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实训一:制作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

实训一:制作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时填写。通过学习,学生应明确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的制作依据,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的制作目的、文书内容及制作要求,并能够根据相关事实制作相应的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

实训一:制作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

一、任务描述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是指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在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时制作的,记录社区矫正对象个人基本信息、社区矫正决定内容、主要犯罪事实、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等信息的表格。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时填写。社区矫正对象执行地变更后,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应重新填写此表,并抄送新执行地公安机关。

通过学习,学生应明确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的制作依据,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的制作目的、文书内容及制作要求,并能够根据相关事实制作相应的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

二、实例示范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

注:办理接收手续(执行地变更)后,此表抄报执行地公安(分)局。

三、基础铺垫

(一)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制作的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是关于社区矫正对象个人信息、犯罪事实、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的表格,是社区矫正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矫正、监督管理的基础材料。根据《社区矫正法》第22条、《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17条的规定,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社区矫正对象到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报到时,社区矫正机构应当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登记接收手续。

(二)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的结构及其内容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是表格式法律文书,主要栏目有以下几项:

1.矫正单位、编号、填表日期。在文书名称的左下方填写矫正单位名称。根据《社区矫正法》的规定,办理社区矫正对象登记接收手续的主体是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因此,单位应填写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的名称。在文书名称的下方填写编号。编号由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统一编写,编号内容和方式由各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自行决定,但一般应包含文书制作年份、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简称、文书性质简称、顺序号,如海宁市社区矫正机构2013年接收的第8位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可写为:“(2013)海矫信字第8号”。在文书名称的右下方填写填表时间。填表时间即制作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的时间,应按照实际制作时间填写。

2.矫正对象个人基本信息及刑罚执行信息。依次填写为:姓名、曾用名、身份证号码、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文化程度、健康状况、原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户籍地、居住地、执行地、所在工作单位(学校)、个人联系电话、罪名、刑种、原判刑期、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原羁押场所、禁止令内容、禁止期限起止日、附加刑判项内容、矫正类别、矫正期限及起止日、法律文书收到时间及种类、接收方式及报到时间等。其中,刑种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类型;接收方式包括自行报到、监所押送、当庭交接等方式。

3.主要犯罪事实。写明矫正对象犯罪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动机、目的、手段、行为过程、后果和矫正对象的事后态度等。

4.矫正对象个人简历。依次写明矫正对象各个阶段的起止时间、所在单位和身份。个人简历一般从入学时间开始计算直至填表时间,各阶段应连续不间断。所在单位的表述应具体、明确。

5.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填写内容包括矫正对象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姓名、与矫正对象的关系、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家庭主要成员”包括矫正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矫正对象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叔叔、伯伯、姑姑、舅舅、岳父、岳母等与矫正对象关系密切或者对矫正对象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家庭成员与主要社会关系信息的填写要求准确、详细、方便查找,以便为社区矫正机构确认矫正对象的真实身份、利用社会力量对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监管等工作提供帮助。

(三)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样式

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

注:办理接收手续(执行地变更)后,此表抄报执行地公安(分)局。

四、学生实训

根据以下材料,填制一份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

【材料】[1]

张×伟,男,1970年12月10日生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汉族,中专文化,职业务农,住那坡县城厢镇弄底屯。2003年10月30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26日被逮捕。(www.daowen.com)

张×伟1977年9月~1985年8月在那坡县城厢镇弄底屯完小、那坡县二中读书,1985年9月~1987年2月在那坡县中学高中部读书,1987年3月~1987年6月在那坡县师范培训学校读书,1987年7月~2000年4月在云南省景洪市个体企业打工,2000年5月~2003年9月在缅甸果敢开办个体企业。2003年10月~2011年7月在云南省保山监狱服刑。

张×伟与妻子已离婚;父亲张×兵,1941年3月生,农民,住那坡县城厢镇弄底屯;母亲刘×凤,1944年5月生,农民,住那坡县城厢镇弄底屯;弟弟张×军,1973年9月生,农民,住那坡县城厢镇弄底屯;儿子张×来,1993年4月出生,农民,住那坡县城厢镇弄底屯。

2003年10月30日,张×伟携带毒品从境外入境,行至边境耿马自治县时,被公安边防干警查获。当场从张×伟裆部查获海洛因一块,计重110克。云南省临沧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2004)临中刑初字第84号判决,判决:张×伟犯走私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刑期从2003年10月30日起至2018年10月29日止),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00元。

判决后,张×伟被收押于云南省保山监狱服刑。2006年3月、2007年6月、2008年8月、2009年10月经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次裁定共减刑5年。2011年6月30日,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1)保中刑执假字第186号刑事裁定书,裁定对罪犯张×伟准予假释,假释考验期自2011年6月30日起至2013年10月29日止。

那坡县司法局于2011年7月15日收到云南省保山监狱寄送的原判法律文书、假释裁定书、假释证明书、罪犯出监鉴定表、执行通知书。2011年7月29日,张×伟到广西那坡县司法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司法局确定由那坡县城厢司法所实施社区矫正,矫正期限自2011年6月30日起至2013年10月29日止。

【提示】

(一) 制作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的相关准备工作

在制作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之前,制作者应收集与制作该文书相关的资料,主要包括:

1.要查阅人民法院、监狱、公安机关移送来的法律文书及相关资料,掌握矫正对象的个人信息、犯罪事实、裁决结果、服刑情况等信息。

2.了解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及其亲属的基本情况。

3.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矫正的类型及期限。

(二) 制作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的一般注意事项

1.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是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材料,必须保证其记载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表格中涉及的时间和地址等信息尽可能详细、具体、准确。表格中的相关栏目应完整填写,对社区矫正对象自己也无法提供的信息要在以后工作中核实补充。

2.表内栏目内容大部分可以从社区矫正对象的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中查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事先查阅相关法律文书,确保填写内容的一致性。

3.填写“主要犯罪事实”一栏,应以判决书中所认定的事实为依据。案情复杂,内容篇幅较长的,应予以精炼,概括填写。

4.对于社区矫正对象填写的“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内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进行调查核实。如与填写内容有出入,应及时纠正。

5.为了实现统一监管、节约行政成本,大多数省、市已经建立了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如果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是通过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录入的,建档时,只需要进入系统打印该表格,并由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备注栏签字确认后,存入社区矫正档案。

五、任务评估

评估要点:

1.内容要与相关法律文书保持一致。社区矫正对象基本信息表的部分信息在人民法院、监狱、公安机关移交的法律文书中都有体现。因此,制作时要避免仅凭矫正对象的回忆来填写,要注意与原有法律文书进行核对,确保相关信息的准确性。但是,在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如住址等)发生变更或原有法律文书确实存在错误的情况下,就应以现在的实际情况为准。

2.表格内容应全面填写。信息的不完整会影响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对象信息的全面掌握,要尽量避免表格中某些项目填写不完整的情况出现,如没有编号、缺少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空缺或不全面等。对于不需要填写的项目,要在空格内画一横线或注明“无”。

3.信息填写要准确。制作中要避免以下情况出现,如“单位”项目填写“××街道”,混淆了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司法局的关系;“个人简历”项目中起止时间不具体、不连续,所在单位或家庭地址不明确;“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项目中只填写名字,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关系及其他信息不写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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