或说鉴诸往而知来者。我们都知道,宋朝司马光主持编了一部编年通史,神宗皇帝命名为《资治通鉴》,治者,社会安定也。这是站在皇帝的立场说的,如果小民编一部,由小民命名,就应该说是《资生通鉴》,生者,应该怎样活也。历史确是有资生的作用,比如读史多了,并能闯过种种鬼话认清事实,就会知道,几乎所有的中原逐鹿都是狗咬狗,不管谁胜利,坐上宝座,都是骑在小民头上,为所欲为,所以,为了活得安全、自在,就不要对任何专制魔王抱有希望。因为读史有用,所以我们的祖先,直到我们,总是把《尚书》《左传》《史记》《汉书》之类看作必读书。读史书,是以文字为媒介想象昔人的活动,变个办法,让今人扮演古人,以求能够跳过文字,直接看到昔人的活动,比如男士都想见识见识的西施,女士都想见识见识的潘安,一挑帘出来了,岂不很好?可见以历史为题材编剧演剧,至少是道理上,不只是可以,而且是很好。
其三,对应“求知”这个要求,编写旧事不能如照相,把镜头包括的那一块都如实地收拢进来,因而要用点手法,要求一,取重舍轻;二,所取确是原来那个样子。轻重问题过于复杂,又因为与下段有些牵连,暂时放下。单说原样这个要求,显然,编演历史,就要通晓旧事的情况。可是看荧屏上所演,有时就远离旧事的情况。只举我偶然碰到而又印象深的一点点为例。一次,是在圆明园吧,咸丰皇帝远远看见少女时期坐在宫殿角的老佛爷,动心了,其后的动作如今代之卡拉OK才子,心如火,腿却迟迟不敢移近。在编者和演者,这是显示初恋,他们却不知道,皇帝的起居注上只有“幸”而没有恋爱。拿今代的帽子强加在昔人头上,我还见过光绪皇帝与李鸿章议政,不是一上位坐,一下位跪,或一上位坐,一下位偏坐,而是并肩而行,有如今日之“哥们儿”。并肩,说什么,我没听清。另一次,是电视剧《纪晓岚》,纪在乾隆皇帝面前,君臣对话,我听清了,是君呼臣为“纪晓岚”,臣也居然自称“纪晓岚”,而不是“纪昀”。看后,我当作笑话同另一位老朽说,想不到他还不过瘾,说应该更进一步,臣对君,也是直呼为“弘历”,就更现代化,更有意思。编史、演史不知史,还有些小节,也说一下,是念错字,如《唐明皇》,记得不只一次说到“禅让”,禅都读chán,不读shàn,说句刻薄的话,字尚不识,也教人历史吗?所以说,讲史可以,或说很必要,但要讲得合于原状,如头脑里只有今而没有古,让李白西服革履上场,呼杜甫为同志,就成大笑话了。(www.daowen.com)
其四,李白穿西服革履终归是小节,为了对应“为鉴”的要求,大节是使看客得到有价值的认识。同是看帝王的作威作福,“原来不读书”的刘邦是“大丈夫当如此也”,项羽是“彼可取而代也”,揭竿而起之前的陈胜、吴广就未必是这样。编写也是这样,刘、项争战,刘成功而项失败了,可是在太史公司马迁的笔下,鸿门之宴,项不忍,垓下之围,项不屈,是英雄;刘则不然,受窘之时,肯尝尝用父亲肉做的肉羹,悠闲之时,接见士人时洗脚,是一副流氓形象。今代编写历史剧也是这样,轻些说是没法隐藏自己的好恶态度,重些说是应该显示(或只是暗示)自己的褒贬态度。记得我在一篇小文里说过,小说、戏剧之类是用故事的形式说教,目的是让读者或看客爱好的,恨坏的,取好的,舍坏的。单说演帝王的历史剧,显然,就更应该让看客有所爱,有所恨。又显然,编演者自己先要有所爱,有所恨,而且要爱得对,恨得对,用现代的流行话说是端正态度。泛论,对于帝王,或说对于一切说一不二、有生杀予夺之权的,态度可以有三种。一是“歌德”。“天子圣哲”,“陛下天纵之圣”,“天下没有不对的君父”,“君辱臣死”,“不理解也要执行”,等等既荒唐又肉麻的说法皆是也。二是“欣赏”。高坐宝座,下边跪一群,都自称奴才,不坏。一旦龙颜大怒,有或少量或大量的人,掉了脑袋,抄了家,也不坏。三宫六院,无数美女,要谁谁就来侍寝,有意思。宫城内还不能满足,于是或江南,或口外,赏风景,抢女人,更有意思。人生一世,多有享不着的福,看看“民吾同胞”的帝王享受,也可慰情聊胜无了。还有三是“愤恨”。可以举一本书及其作者为代表。作者是易白沙,清末民初湖南人,愤世嫉俗,三十六岁时跳海自杀,作《帝王春秋》(民国十三年中华书局出版),集史传中记载,分帝王的罪恶为十二类:人祭,杀殉,弱民,媚外,虚伪,奢靡,愚暗,严刑,奖奸,多妻,多夫(指后妃),悖逆。只举罪恶,虽未免片面,至少我看,却可以为小民一吐不平之气。编演电视剧当然不该这样片面,但其对帝王的态度则是可以参考的。参考了,如何处理呢?仍是态度问题,比如,对于骄奢淫逸,乱杀人之类,表示厌恶,总不会没有办法吧?可是看电视荧屏,像是史实去取,强调缩小,形容描写,都是由欣赏的角度出发,突出上殿坐宫如何舒服,以及“七月七夕长生殿”如何富有诗意,如此这般,是想让看客觉得,这样的生活,这样的制度,也颇有意思吗?如果竟取得这样的效果,我说句杀风景的话,还是不要再编再演了吧。
不编不演是因噎废食,推想不只编者演者,连看客也会不以为然吧?只说我自己,是容忍仍旧有人编旧事演旧事,甚至以帝王为主脑的旧事,但要附加个条件,是看客看过,对帝王及其生活都没有好感,并确知小民想活得平安、自在,就不能要专制制度。而有了这样的确知,出门动口,就不会山呼万岁,入门动手,就不会写“望见天颜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福”了吧?如果编演历史剧也会有社会效益,我想这不呼不写应该是最大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