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法律文书制作:民事再审申请书(第2版)

法律文书制作:民事再审申请书(第2版)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民事再审申请书既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提起再审的依据,也是当事人表示申诉意愿的文书。需要说明的是,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在民事再审申请书中可不列明。主要指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条件。一般写明申请人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终审判决或裁定,进行再审改判。该部分是民事再审申请书的核心,是再审申请能否得到支持的关键。

法律文书制作:民事再审申请书(第2版)

一、基础知识

(一) 概念

民事再审申请书是民事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或者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在民事诉讼中,再审程序是为了保障法院裁判的公正,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有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协议得以纠正而设立的一种审理程序。民事再审申请书既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提起再审的依据,也是当事人表示申诉意愿的文书。

(二) 制作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199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第20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第201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二、文书样式

三、制作要点

民事再审申请书一般由三部分构成,即首部、正文和尾部。

1.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再审申请书”。

(2)申请人基本情况。自然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等;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单位的法定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等。需要说明的是,被申请人基本情况在民事再审申请书中可不列明。

(3)案由。案由部分的表述一般写明作出终审判决或裁定的时间、终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等。

(4)申请事由。主要指出提出的再审申请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条件。一般要求明确列出具体法律条文及其内容,多项事由应逐项列明。

2.正文。

(1)请求事项。一般写明申请人要求人民法院撤销终审判决或裁定,进行再审改判。如请求部分改判,应当写明撤销终审判决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进行改判,维持终审判决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请求事项较多的,可以分项一一列出。

(2)事实与理由。该部分是民事再审申请书的核心,是再审申请能否得到支持的关键。事实与理由部分要围绕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00条或者第201条有关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法定事由进行论证与阐述。要运用证据和法律,充分说明终审判决或裁定存在的错误情况,从而论证本申请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再审条件。

3.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附项。

(3)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写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全称,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www.daowen.com)

(4)申请再审的时间。

常用诉讼法律文书样式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20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印章管理的规定》

【注释】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侮辱、诽谤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侵占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故意伤害案(通常被称为轻伤案),非法侵入住宅案,侵犯通信自由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侵犯知识产权案(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即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等书面决定。

[2]本教材“实例示范”中采用的文书大多为法律实务中制作的文书,部分文书格式和内容可能存在不规范、不合理的情形,为保持原始性、真实性,编者并未进行全面的修正,因此在教学中应注意区别借鉴。

[3]参见刘明辉编著:《法律文书范例及应试技巧》,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第30~31页。

[4]参见刘明辉编著:《法律文书范例及应试技巧》,人民法院出版社2010年版,第36页。

[5]参见“原告与被告离婚案代理词”,载http://www.eduzhai.net/falv/903/967/falv_320341.html,2010年5月20日访问。

[6]参见马宏俊:《法律文书制作》,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67页。

[7]实例参见http://www.goodlawyer.cn/fbbs/dispbbs.asp?boardID=14&ID=170207&page=1,2010年6月5日访问。

[8]案例选自北大法律信息网:http://www.ChinaLawinfo.com,2010年6月5日访问。

[9]文书选自法律快车网:http://www.lawtime.cn/article/lll30198673024961oo242400,2018年6月20日访问。

[10]案件材料选自全国201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11]参见马宏俊主编:《法律文书写作与训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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