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知识
(一) 概念
罪犯入监通知书是罪犯收监后,监狱在法定期限内将罪犯的入监时间、关押场所、通信地址等事项通知罪犯家属的执法文书。及时制作和寄发罪犯入监通知书,是监狱收押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是罪犯及家属的知情权和会见通讯权得以有效实现的具体保障,也是展示监狱严格执法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
(二) 制作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64条第4款规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监狱法》第20条规定:“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罪犯收监之日起5日内发出。”
二、文书实例
《罪犯入监通知书》实例(见下页)。[1]
三、制作要点(www.daowen.com)
罪犯入监通知书属于填写式文书,一纸三联,正本联寄发给罪犯家属,回执联由罪犯家属签收后寄回,存根联由监狱留存。
该通知书中的罪名、刑种、刑期、判决法院等信息,可以从判决书或者罪犯入监登记表中摘录,收监时间从罪犯入监登记表或专门的收押登记本中摘录。其他还需注意的是:
1.该文书的寄发有法定期限的规定,监狱自收押罪犯之日起的5日内必须将该通知书寄出,5日是个不变的期限,不因节假日顺延。
2.通知书的送达人应当是与罪犯有血缘或婚姻关系的直系亲属。通常而言,罪犯未婚的,应通知其父母或监护人;已婚的,应通知其配偶或成年子女;没有上述成员的,应通知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必要时,可以征求罪犯本人的意见来确定通知对象。通知对象确定后,在正本联抬头栏顶格写上被通知人姓名,一般无须加称谓,这样既能够体现执法文书的严肃性,又可以避免因关系的不清或填写错误闹出笑话。
3.文书中告知的监狱地址、信箱代号、邮政编号必须准确无误,字迹工整清楚。正本联中收押监狱的名称须填写监狱全称。信封上收信人的地址、邮政编号要认真核对,以免因填写错误造成无法投递。通知书应当用挂号信的方式寄发,严格禁止将通知书交由罪犯本人寄发的不合法行为。
4.家属寄回的回执可以与存根粘贴在一起保管,以备查。
5.文书经核对无误后签注日期,正本联及各中缝处加盖监狱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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