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新闻唯物论:事实客观、时空可传播

新闻唯物论:事实客观、时空可传播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新闻事实的唯物主义观点,主要是两方面:新闻事实的客观性,新闻事实的时空性。新闻事实的可传播性,这是新闻工作者所应当树立的一个职业信条。当然,前提是有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即从新闻事实这个“实事”出发,去“求”得该事实所蕴涵的意义之“是”。

新闻唯物论:事实客观、时空可传播

关于新闻事实的唯物主义观点,主要是两方面:新闻事实的客观性,新闻事实的时空性。

新闻事实的最基本特征就在于它的客观性。这里,列宁关于“物质”的著名定义对新闻事实也同样适用:“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3]新闻事实的客观性表现在:

第一,新闻事实客观地存在于新闻传播主体活动之外,“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即使没有人去采访它、报道它,新闻事实虽然还没有转化为新闻,但它仍然客观地存在着。因此,新闻传播无论什么时候都应当是客观的。在这个意义上,新闻事实的客观性也就是新闻的非杜撰性。

第二,新闻事实为新闻活动主体所获知、加工、传播,“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新闻事实的可传播性,这是新闻工作者所应当树立的一个职业信条。在新闻事实的可知性意义上,新闻无禁区。当然,前提是有一种实事求是的态度,即从新闻事实这个“实事”出发,去“求”得该事实所蕴涵的意义之“是”。

新闻事实的客观性决定了新闻事实的时空性。时间性和空间性是新闻事实的基本属性。(www.daowen.com)

时间性是新闻事实之存在形式的一个基本方面。谁都能感受到时间性对于新闻事实的重要性,但要真正理解这个问题殊非易事。且以人们所普遍接受的陆定一“新闻”定义为例:“新闻的定义,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4]这个定义以“新近”二字突出了时间性,他把新闻事实局限在“新近发生”的时间范围之内。其实,有许多轰动性的重大新闻,例如政治丑闻、历史秘闻,就其事实本身的发生时间而言,早已时过境迁。这类新闻之“新”,并不新在其事,而是新在其“闻”,亦即新闻事实并不一定是“新近发生”的,但必须是新近获知的。汉语用“新闻”(新鲜见闻)而不用“新事”之类来对译西语“news”一词,是极确切的。因此,有必要引进“时事新闻”和“史事新闻”的对举概念。这个例子表明,所谓新闻事实的时间性,不仅有事实本身的时间性问题,还有一个报道事实的时间问题。

在报道事实的时间问题上,也存在着误解。人们往往把“时效”仅仅理解为及时性,而忽略了时机性,结果只注意到抢时间,而忽视了把握机遇。其实,抢先报道的并不总是有效的,新闻事实的时效还取决于报道的时机。

新闻事实之存在形式的另一个基本方面就是空间性。例如,全国性新闻和地方性新闻就是一对常见的空间性矛盾,不论对地方性报刊还是对全国性报刊来说,这对矛盾都必须加以慎重处理。毛泽东曾谈到地方小报“登消息的顺序,本乡的,本区的,本县的,本省的,本国的,外国的,由近及远”[5],这种反映新闻价值之接近性的轻重缓急安排,也是对新闻事实空间性的反映。

以上就是新闻唯物论的基本内容,它只能回答新闻事实“是什么”的问题,还不足以回答新闻事实“怎么样”的问题,因而还须: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