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我们尝试提出新闻哲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雏形。新闻哲学的独特内容至少应当包括三大部分:(1)新闻本体论,即对新闻事实的哲学思考;(2)新闻认识论,即对新闻传播的哲学思考;(3)新闻价值论,即对新闻价值的哲学思考。这三大部分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辩证过程:(1)正题:事实是新闻传播的前提,是“新闻的生命”;事实对新闻是如此之重要,以致我们不得不将它视为“新闻本体”而加以优先考虑,于是有“新闻本体论”。但是事实本身还不是新闻,所以就有:(2)反题:传播是新闻的实质,是新闻活动的核心环节;新闻传播是对新闻事实的“扬弃”,亦即既遗弃一部分事实,又选取一部分事实,从而生成传播内容。于是有“新闻认识论”。但是,这种“扬弃”的选择过程乃是以新闻价值为标准的,而新闻价值却是新闻事实本身的属性,而不是我们主观赋予的,于是问题又回到新闻事实方面,所以又有:(3)合题:新闻价值是新闻之成其为新闻的内在根据;如果说新闻事实是新闻的血肉,新闻价值就是新闻的灵魂。于是就有“新闻价值论”。
我们关于新闻哲学体系的这种建构,实质上是围绕“新闻哲学的最高问题”进行的。我们知道,哲学的最高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这个问题包括两个方面:(1)思维和存在谁是第一性的?(2)思维和存在是否具有同一性?换句话说,世界是否可知?同理,新闻哲学的最高问题是新闻传播(采写、编发)和新闻事实的关系问题,也包括两个方面:(1)第一性问题:新闻传播和新闻事实哪一个在先?是新闻“制造”事实,还是事实决定新闻?(2)可知性问题:新闻传播能否反映新闻事实?新闻和事实有无同一性?等等。根据唯物主义立场,我们把新闻事实看作第一性的东西,由此确定新闻哲学体系的第一部分应为新闻本体论;新闻传播作为一种认识活动,较之新闻事实只能是第二性的东西,由此确定第二部分应为新闻认识论。
进一步讲,认识论(广义)实际上应包含两个层面:一是认知性的反映,由认识论(狭义)研究;二是评价性的反映,由价值论研究(这里指哲学价值论,而非经济学价值论)。同理,新闻认识论(广义)也应包含两个层面:一是新闻认识论(狭义),研究作为一种特殊认知活动的新闻传播问题;二是新闻价值论,研究作为一种特殊价值判断活动的新闻价值问题。根据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评价活动应是基于认知活动的。我们首先必须了解某事物,然后才能评判它。因此,新闻认识论应当先于新闻价值论。(www.daowen.com)
综上所述,我们得到了新闻哲学的一个初步体系框架(如下图):
下面,我们对这个体系的具体内容作一些初步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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